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頌卷中
尊者毘舍佉造
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
九十波逸底迦法
故妄語學處
已說三十事, 捨與墮相應;
九十單墮罪, 隨次今當說。
王舍城人眾, 及以諸苾芻,
借問羅怙羅, 佛今在何處?
此中有世尊, 報言在彼處;
大師由此事, 為說兩伽他。
故作妄語人, 違於一實法;
現世造眾惡, 當來受苦報。
寧吞熱鐵丸, 勐焰極可畏;
不將破戒口, 非法噉人食。
由苾芻妄語, 佛制於學處;
差別有九殊, 乃至於二種。
於無根五法, 波羅市迦等;
戒見軌邪命, 是九種應知。
他勝等五法, 見等三不同;
於斯作異言, 應知妄成八。
戒見軌邪命, 及以見聞疑;
苾芻虛誑時, 斯成有七種。
已說正當說, 不實有三時;
復有見等三, 說妄言有六。
如是一一減, 智者應可思;
說語若他知, 便成二種妄。
何謂五種妄? 他勝等應知;
說上人法時, 名入於他勝。
若於兩種謗, 不實誑前人;
根與無根殊, 名入於眾教。
若在僧伽前, 法說為非法;
由其對眾重, 名入吐羅中。
若褒灑陀時, 問言清淨不;
默然而覆過, 是名入惡作。
作此妄言時, 便成四種別;
所餘諸妄說, 咸入墮中收。
此五種妄說, 其體重輕異;
不相交雜故, 各陳其入言。
於不見等處, 顛倒說見等;
故心說他解, 墮落罪便傷。
毀呰語學處
雖毀呰傍生, 喚為禿角等;
懷羞情不忍, 何況毀於人!
由斯世尊說, 常饒益眾生;
苾芻毀滅言, 便招於墮罪。
苾芻毀呰意, 問婆羅門種;
汝梵志出家, 此便生惡作。
若問剎帝利, 戲心得惡作;
薜捨戍達羅, 若問成根本。
毛木匠織師, 客縫竹作等;
如斯諸種類, 問時便得墮。
汝梵志工巧, 清淨應須學;
沙門汝何用? 即招惡作罪。
汝是剎帝利, 牟矟弓射等;
此事應可為, 說時便惡作。
如是戍達羅, 薜捨所作業;
織竹等雜作, 便獲根本罪。
汝自業應作, 乞索教讀等;
若作如斯語, 同前得惡作。
跛瞎癵躄行, 侏儒及聾瘂;
毀他如是說, 墮落火便燒。
汝疥癩癰疽, 癢瘙痔嘔逆;
作如是等語, 此人便得墮。
汝罪不清淨, 有疑悔惡作;
汝有忿恨惱, 得罪亦同前。
苾芻毀呰意, 惡說罵詈等;
與鄙語相應, 墮罪便相害。
如是族工巧, 作業形容病;
罪及煩惱言, 咸名毀滅語。
意欲簡前人, 是何者佛護?
答言剎帝利, 如是等無愆。
離間語學處
苾芻離間語, 欲使他分坼;
由為觸惱心, 定招於墮罪。
汝剃髮賤人, 問言誰語汝?
報雲某甲道, 此招於惡作。
於前學處中, 說族工巧等;
應知罪相似, 智者不應為。
發舉殄諍羯磨學處
和合眾作法, 同心許其事;
若更毀破者, 墮罪遂便傷。
大眾共一心, 如法如軌則;
斷除四種諍, 評論等應知。
同心共秉法, 於事無猶豫;
若云不善時, 得破羯磨罪。
未作作了想, 或疑而毀破;
斯便得惡作, 異此便無咎。
若作此斷事, 作餘斷事想;
應知了未了, 得罪並同前。
主人秉羯磨, 持欲及見等;
並客來苾芻, 是謂五差別。
若識初中後, 是名為主人;
此中作法人, 謂秉羯磨者。
為他將欲者, 此名持欲人;
現前居眾中, 是名為見等。
我愛如是見, 作如此平章;
不識初中後, 應知此名客。
初三若毀破, 俱得於墮罪;
後二若毀時, 並皆招惡作。
與女人說法過五六語學處
為女說法時, 唯齊五六語;
除有智男子, 過時得本愆。
一切色無常, 受想行亦爾;
及識為五語, 明慧者應知。
眼耳鼻及舌, 身意並無常;
此名為六語, 智者應當識。
欲說於五句, 故心言第六;
或可擬說六, 故七咸同罪。
若口吃無過, 及以語怱怱;
智女更問時, 為說便非犯。
與未近圓人同句讀誦學處
與未近圓者, 同句而誦法,
隨說即招愆, 同誦開無過。
向未近圓人說他麁罪學處
知他犯麁惡, 告未具得罪;
大眾與法者, 說時無有過。
何者名麁罪? 謂波羅市迦、
僧伽伐尸沙, 非餘事應識。
實得上人法向未近圓人說學處
前人未近圓, 苾芻向彼說,
實得上人法, 得波逸底迦。
若是五種蓋, 凡人法共知;
非此名上人、 靜慮等境界。
謗迴眾利物學處
說他與眾物, 迴將入別人;
若作妄言時, 便遭墮罪割。
輕呵戒學處
半月半月說, 戒經長淨時;
若其輕慢言, 定得於本罪。
何須戒經內, 說此小隨小,
令人惱悔生? 是名輕慢戒。
厭疑生惱觸, 憂熱遍燒煎;
能令起悔心, 隨說皆招罪。
但是律教中, 所有諸小戒;
苾芻輕慢說, 亦皆成本愆。
壞生種學處
所有種子類, 及以有情村;
根莖節開子, 自他損皆犯。
若從根得生, 此說名根種;
謂是香附子, 薑芋等應知。
莖種從莖出, 插地即便生;
謂菩提石榴, 柳等咸應識。
節種截取節, 入地能生長;
蘆荻蔗竹等, 由斯故得名。
裂種杏麻豆, 子謂穀麥等;
有釋異種子, 牛糞等生蓮。
羊毛生細稊, 是一師別釋;
有情蟲蟻等, 總攝諸生命。
村者謂樹等, 有情之所依;
想疑而損之, 皆招於墮罪。
如是種果等, 稱境定招愆;
別種別想疑, 應知亦得罪。
苾芻持五種, 安在臼中舂;
若種損壞時, 五罪一時得。
若不損壞者, 但招五惡作;
置火及投湯, 同前皆本罪。
若作故損意, 青草處遊行;
有壞時便墮, 不傷招惡作。
若於青草處, 曳物而傷損;
或湯粥汁等, 澆瀉亦同愆。
若以一方便, 斬斷於一樹;
便招一惡作, 一波逸底迦。
若以二方便, 斬斷一樹等;
便得兩惡作, 一墮罪應知。
隨方便多少, 得爾許惡作;
隨其事差別, 悉皆招本罪。
葉果未開花, 諸藕諸根等;
蓮梢及蘋藻, 隨壞墮相中。
皴皮及黃葉, 蓮花等已開;
若斷惡作罪, 佛言輕重異。
若須淨齒木, 及皮葉花根;
取時為淨言, 不應雲斬折。
水藻及浮萍, 地雞並咸鹵;
青苔白醭葛, 牽挽不應為。
何者是淨言? 雲汝應知是;
解是與淨等, 淨了皆無過。
作淨二五殊, 火刀蔫鳥甲;
墮破並拔出, 捩斷擘不中。
營造伐樹時, 應從樹神乞;
以諸花果食, 設祭可隨時。
應為誦正法, 謂三啟等經;
宜應具告知, 十善十惡報。
行善招樂果, 異斯生惡趣;
顯其功德施, 復說慳貪罪。
歡喜等園中, 天女恆遊戲;
長時極樂果, 唯有施能招。
鎮懷飢渴火, 不聞漿水名;
輪迴諸趣中, 受苦無窮盡。
無始來串習, 數為煩惱逼;
自他無利益, 並由慳所纏。
七日不改變, 復無流血等;
大樹宜應截, 有異不應傷。
嫌毀輕賤學處
苾芻作嫌言, 及為麁罵語;
所得輕重罪, 略言其大綱。
大眾作白二, 差遣分飯粥;
分房行餅果, 分餘雜物人。
羯恥那器具, 藏守支伐羅;
及以分衣人, 並守雨衣者。
毘訶羅波羅, 斯人所遣使;
行器持竿水, 及以驅烏人。
若遣分臥具, 行餅並行利;
眾差如是人, 嫌時皆本罪。
如斯十二類, 嫌罵者招本;
餘使得輕愆, 善可觀其事。
違惱言教學處
違教得本罪, 教謂他問時;
惱謂說異言, 不陳決定語。
他問如是言, 欲惱便餘答;
除獵人來問, 恐彼害前生。
我視虛空爪, 實理有情無;
此人方便言, 報彼非成咎。
如其他問時, 惱意默然住;
由斯墮惡趣, 苦逼痛方言。
不舉敷具學處
若於露地中, 安僧床座等;
除有人囑授, 捨去罪隨行。
若離於本居, 欲行向界外;
未離床等分, 便招惡作愆。
若棄出行時, 雨霑得惡作;
如有水濕澈, 斯便得墮罪。
說有三種壞, 謂蟲風及雨:
表裡俱損時, 此說為蟲壞;
被風吹反襵, 是名為風壞;
雨濕第二重, 名雨壞應識。
若在於房中, 被蟲等損壞;
招惡作等罪, 准說並同前。
初不思而去, 塗中忽爾憶;
自忖由癡等, 當須苦責心。
若遇餘苾芻, 見已應相就;
為護臥具故, 慇勤好囑看。
若彼為領知, 到處不藏舉;
波逸底迦箭, 便中不憶人。
俗人來請食, 借座當須與;
求寂等將去, 苾芻不自持。
俗侶詣伽藍, 設食供僧眾;
應與其座席, 宜差守護人。
若是看病人, 病老朽破戒,
又復未圓具, 斯皆勿囑觀。
二人同一座, 小者應收舉;
若彼夏相似, 後起者應持。
若聽法等時, 上座年衰老;
舉安僧座席, 小者應代為。
佛制諸苾芻, 於尊老給侍;
當為依止事, 利益兩俱兼。
若有難事至, 牆根及樹根;
著座不招愆, 無緣勿斷食。
行時支伐羅, 所有其勢分;
必無看守者, 臥具准應知。
讀誦正法時, 應可昇高座;
居處令安隱, 敬重大師言。
應可為高座, 四足安師子;
高下任時宜, 正方應好作。
傍邊安蹋道, 前為承足花;
踞坐誦尊言, 讀時前置桉。
背後安花障, 兩畔任懸繒;
上蓋準時宜, 置在長廊下。
簷下長懸索, 用擬掛花鬘;
好心來聽經, 當前列行坐。
俗家敷寶座, 欲坐者隨聽;
攝念可應居, 諸行無常想。
當如是作意, 此是施主物;
雖是寶莊嚴, 坐時無有過。
在藥叉龍宮、 天堂皆許坐;
令彼福增長, 此教是牟尼。
不舉草敷具學處
若其於寺中, 用眾草敷具;
去時無難事, 自舉囑人看。
此亦同前說, 與褥席不殊;
同彼罪應知, 護戒者當識。
捨中不除去, 或棄主人遮;
敷在毘訶羅, 不除招惡作。
習定者經行, 敷長十二肘;
勤修念誦者, 亦十二應知。
地鞕用草敷, 不置便生病;
防難為間隔, 無斯致惱緣。
牽他出僧房學處
若瞋他苾芻, 從住處牽出;
其人得墮罪, 仍除有難緣。
設不自手牽, 令他苾芻挽;
二人俱得罪, 謂波逸底迦。
若令求寂等, 牽苾芻出寺;
苾芻招本罪, 求寂得輕愆。
強惱觸他學處
若以好惡食, 或冷或熱等;
故惱他苾芻, 令食招根本。
若食堂煖捨, 浴室近門傍;
及閤道簷前, 此分皆不合。
於座及臥具, 他未有心移;
先住苾芻來, 無令後人去。
故放身坐臥脫腳床學處
若在上房住, 不坐脫腳床;
以版承床足, 坐時無有過。
所言腳脫者, 於孔中抽出;
謂在故房上, 多時朽爛棚。
若無承足物, 或可仰安床;
不畏損他人, 量時應受用。
或時以鐵釘, 釘腳不令脫;
任情安逆榍, 或用草繩纏。
用蟲水學處
水中有生命, 將澆地樹等;
自作若使人, 悉皆招墮罪。
蟲水有想疑, 斯還得本罪;
無蟲蟲想疑, 便招惡作過。
從他借罐綆, 他與用無傷;
澄濾好觀瞻, 濁時安黑果。
若水有濁塵, 臨之不鑒面;
此可慇勤濾, 清淨方無咎。
若井泉知淨, 法瓶等緻密;
眾及於別人, 五水隨情用。
濾羅有五種, 謂澡罐君持,
法瓶並水羅, 及以衣角疊。
澄心當好視, 蟲若小毛端,
並須依教看, 無勞數觀察。
齊幾當觀水, 如轉六牛車;
竹載摩揭陀, 是名觀分齊。
若其於水器, 起心疑有蟲;
宜應更善觀, 無疑方可用。
乃至俱盧舍, 或時一驛路;
彼處決知有, 無羅亦可行。
若即許還來, 半驛去無咎;
商旅有相識, 傳羅隨意去。
順流河岸行, 一一俱盧舍,
善觀應可飲, 異此即不應。
泝流隨取處, 觀濾並如常;
陂池水不流, 觀於一尋內。
井等取水處, 說佛語伽陀;
隨處有天神, 應從彼求乞。
將君持向口, 飲水佛不聽;
葉等必其無, 屏處非遮限。
宜應將絹布, 葉系君持口,
及以蓋瓶瓨, 異斯招惡作。
瓨等有垢膩, 用意淨洗治;
隨時可曝乾, 為欲令清淨。
俗人所作事, 求寂不應為;
求寂之所為, 苾芻有不合。
苾芻望於尼, 事有犯非犯;
皆須善觀察, 准教可應行。
於池井等中, 見有餅菜等;
澄濾隨情飲, 應知此名淨。
俗人施水處, 准法好須觀;
雖在非時中, 隨情應飲用。
牧牛人等處, 苾芻少乏水;
酪漿及乳等, 洗足亦隨情。
盛酒大小行, 此器宜應棄;
若盛油等物, 火炙水梳治。
或令魚鼈舐, 垢膩盡皆無;
置水此器中, 非時用成淨。
女人求水時, 苾芻應可授;
不宜相續注, 勿生癡染心。◎
◎造大寺過限學處
造大毘訶羅, 起基安水竇;
著戶扉及扂, 並可置明窓。
若欲起牆壁, 應和草作泥;
壘至橫扂邊, 二三重勿過。
若於上更著, 即招於墮罪;
甎石及木成, 雖多無有犯。
眾不差教授苾芻尼學處
具戒有聞持, 年至二十夏;
言詞善圓滿, 不曾身污尼;
善說八他勝, 八敬能開演;
具七可應差, 異此便不合。
善解蘇呾羅, 毘奈耶母論;
此合教授尼, 除諍能調伏。
除此更有餘, 第二略教授;
大眾若有教, 上座可傳言。
尼眾清淨不? 又復和合不?
此中無苾芻, 於尼行教授;
姊妹牟尼教, 常須不放逸;
無令戒損失, 此是三塗因。
由尊二十夏, 能調所化生;
於律教善明, 王苾芻應識。
教授至日沒學處
被差行教授, 雖可具尸羅;
及明須早歸, 無容侵日沒。
日沒作沒想, 或可生猶豫;
仍為教授事, 得墮罪無疑。
未沒作沒想, 未沒起疑心;
被惡作箭中, 當受於大苦。
若尼門不掩, 或可門相近;
或為多教授, 日沒並無傷。
尼可作供養, 應隨自己能;
尊人當受食, 令其福增長。
謗他為飲食故教授學處
若以嫌嫉意, 輕毀教授人;
由生不善心, 當遭獄火焰。
彼有貪染心, 教尼求飲食;
見實而說者, 此誠無有過。
與非親尼衣學處
若是非親尼, 不合與衣服;
由彼心貪覓, 來處不籌量。
與非親尼作衣學處
於非親尼處, 不應為作衣;
由作惡形儀, 令俗生譏丑。
與尼同道行學處
苾芻向餘處, 共尼同伴行;
賊等多怖時, 共行無有過。
若病無人持, 不應棄於路;
苾芻苾芻女, 展轉互相舁。
尼自將路糧, 苾芻得為淨;
苾芻持尼淨, 此並勿生疑。
與苾芻尼同乘一船學處
苾芻若與尼, 乘船或上下,
於斯便不許, 直渡者無愆。
獨與女人屏處坐學處
緣彼鄔陀夷, 共女屏處坐;
因招眾譏謗, 聖制不應然。
獨與尼屏處坐學處
又與笈多尼, 獨在屏處坐;
據緣但道一, 餘三並墮愆。
知苾芻尼讚歎得食學處
苾芻知彼尼, 讚歎故得食;
除其先有意, 食便招墮罪。
讚歎有二種, 具戒及多聞:
具戒從預流, 乃至阿羅漢;
多聞蘇呾羅, 毘奈耶母論;
實有如斯德, 讚食許無愆。
若實無有德, 為利受尼讚;
知而噉食者, 即招其本罪。
展轉食學處
苾芻無疹病, 非衣作行時;
足已更生貪, 食時便得罪。
一食不能安, 此說名為病;
但獲衣方肘, 是謂施衣時。
僧房制底處, 其地如小席;
掃拭及灑塗, 此名為作務。
若半瑜繕那, 苾芻去還返;
斯名道行事, 更食者無罪。
若得有衣請, 更受無衣者;
受後招惡作, 食時便獲本。
先得無衣請, 後有支伐羅;
兩處縱俱飡, 此食非遮限。
前得有衣請, 後請亦有衣;
兩處食隨情, 此皆無有過。
若棄無衣處, 行就有衣家;
開難緣及衣, 非餘事應識。
若知於俗捨, 普請盡僧伽;
授事及餘人, 至時鳴健稚。
苾芻於自黨, 若客新來至;
請處應教示, 默去不應為。
施一食過受學處
外道所居處, 苾芻在彼停;
無病一日飡, 異斯便不合。
無病別日住, 便得惡作罪;
如更受他食, 咽便招本愆。
施主意平等, 或是親族處:
假令多日食, 斯非是愆咎。
過三缽受食學處
施主非隨意, 若得飯麨等;
二三持滿缽, 若過招本罪。
大缽若取三, 二大及中一;
兩大兼一小, 二中並一大;
二中兼一小, 滿缽取持歸;
斯皆得本愆, 三小咸無過。
親族歡懷與, 受多無有過;
受已應持去, 平分與苾芻。
足食學處
苾芻足食竟, 不合更重食;
不作於餘法, 咽咽罪隨生。
五種珂但尼, 斯非是足限;
正食若足已, 此亦不應飡。
五種蒱膳尼, 米飯麥豆飯,
麨肉及諸餅, 是正食應知。
根莖葉花果, 名五珂但尼;
此據嚼齧義, 五正通含噉。
知是蒱膳尼, 有授者相近;
已作遮止法, 從座捨威儀。
於如是五處, 名足食苾芻;
此中隨一無, 則不名為足。
足罷竟去休, 此說名遮足;
若道且言者, 聖說許無愆。
若作餘食法, 非側非背後;
不安在懷中, 非空非置地。
兩手極淨洗, 然後方受食;
食了不離座, 是未足應知。
執食可蹲踞, 對苾芻應告:
我作餘食法, 仁當憶念知。
彼人當取食, 若二若三口;
語言持取去, 隨意可應飡。
若彼雖足食, 然未離於座;
應就彼人前, 作法皆如上。
彼人不合食, 應告食人言:
將去任情飡, 名第二餘法。
若得非正食, 謂是乳酪類、
薄粥薄麨等, 並非成足食。
若竪匙不住, 此名為薄粥;
指鉤不見跡, 謂薄麨應知。
若作足食想, 及以生猶豫;
食便招本罪, 便開地獄門。
若食雖未足, 而為足食心;
及起疑意時, 皆招惡作罪。
勸足食學處
知他足食竟, 不為餘食法;
內懷於恶心, 勸食便生罪。
知足食想疑, 慇勤勸彼足;
欲令他犯過, 當來苦自傷。
不應以雙足, 蹈於食葉上;
病者便非過, 無病起譏嫌。
苾芻若無病, 連鞋不應食;
病應抽出足, 蹋鞋上非愆。
授食在背側, 或遠或隔障;
及不仰手時, 斯皆不成受。
授者立相近, 當前無障隔;
皆須仰手受, 極可用心請。
指食令安缽, 如其墮葉盤;
此即名為受, 無疑應可食。
微塵有多種, 花果飲食衣;
有觸與無觸, 淨與不淨別。
土塵事多種, 有淨及不淨;
覩色不分明, 此則無勞受。
塵相若分明, 不受不應食;
食污衣須洗, 不洗便生過。
若行鹽等竟, 雖小不應起;
及時應可坐, 准次勿相排。
年卑居老上, 知想或生疑;
突色訖裡多, 日日恆增長。
持食與他人, 便作希望意;
彼人重授與, 不淨不應食。
決捨絕希望, 後從他獲得;
此名清淨食, 受時無有過。
勿語益送人, 與我如是食;
隨行得應噉, 病人非在遮。
苾芻若食了, 可留一大抄;
普施於眾生, 不應為簡別。
若客至將行, 撿挍人並病;
及以看病者, 隨情在前食。
因籠拏開粥, 僧眾並隨聽;
由斯影勝王, 施地佛聽受。
因論於食法, 及與藥相應;
淨地等要門, 隨事皆須識。
飯餅及肉魚, 豆飯並麨等;
斯謂為時藥, 養命噉恆須。
蒱萄及芭蕉, 醋果並蘡薁;
棗等烏曇跋, 並曰非時漿。
俗人及求寂, 熟柔當淨濾;
酪漿蔗醋漿, 斯等非時飲。
說有七日藥, 酥油蜜諸糖,
石蜜及沙糖, 許服皆無過。
又有盡壽藥, 謂是根莖等;
如法應守持, 無限常聽服。
根雞舌薑等, 莖謂不死條;
黃薑等可知, 並諸香雜水。
七葉苦爪苗, 果謂胡椒等;
及以三果類, 准病服皆聽。
紫礦及阿魏, 黃蠟諸樹汁;
油麻灰等五, 復有五種鹽。
菴末羅苦木, 七葉尸利沙;
如斯樹等皮, 皆名盡壽藥。
如是諸藥類, 不擬將充食;
但欲排飢渴, 希心趣涅槃。
蒱萄及石榴, 菴婆芭蕉等;
根謂蓮藕類, 是時攝應知。
如斯時藥等, 展轉更相雜;
各從前藥勢, 服用者無傷。
熊羆及龜鼈, 並江豬等脂;
並隨身治病, 非時咸可服。
醫言食生肉, 人蛇象不聽;
魚肉若持來, 問淨當隨食。
門前制底捨, 空露地水堂;
簷下及房中, 並不應煮食。
作淨有五種, 生心等軌則;
若為作食廚, 眾僧共立淨。
住處絣繩墨, 草創立基時,
解法營作人, 興心應作法:
我今於此處, 立作眾淨廚;
三心念口言, 謂是生心淨。
造寺半已了, 知事對僧前;
我今普告知, 應如是三說。
此處我守持, 將為淨食處;
作如是告白, 名為共印持。
若人造寺宇, 房門料亂開;
室相不齊行, 此名牛臥淨。
若有僧住處, 苾芻久棄捨;
後至過便無, 斯名廢故淨。
若僧秉白二, 羯磨眾詳許;
知法並同心, 名為作法淨。
如是五淨廚, 苾芻不作法;
停食及煮食, 悉皆成不淨。
為淨二五殊, 刀火蔫鳥甲;
墮拔截擘壞, 作法者無愆。
火壞五咸淨, 餘損子皆成;
傷皮有不成, 於中驗生性。
當於上座所, 行食者應言:
三缽羅法哆, 是名行食法。
上座當告言: 應平等行與;
須正意而食, 了說願伽他。
正說福頌時, 苾芻不應食;
若不聞聲者, 食時無有過。
正說伽他時, 聞時應諦聽;
頌了隨情食, 更說非遮限。
有能者應說, 眾首或餘人;
演法應時機, 當隨施主望。
凡是說法人, 應須與伴助;
由非獨一己, 令法有光輝。
為眾誦經時, 夜無燈不許;
護蟲為百目, 或復作籠遮。
所食魚肉等, 與俗勝人同;
他持施缽中, 應食全無罪。
他為作肉食, 若有見聞疑;
此則不應飡, 為愍眾生故。
得虎狼等殘, 若有聞疑見;
由彼心不捨, 此皆不合飡。
不許無悲心, 耽味害他命;
准法依三淨, 食肉許無愆。
蒜蔥等諸藥, 為病在隨聽;
欲令身命存, 斯名善法器。
病者食蒜時, 當護其臭氣;
選處應將息, 隱密可應為。
為病服食了, 可洗身令淨;
臭氣皆除滅, 方入本房中。
若服蒜蔥韮, 為令身淨故;
停七三二夜, 如次可應知。
巡家行乞食, 料亂有多門;
應將飯等記, 無令路差失。
乞食秉鳴錫, 欲使施人知;
及怖於犬牛, 不許行撾打。
苾芻於俗捨, 若食餅果根;
勿嚼作大聲, 或時將汁飲。
自非有要事, 不應相觸食;
食時須用心, 勿濺傍邊者。
儉時若得食, 施主歡隨施;
亦可多將去, 分張與苾芻。
若上座受請, 食半與餘人;
為濟儉年時, 活諸同梵行。
欲令壽命久, 餘人得應食;
若在牟尼教, 一日實難逢。
若於缽縫中, 見有餘殘食;
應以物擿去, 三洗用無愆。
食罷口應淨, 用齒木土等;
淨水漱三度, 若過亦隨情。
苾芻得食已, 疑有餘人觸;
應覓未具人, 重受隨情食。
有事須行去, 無人持路糧;
自攜為換想, 噉時無有過。
若無人可換, 一日不應飡;
他日噉虎拳, 不合過斯食。
三日兩虎拳, 已後當隨意;
自作宜應食, 希望性命全。
鬚根地可掘, 欲果樹宜昇;
苾芻應自取, 除饑得延命。
斯等是遮戒, 為難暫開聽;
若是性罪者, 命斷不應作。
親識遠方來, 屏處應同食;
室羅末尼羅, 同飡開怖處。
受已莫放器, 左手急堅持;
齊手可應飡, 食時須用意。
如其不蓋覆, 置食被烏殘;
近[此/束]處應除, 餘者隨情食。
僧祇若別人, 酥油沙糖等;
如其誤觸者, 不應便即棄。
若是四方僧, 或復別人食;
知淨宜應受, 異此即不應。
食雜沙糖等, 水洗宜應食;
雖在非時中, 此無不淨過。
糖與麨相和, 應將淨水投;
苾芻須淨濾, 非時飲水聽。
苾芻自為己, 於沙糖守持;
隨開於五人, 相知更互食。
病斷食少食, 熱悶及塗中;
於此五人聽, 餘者皆不合。
勝果卒難逢, 及上飲食等;
苾芻雖足食, 不加法亦飡。
若乞食苾芻, 巡家乞得食;
有人請入舍, 隨言使福增。
捨中食餘飯, 施主遣將歸;
縱觸還應食, 儉歲聽非過。
寺三時設食, 祭彼護寺神;
時非時藥叉, 住彼須應食。
訶利底母兒, 佛遣多祭食;
為護於住處, 令教法光輝。
別眾食學處
不飡別眾食, 唯除病等緣;
僧中取少多, 或此送無犯。
乃至一匕鹽, 或一握草葉;
送向於餘處, 亦得表情和。
有人不盡情, 四人名別眾;
病作道行時, 事如前已說。
若是乘船去, 至半踰膳那;
或可覆還來, 食皆無有過。
若眾多施主, 別別供苾芻;
隨彼施主心, 此謂時差別。
諸外道沙門, 彼若施僧食;
悲心應為受, 由彼不信故。
界中別眾食, 有苾芻想疑;
得罪若三人, 食便無有過。
有別定屬利, 食時與眾乖;
此順施主心, 縱食非成犯。
非時食學處
從過中已後, 至明相未出;
苾芻不應食, 若食罪侵身。
有病在非時, 醫人令遣食;
當於隱密處, 無令俗見譏。
食曾觸食學處
苾芻觸食等, 此則不應飡;
食前食後殊, 說觸有兩別。
若在食前受, 食後噉便愆;
若食後受持, 夜分過不合。
若手有雜膩, 謂除眾難緣;
不觸於鑰匙, 及以觸衣缽。
不受食學處
飲食若不受, 怖罪者不飡;
食咽罪便傷, 除水及齒木。
葉及淨齒木, 有汁還須受;
若是生種者, 仍須將火淨。
苾芻行乞飯, 有餘仍未熟;
宜應自煮食, 受取取應飡。
得魚肉果等, 先煮已色變;
牛乳等三沸, 更自煮非愆。
他人來設食, 有事便棄去;
應為北洲想, 觀時自取食。
以藥灌鼻時, 若咽當須受;
若能不咽者, 不受亦無傷。
食有蠅蟻等, 附近不成觸;
觸處除應食, 鼠鳥受應知。
若手與手受, 或物與手請;
或手與物請, 或物與物受。
若入厭賤國, 遠置亦成受;
更有餘成受, 謂象馬獼猴。
索美食學處
苾芻身無病, 為己不應乞;
生酥並乳酪, 諸肉及以魚。
為病故乞求, 縱食而非犯;
無病乞惡作, 若食罪便中。
俗捨巡行乞, 執缽默然住;
他問何所須? 欲者隨情說。
受用蟲水學處
若知水有蟲, 受用全不合;
謂外內二種, 洗浴飲應知。
有蟲無蟲水, 此並如前說;
羅漉須依法, 由是性罪故。
有食家強坐學處
苾芻在食家, 不應屏處坐;
令他生惱意, 仍除難怖緣。
有食家強立學處
若女人丈夫, 欲貪相樂著;
說此名為食, 屏立亦招愆。◎
◎與無衣外道男女食學處
苾芻若自手, 不與外道食;
擘破與隨聽, 欲令除惡見。
彼槃器在地, 悲心應授與;
為生哀愍想, 不得現虔恭。
觀軍學處
若觀軍鬪戰, 苾芻皆不許;
必有緣須住, 此則在隨開。
軍中過二宿學處
有緣須往時, 齊兩夜應宿;
如其更過宿, 除難便成犯。
動亂兵軍學處
軍旅象馬眾, 旗王及兵力;
國主及大臣, 見時便得罪。
軍旅謂整裝, 兵力謂驍勇;
若立標旗處, 於此號旗王。
人主大臣請, 有障難及怖;
假使住多時, 斯亦非成犯。
打苾芻學處
不以瞋恚意, 故打他苾芻;
違本要期心, 不遵於聖教。
假令將一指, 若打即招愆;
況復手足拳, 杖木等相害。
若將掃帚打, 隨有幾多莖;
觸彼苾芻身, 還招爾許罪。
如是把豆等, 隨打罪應知;
若不墮彼身, 准數皆惡作。
若為彼椎噎, 或時因誦咒;
苾芻將物打, 斯等並無愆。
以手擬苾芻學處
若於苾芻處, 努手相擬時;
即便招墮罪, 還如打中說。
覆藏他麁罪學處
知他有麁罪, 元不許覆藏;
若有怖畏時, 縱覆皆無犯。
從波羅市迦, 乃至眾教罪,
及此重方便, 覆至曉招愆。
共至俗家不與食學處
不作嫌恨心, 故令他斷食;
彼人無有病, 必得罪相中。
觸火學處
若不是開緣, 然火皆不許;
及滅火觸火, 有難便非過。
皮毛爪洟唾, 擲著火中燒;
熟炭不守持, 觸皆招惡作。
與欲已更遮學處
僧伽有事時, 苾芻先與欲;
後時便不許, 墮罪必侵身。
與未近圓人同室宿過二夜學處
未進近圓人, 與之同室宿;
此唯齊二夜, 第三便墮罪。
說有四種室: 一是總覆障、
二總覆多障、 三多覆總障、
四多覆多障。 於此四室中,
苾芻睡臥時, 獲罪隨輕重。
如是四種捨, 至三明相出;
於中罪輕重, 護戒者應知。
有三種明相, 謂青黃及赤;
青光才現時, 即得根本罪。
若在高閣處, 言聲不了知;
及餘諸屋中, 共宿成無過。
不應於一床, 二人等同臥;
於褥權開許, 衣等隔中間。
燃明室中臥, 有病在隨聽;
及以瞻病人, 餘人皆不許。
無病晝日睡, 嬾墮者便遮;
禪誦若勤修, 片時隨意臥。
闇中禮尊者, 不應首至地;
當以虔敬心, 發言稱呼睇。
共求寂道行, 同眠應警覺;
若困不能者, 起坐隨情睡。
求寂一切時, 慇勤當守護;
猶若輪王子, 斯為佛樹芽。
不捨惡見違諫學處
苾芻作邪行, 說欲非障法;
此能為障礙, 由癡無所知。
乃至於三諫, 若其見不捨;
此是罪中極, 宜應速驅擯。
隨捨置人學處
知此惡見人, 未為隨順法;
及不捨惡見, 皆不應共住。
不共作讀誦, 亦不為親友;
共受法食者, 得波逸底迦。
為斷彼惡見, 或親或病人;
讀誦在隨意, 受用便不許。
攝受惡見求寂學處
若是未圓人, 將求圓寂處;
愚癡說欲法, 非障道應驅。
苾芻離惡黨, 益物以為心;
共斯無智人, 宿便招墮罪。
著不壞色衣學處
苾芻得新衣, 當須為壞色;
新衣謂是白, 染壞色有三:
青謂污色青, 泥者謂赤石;
樹皮花葉等, 染色號袈裟。
捉寶學處。
乍可觸瞋蛇, 醦毒難治療;
不觸於珍寶, 及以寶莊嚴。
末尼真珠等, 珊瑚寶裝具;
刀矟諸戰仗, 鼓等皆不觸。
寶物真珠等, 觸穿皆得墮;
若其觸未穿, 此便成越法。
鼓樂絲竹等, 刀仗弓箭類;
若成及未成, 觸皆招惡作。
若觸彈毛弓, 亦得惡作罪;
何況刀矟等, 擎持罪不傷。
像等有舍利, 觸時得本罪;
若無身骨者, 觸時便惡作。
歌舞吟詠類, 觀聽皆不許;
談話並相撲, 斯非寂止緣。
自為歌舞樂, 旋游於制底;
由不護根門, 步步皆招罪。
由斯亂心故, 不許貪聲色;
唯求脫三有, 終希趣涅槃。
寺內見遺財, 所謂金銀等;
應將草等覆, 護防經八日。
若有主來求, 記驗同應與;
若無貯僧庫, 藏舉勿令虧。
後主來求索, 化彼少智人;
半價或全酬, 更增便不許。
非時浴學處
若非是開緣, 半月內洗浴;
病道行作業, 及以風雨時。
若不洗不安, 是病當開限;
道行及作事, 斯並如前說。
驚飈動衣角, 說此謂風時;
雨滴水霑身, 是雨宜應識;
如其風雨雜, 說此謂相兼;
齊兩月半來, 是名為熱節。
始從脫衣服, 至水未霑臍;
洗浴得輕愆, 過臍招墮落。
渡河非是犯, 悶絕水澆身;
或可越陂塘, 為難皆無犯。
苾芻行水內, 及以乘船時;
若在大海中, 大小便無犯。
若有女人洗, 王及諸兵眾;
並有儜惡人, 遠避不應浴。
不應水中戲, 游泳或沉沒;
以水相澆擲, 打水作音聲。
若其為學浮, 或時須療病;
當於隱密處, 雖浮亦不遮。
殺傍生學處
苾芻殺傍生, 自作或遣使;
當招極苦處, 惡道火燒然。
故惱苾芻學處
於同梵行所, 不應令悔恨;
作惱心便犯, 異此許無愆。
汝未二十歲, 不成受近圓;
汝鄔波馱耶, 破戒眾不集。
若以惡作心, 說時便獲罪;
若說實事者, 此成無有過。
以指擊攊他學處
少智雖一指, 擊攊便招過;
如無戲弄意, 示靨許非愆。
水中戲學處
苾芻水中戲, 此彼岸往還;
於此有開遮, 並如前已說。
與女人同室宿學處
若無障隔處, 不共女同房;
若牢關閉門, 此成無有過。
女於善惡言, 解了名及義;
此便生重罪, 餘者得輕愆。
全覆全障等, 室相如前說;
要待全身臥, 是謂眠應知。
若其眠睡著, 波逸底迦風;
能於地獄裡, 吹火鐵床中。
於樓閣有女, 應可去其梯;
成遣苾芻看, 縱臥成無犯。
若於晝日臥, 與上事皆同;
並須結下裙, 異斯招惡作。
恐怖苾芻學處
為尊重佛教, 不惱亂眾生;
自作若使人, 不應為恐怖。
或作諸鬼形, 若羅剎等像;
或以聲氣觸, 怖彼罪侵身。
可意人主天, 食香梵志等;
報言來害汝, 便招惡作愆。
欲前人得益, 現極苦令怖;
說於三惡道, 雖怖亦無傷。
藏他衣缽學處
藏他衣缽等, 戲笑不應為;
若作罪侵身, 為益便無過。
他寄衣不問主輒著學處
先與苾芻衣, 不語用得罪;
若是同意者, 雖用理無違。
以眾教罪謗清淨苾芻學處
若以眾教罪, 謗他清淨人;
此成燒煮過, 餘皆得惡作。
與女人同道行學處
若無男子伴, 共女涉道行;
得波逸底迦, 裡數如常說。
行到一一村, 即便招墮罪;
若其村未至, 惡作罪應知。
若於險路處, 女人為引道,
或作防援者, 此皆無有過。
與賊同道行學處
與賊同行去, 即得於墮愆;
若開無犯者, 如前已宣說。
商人偷稅道, 此尚名為賊;
何況破村坊, 打道白劫者。
與減年者受近圓學處
若年減二十, 未合與近圓;
由於飢渴等, 不能堪忍故。
若實年不滿, 後為此想說;
此不名圓具, 苾芻皆得罪。
若彼有疑心, 不滿不滿想;
告言年滿者, 受時便有過。
於滿作滿想, 告言我年足;
或可迷而說, 此皆無有犯。
近圓非一事, 隨說有多門;
護戒者存心, 理應詳審問。
壞生地學處
於地作故心, 自掘教人掘;
損濕招本罪, 皮壞得輕愆。
說有二種地, 生及與不生:
若經水雨霑, 三月名生地;
若其無雨霑, 事須經六月;
此據曾耕壞, 餘地不論時。
生者招本罪, 餘者得輕愆;
砂石土及泥, 輕重皆須識。
若於地釘橛, 便得根本罪;
拔橛及搖泥, 此皆招惡作。
隤牆及崩岸, 得波逸底迦;
若損破裂者, 此皆成越法。
若作遊行心, 崩崖動泥等;
記數損地罪, 不損者無過。
為眾修園圃, 淨語令掘地;
無蟲者許為, 有命皆不合。
過四月索食學處
若有四月請, 苾芻應可受;
除極請更請, 常請及別請。
所言我常請, 謂恆時請食;
於中別請者, 應知施別人。
極請謂慇勤, 更請數數食;
除如是請食, 餘食咸招罪。
請與上妙食, 苾芻索麁者;
索時得小罪, 食便無有過。
請與麁鄙食, 更乞上妙者;
索時得小愆, 食時便罪大。
與乳便索肉, 施酪反求酥;
乞小食本愆, 不遮於病者。
或信或富人, 施主有廣意;
令彼福增長, 久受亦無過。
遮傳教學處
汝於此學處, 告言令遣學;
對諸苾芻前, 鄙賤雲愚小。
斯將墮罪劍, 自斬愚癡身;
墮在惡道中, 受苦常燒煮。
愚謂漫思度, 癡謂不了經;
不分明不善, 不解於經律。
作愚癡等言, 口說一一語;
前人若聞解, 得波逸底迦。
問知三藏人, 求解者無犯;
智者言應用, 闇處作燈明。
如其彼妄陳, 此人應反詰;
縱使雲愚等, 道實理無傷。
默聽評論學處
更互不為忍, 瑕隙共相求;
默然行竊聽, 住時便得罪。
他於屏房語, 不作聲而聽;
了義便招本, 聞聲但小愆。
若於簷閣中, 或出或行道;
恶心聽得罪, 善意者無愆。
不與欲默然起去學處
若論如法言, 或作單白等;
不語傍人道, 默然而捨去。
勿為別眾法, 去可語餘人;
由其不囑授, 獨入無邊海。
不恭敬學處
於眾及別人, 不為恭敬事;
慢眾得本罪, 別人招惡作。
大眾守寺人, 違言亦得罪;
別人眾中老, 並及己尊師。
他有違逆言, 情不欲依順;
宜應善開示, 此則許無愆。
飲酒學處
諸酒飲若醉, 茅端不滴口;
不飲不與人, 由斯放逸故。
苾芻口有病, 醫遣含無犯;
假令命即死, 無容輒吞嚥。
諸麴等雜物, 醞釀方得成;
眾人共許者, 是名為大酒。
若以皮果花, 汁等用成就;
此名為雜酒, 斯皆能醉人。
或可以糖蜜, 蒲萄等作成;
並在此中收, 為其昏醉故。
如其於酒體, 未成或可壞;
飲時無有過, 由其非醉因。
諸有醋漿類, 及以酪中漿;
水和澄濾飲, 非時亦無過。
諸酒變成醋, 飲皆無有犯;
醋漿盛貯久, 並是醋應知。
黍秫等非制, 說二酒應知;
變壞或未成, 明其非醉性。
酒有色氣味, 能醉招大愆;
若不能醉人, 便招三惡作。
如是三二一, 飲時皆得罪;
隨招一二三, 不醉非根本。
若皮花果等, 能為醉惱緣;
如其麴等和, 此還招惡作。
非時入聚落不囑苾芻學處
非時有苾芻, 入村不囑語;
有緣便罔過, 無事即招愆。
始從過午後, 終至明相初;
此即謂非時, 大師如是說。
苾芻若非時, 生疑入得罪;
時作非時想, 及疑招小愆。
食前食後詣餘家學處
苾芻為請首, 向俗家中食;
此人曾不許, 更轉向餘家。
若於赴請者, 告言隨意食;
或主人聽去, 向餘處非愆。
入王宮學處
王門或宮門, 及以近門處;
明相未出至, 斯皆得本罪。
城門與王門, 及以宮門閫;
去斯門不遠, 此名為勢分。
未曉到城門, 復為未曉想;
若入過門閫, 便招惡作愆。
若為餘想疑, 並皆招惡作;
言寶未藏者, 謂是未舉置。
不攝耳聽戒作不知語學處
已於別脫經, 半月曾多聽;
言我今方了, 戒科咸在斯。
此法在經中, 自覺世尊說;
先當令悔厭, 方遣說其愆。
用骨牙角作針筒學處
角牙骨所成, 針筒不合用;
斯人便自入, 違教罪筒中。
針筒須打破, 其罪應須說;
棄斯憍逸緣, 若留不成悔。
針筒有四種, 鍮銅赤銅鐵;
刀子應鐵作, 有三品應知:
大者長八指, 小者六餘中;
應為烏[此/朿]形, 或似雞毛曲。
或向餘村等, 苾芻雖事急;
針須將一個, 為要擬縫衣。
過量作床學處
苾芻為大眾, 作諸床座等;
高善逝八指, 越此不應為。
善逝八指長, 當中人一肘;
長者宜應截, 說罪准常途。
草木綿貯床學處
眾僧床臥具, 不應貯雜綿;
故欲惱餘人, 罪箭便來射。
蒲台及荻苗, 木綿羊毛等;
斯皆須撤去, 餘罪方應說。
云何名為貯? 謂布於床上,
粘著苾芻衣, 令他意不喜。
過量作尼師但那學處
若作尼師但, 大覺三張手;
廣便一手半, 過此不應為。
長時應截卻, 其罪便須悔;
問言除卻未? 方可為蠲愆。
過量作覆瘡衣學處
若作覆瘡衣, 長佛四張手,
寬須張手二, 越此遂招愆。
過量作雨浴衣學處
如其作雨衣, 長佛六張手,
廣應二手半, 異此不應為。
與佛等過量作衣學處
怛他揭多衣, 不合同量作;
長十廣有六, 斯名佛衣量。
生在苦毒處, 曾無有少樂;
鎮被火燒煮, 斯名訓釋辭。
若諸犯戒者, 墮於三惡趣;
愚人罪不悔, 由斯墮義成。
第四部別悔法
從非親尼受食學處
已說於墮罪, 方陳四別悔;
略言其自相, 委悉可應知。
非親苾芻尼, 於村乞食處;
自手受取食, 便招別悔愆。
受尼指授食學處
若其於俗捨, 苾芻正飡食;
尼來指授時, 與斯酥酪等。
舉眾皆須報: 姊妹勿為言;
若不一人遮, 合眾皆招罪。
內中外三捨, 三處苾芻飡;
上座作遮言, 乃至最下座。
汝且莫為言, 片時待食了;
或可問中外, 頗有遮尼不?
若不問而食, 家中得本愆;
若一不遮時, 外邊招惡作。
始從於眾首, 皆犯於別悔;
此別別墮愆, 異前波逸底。
若在尼寺中, 施受全無過;
自己財將施, 並由重信心。
學家受食學處
若於學人家, 知眾與羯磨;
苾芻飢渴逼, 雖請不應飡。
花華葉等物, 縱受亦無傷;
受床座誦經, 並開非是過。
若於他捨食, 餅惠學家兒;
擘破乃令飡, 勿使空懸望。
阿蘭若住處外受食學處
若在阿蘭若, 此中多恐怖;
苾芻不應出, 寺外受其飡。
若無觀林者, 苾芻出受食;
寺中餘處飡, 並悉招其罪。
苾芻犯罪訖, 應還至寺中;
應報諸人言: 我說鄙賤事。
第五部眾學法
四種別悔法, 如犯狀已陳;
自餘眾式叉, 次第今當說。
下裙圓整著, 不高亦不下,
不像鼻蛇頭, 不作多羅葉,
亦不為豆團, 如是應當學。
支伐羅披著, 好圓整應知,
不太高及下, 好披正覆身,
少為言語聲, 亦不高遠視。
但覩六尺量, 可長於一尋;
是往俗捨像, 如是應當學。
俗家不覆頭, 亦不偏抄服,
及不雙抄舉, 不叉腰撫肩,
不作蹲地行, 亦不足指去,
不跳不庂足, 不作柱身行,
亦不搖身行, 不掉臂而去,
不作搖頭入, 不連手肩排。
未許不輒坐, 坐須善觀察;
若重放身時, 此能生大過。
不疊足重踝, 亦不急踡腳;
不得長舒足, 勿使露身形。
下明恭敬食, 不應令缽滿;
應留一指許, 並羹次第飡。
行食未當前, 不得預張缽;
缽不安食上, 恭敬可為飡。
團不極小大, 不得預張口;
如其口含食, 不合輒為言。
不以飯覆羹, 亦不菜蓋飯;
更作希望意, 由此益貪心。
不欱不[口*((甫-、)/寸)][口*集], 不呵不吹氣;
不以飯置脣, 不應毀呰食。
不脹鰓嚙半, 不舒舌彈舌;
不為窣覩波, 後破方飡噉。
不舐手舐缽, 不振缽振手;
當作缽中想, 繫念可應飡。
不為輕慢心, 觀他比坐缽;
污手不捉器, 亦不灑餘人。
不於俗捨中, 棄其穢惡水;
缽不除殘食, 無替缽不安。
不應立洗缽, 不安崩墮處;
逆流不酌水, 是護缽應知。
次明說法事, 己立前人坐;
或己坐他臥, 無病並不應。
己下他在高, 人前自居後;
他道己非道, 覆頂等同前。
他乘象馬輿, 及著鞋履等,
著冠帽系頭, 及以花鬘飾,
持蓋仗劍甲, 斯皆是慢儀;
除身帶病人, 說法便招罪。
不立大小便, 不於青草上;
一二指洟唾, 除病並招愆。
不上過人樹, 唯除有難緣;
式叉羯闌尼, 是悉應當學。
七滅諍法
已於眾學法, 略言其大綱;
七滅諍相應, 次第今當說。
所謂評論等, 有隨法能除;
方便七種殊, 由人有差別。
應差中正人, 攝斂身語者;
眾內當差舉, 稱理和其諍。
無慾無瞋癡, 並以無恐怖,
及移不可移, 除諍應差此。
評論諍若起, 可將現前除;
及以法現前, 當依大師教。
由現前能除, 故斯名現前;
為少慧念者, 且陳其一隅。
若九人十人, 是大眾差遣;
此差五或過, 名為差重差。
凡差重差人, 正直明三篋;
上座不朋一, 能為滅諍人。
若無其五德, 設已差應退;
具德者應差, 令作行籌者。
彼可作二籌, 顯法及非法:
法籌應可直, 香滑稱人心;
非法籌須曲, 臭澁情不樂;
左手蓋而行, 法籌應顯露。
僧伽應總集, 從初次第行;
先呈其法籌, 三語慇勤與。
如其取法籌, 數多於非法;
是名為法滅, 諍息理應知。
苾芻毀破時, 便招其墮罪;
非法籌多此, 名非法滅諍。
諍雖非法滅, 毀破得小愆;
斯乃是多人, 毘奈耶滅諍。
已說評論諍, 二法可應除;
子細述其緣, 具如廣文說。
次明非言諍, 以其三法滅;
謂將可惡法, 詰他清淨人。
謂是現前事, 憶念及不癡;
現前如上陳, 餘二今應辯。
應知念調伏, 如友苾芻尼;
謗毀實力子, 大師因此制。
應與實力子, 作憶念調伏;
令在上座前, 如是言應說:
大德僧伽聽! 被他妄說我;
我乞憶念法, 僧伽應愍聽。
如斯三請已, 應令一苾芻;
秉法為彼人, 作憶念羯磨。
次作不癡法, 如惡羯苾芻;
由彼先癲狂, 今秉不癡事。
致在上座前, 白言我昔日;
被狂亂所惱, 為非不覺知。
他便數數詰, 雲我為惡行;
我今乞不癡, 毘奈耶應與。
所言犯罪諍, 由四法能除;
自言及現前, 草掩求其性。
既作於罪已, 或詰或不詰;
當在苾芻前, 合掌除其罪。
言大德存念! 我今犯斯罪。
問言見罪不? 報言我今見。
於後不犯不? 報言我不犯。
彼說奧箄迦, 此答言娑度。
犯他勝等罪, 對眾而自陳;
此並是自言, 能令諍消殄。
如哥羅苾芻, 被他言所及;
由衣招詰責, 行向釋迦城。
現前能滅諍, 名為現前法;
此亦是現前, 重更言其軌。
今說草掩法, 更相鬪諍人;
上座應就之, 正理當教示:
報言法難逢, 何為作二黨?
無事為諍競, 輕慢大師言。
言作如是事, 我汝咸有犯;
陳其後邊罪, 應可願蠲除。
作斯言告時, 如其不違逆;
是名住本性, 此朋應亦然。
彼朋意靜息, 不為違戾言;
因此諍能除, 名為草掩息。
自言犯斯罪, 對眾便言無;
猶如手苾芻, 說有言非有。
與作求罪性, 苾芻令彼臣;
大聖誨親言, 良由具悲性。
彼亦上座前, 應可從眾乞;
大眾宜於此, 作法並同前。
欲殄作事諍, 應須眾咸集;
如不作違拒, 是諍息應知。
已上兩卷明波羅底木叉戒本了。次下一卷明跋窣覩等事。
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頌卷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