很多人見了面都會說:‘因為我們有緣,所以在一起工作;因為我們有緣,所以能夠見面。’如果一見面就吵架,算不算有緣?算!不過那是惡緣。如果是這樣子的話,我們就要改善它,把它變成善緣,緣是能夠改變的。

在佛教經典中,將‘緣’講得最徹底的是‘唯識’。唯識提出緣有四種:一是因緣,二是所緣緣,三是等無間緣,四是增上緣。

第一個因緣又叫做‘親因緣’,是指主要的一個因緣。緣開始的時候只有一種,就是親因緣。譬如,對法鼓山這個團體來講,我就是親因緣。最早我們這個團體裡,只有我一個,剛剛開始的時候,什麼也沒有。然後漸漸地有了團體,也有了道場和建築物。那最初的一個因是我,這就叫親因緣。

諸位也是一樣。在你出生的時候,只有你一個;結婚以前,父母手足不算在內的話,也只是孤家寡人一個;然後漸漸地,各種各樣的緣才聚集在一起。一個人的時候,就是單獨的、最初的這一個分子的存在,就是親因緣,簡單地講,即是因緣。

第二個所緣緣,就是因為你這個親因緣,漸漸地產生了各種各樣不同的關係,譬如你跟父母、夫妻、兒女、兄弟、 姐妹、同事、同學,甚至社會大眾都跟你有互動的關係,所以你在這個世界上存在、在這個世界上活動、在這個世界上有功能和作用,而所有跟你有關係的人、事、物,都叫做所緣緣。‘所’是‘被’的意思,那些被你接觸的、奉獻的、學習的,都是你的所緣緣。比如夫妻兩個互相學習,就是互為所緣緣,也可以叫做‘互為因緣’。因為自己是親因緣,那麼所緣緣就是自己的對像。現在諸位在這個地方,就是我的所緣緣;而我則是你們的所緣緣。彼此互動之間的雙方,你的對像是我,我是你的所緣緣;我的對像是你,你就是我的所緣緣。

有的人很會運用所緣緣,讓自己在各方面成長;有的人不擅於運用所緣緣,那這個人在社會上將會是不受歡迎或重視的人。因為若是一個人只想到自己,不想為社會服務,不為家庭想、不為父母想、不為兒女想,這個人就是不擅於運用所緣緣的人,是個自私鬼,在家裡會受到歡迎嗎?到了社會上、到了團體裡,會受到歡迎嗎?不但不受人歡迎,也不能成長、增長自己。其實好好地照顧兒女、跟兒女互動,即使兒女的學問不如你、知識不如你,什麼都不如你,但是你自己一定會成長。在這裡,兒女就是你的所緣緣。所以,所緣緣很重要,人必須靠所緣緣才會成長,所以懂得運用所緣緣的人,一定是個非常努力、精進,為社會奉獻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