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頌卷中

尊者毘舍佉造

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

九十波逸底迦法

故妄語學處

 已說三十事,  捨與墮相應;
 九十單墮罪,  隨次今當說。
 王舍城人眾,  及以諸苾芻,
 借問羅怙羅,  佛今在何處?
 此中有世尊,  報言在彼處;
 大師由此事,  為說兩伽他。
 故作妄語人,  違於一實法;
 現世造眾惡,  當來受苦報。
 寧吞熱鐵丸,  勐焰極可畏;
 不將破戒口,  非法噉人食。
 由苾芻妄語,  佛制於學處;
 差別有九殊,  乃至於二種。
 於無根五法,  波羅市迦等;
 戒見軌邪命,  是九種應知。
 他勝等五法,  見等三不同;
 於斯作異言,  應知妄成八。
 戒見軌邪命,  及以見聞疑;
 苾芻虛誑時,  斯成有七種。
 已說正當說,  不實有三時;
 復有見等三,  說妄言有六。
 如是一一減,  智者應可思;
 說語若他知,  便成二種妄。
 何謂五種妄?  他勝等應知;
 說上人法時,  名入於他勝。
 若於兩種謗,  不實誑前人;
 根與無根殊,  名入於眾教。
 若在僧伽前,  法說為非法;
 由其對眾重,  名入吐羅中。
 若褒灑陀時,  問言清淨不;
 默然而覆過,  是名入惡作。
 作此妄言時,  便成四種別;
 所餘諸妄說,  咸入墮中收。
 此五種妄說,  其體重輕異;
 不相交雜故,  各陳其入言。
 於不見等處,  顛倒說見等;
 故心說他解,  墮落罪便傷。

毀呰語學處

 雖毀呰傍生,  喚為禿角等;
 懷羞情不忍,  何況毀於人!
 由斯世尊說,  常饒益眾生;
 苾芻毀滅言,  便招於墮罪。
 苾芻毀呰意,  問婆羅門種;
 汝梵志出家,  此便生惡作。
 若問剎帝利,  戲心得惡作;
 薜捨戍達羅,  若問成根本。
 毛木匠織師,  客縫竹作等;
 如斯諸種類,  問時便得墮。
 汝梵志工巧,  清淨應須學;
 沙門汝何用?  即招惡作罪。
 汝是剎帝利,  牟矟弓射等;
 此事應可為,  說時便惡作。
 如是戍達羅,  薜捨所作業;
 織竹等雜作,  便獲根本罪。
 汝自業應作,  乞索教讀等;
 若作如斯語,  同前得惡作。
 跛瞎癵躄行,  侏儒及聾瘂;
 毀他如是說,  墮落火便燒。
 汝疥癩癰疽,  癢瘙痔嘔逆;
 作如是等語,  此人便得墮。
 汝罪不清淨,  有疑悔惡作;
 汝有忿恨惱,  得罪亦同前。
 苾芻毀呰意,  惡說罵詈等;
 與鄙語相應,  墮罪便相害。
 如是族工巧,  作業形容病;
 罪及煩惱言,  咸名毀滅語。
 意欲簡前人,  是何者佛護?
 答言剎帝利,  如是等無愆。

離間語學處

 苾芻離間語,  欲使他分坼;
 由為觸惱心,  定招於墮罪。
 汝剃髮賤人,  問言誰語汝?
 報雲某甲道,  此招於惡作。
 於前學處中,  說族工巧等;
 應知罪相似,  智者不應為。

發舉殄諍羯磨學處

 和合眾作法,  同心許其事;
 若更毀破者,  墮罪遂便傷。
 大眾共一心,  如法如軌則;
 斷除四種諍,  評論等應知。
 同心共秉法,  於事無猶豫;
 若云不善時,  得破羯磨罪。
 未作作了想,  或疑而毀破;
 斯便得惡作,  異此便無咎。
 若作此斷事,  作餘斷事想;
 應知了未了,  得罪並同前。
 主人秉羯磨,  持欲及見等;
 並客來苾芻,  是謂五差別。
 若識初中後,  是名為主人;
 此中作法人,  謂秉羯磨者。
 為他將欲者,  此名持欲人;
 現前居眾中,  是名為見等。
 我愛如是見,  作如此平章;
 不識初中後,  應知此名客。
 初三若毀破,  俱得於墮罪;
 後二若毀時,  並皆招惡作。

與女人說法過五六語學處

 為女說法時,  唯齊五六語;
 除有智男子,  過時得本愆。
 一切色無常,  受想行亦爾;
 及識為五語,  明慧者應知。
 眼耳鼻及舌,  身意並無常;
 此名為六語,  智者應當識。
 欲說於五句,  故心言第六;
 或可擬說六,  故七咸同罪。
 若口吃無過,  及以語怱怱;
 智女更問時,  為說便非犯。

與未近圓人同句讀誦學處

 與未近圓者,  同句而誦法,
 隨說即招愆,  同誦開無過。

向未近圓人說他麁罪學處

 知他犯麁惡,  告未具得罪;
 大眾與法者,  說時無有過。
 何者名麁罪?  謂波羅市迦、
 僧伽伐尸沙,  非餘事應識。

實得上人法向未近圓人說學處

 前人未近圓,  苾芻向彼說,
 實得上人法,  得波逸底迦。
 若是五種蓋,  凡人法共知;
 非此名上人、  靜慮等境界。

謗迴眾利物學處

 說他與眾物,  迴將入別人;
 若作妄言時,  便遭墮罪割。

輕呵戒學處

 半月半月說,  戒經長淨時;
 若其輕慢言,  定得於本罪。
 何須戒經內,  說此小隨小,
 令人惱悔生?  是名輕慢戒。
 厭疑生惱觸,  憂熱遍燒煎;
 能令起悔心,  隨說皆招罪。
 但是律教中,  所有諸小戒;
 苾芻輕慢說,  亦皆成本愆。

壞生種學處

 所有種子類,  及以有情村;
 根莖節開子,  自他損皆犯。
 若從根得生,  此說名根種;
 謂是香附子,  薑芋等應知。
 莖種從莖出,  插地即便生;
 謂菩提石榴,  柳等咸應識。
 節種截取節,  入地能生長;
 蘆荻蔗竹等,  由斯故得名。
 裂種杏麻豆,  子謂穀麥等;
 有釋異種子,  牛糞等生蓮。
 羊毛生細稊,  是一師別釋;
 有情蟲蟻等,  總攝諸生命。
 村者謂樹等,  有情之所依;
 想疑而損之,  皆招於墮罪。
 如是種果等,  稱境定招愆;
 別種別想疑,  應知亦得罪。
 苾芻持五種,  安在臼中舂;
 若種損壞時,  五罪一時得。
 若不損壞者,  但招五惡作;
 置火及投湯,  同前皆本罪。
 若作故損意,  青草處遊行;
 有壞時便墮,  不傷招惡作。
 若於青草處,  曳物而傷損;
 或湯粥汁等,  澆瀉亦同愆。
 若以一方便,  斬斷於一樹;
 便招一惡作,  一波逸底迦。
 若以二方便,  斬斷一樹等;
 便得兩惡作,  一墮罪應知。
 隨方便多少,  得爾許惡作;
 隨其事差別,  悉皆招本罪。
 葉果未開花,  諸藕諸根等;
 蓮梢及蘋藻,  隨壞墮相中。
 皴皮及黃葉,  蓮花等已開;
 若斷惡作罪,  佛言輕重異。
 若須淨齒木,  及皮葉花根;
 取時為淨言,  不應雲斬折。
 水藻及浮萍,  地雞並咸鹵;
 青苔白醭葛,  牽挽不應為。
 何者是淨言?  雲汝應知是;
 解是與淨等,  淨了皆無過。
 作淨二五殊,  火刀蔫鳥甲;
 墮破並拔出,  捩斷擘不中。
 營造伐樹時,  應從樹神乞;
 以諸花果食,  設祭可隨時。
 應為誦正法,  謂三啟等經;
 宜應具告知,  十善十惡報。
 行善招樂果,  異斯生惡趣;
 顯其功德施,  復說慳貪罪。
 歡喜等園中,  天女恆遊戲;
 長時極樂果,  唯有施能招。
 鎮懷飢渴火,  不聞漿水名;
 輪迴諸趣中,  受苦無窮盡。
 無始來串習,  數為煩惱逼;
 自他無利益,  並由慳所纏。
 七日不改變,  復無流血等;
 大樹宜應截,  有異不應傷。

嫌毀輕賤學處

 苾芻作嫌言,  及為麁罵語;
 所得輕重罪,  略言其大綱。
 大眾作白二,  差遣分飯粥;
 分房行餅果,  分餘雜物人。
 羯恥那器具,  藏守支伐羅;
 及以分衣人,  並守雨衣者。
 毘訶羅波羅,  斯人所遣使;
 行器持竿水,  及以驅烏人。
 若遣分臥具,  行餅並行利;
 眾差如是人,  嫌時皆本罪。
 如斯十二類,  嫌罵者招本;
 餘使得輕愆,  善可觀其事。

違惱言教學處

 違教得本罪,  教謂他問時;
 惱謂說異言,  不陳決定語。
 他問如是言,  欲惱便餘答;
 除獵人來問,  恐彼害前生。
 我視虛空爪,  實理有情無;
 此人方便言,  報彼非成咎。
 如其他問時,  惱意默然住;
 由斯墮惡趣,  苦逼痛方言。

不舉敷具學處

 若於露地中,  安僧床座等;
 除有人囑授,  捨去罪隨行。
 若離於本居,  欲行向界外;
 未離床等分,  便招惡作愆。
 若棄出行時,  雨霑得惡作;
 如有水濕澈,  斯便得墮罪。
 說有三種壞,  謂蟲風及雨:
 表裡俱損時,  此說為蟲壞;
 被風吹反襵,  是名為風壞;
 雨濕第二重,  名雨壞應識。
 若在於房中,  被蟲等損壞;
 招惡作等罪,  准說並同前。
 初不思而去,  塗中忽爾憶;
 自忖由癡等,  當須苦責心。
 若遇餘苾芻,  見已應相就;
 為護臥具故,  慇勤好囑看。
 若彼為領知,  到處不藏舉;
 波逸底迦箭,  便中不憶人。
 俗人來請食,  借座當須與;
 求寂等將去,  苾芻不自持。
 俗侶詣伽藍,  設食供僧眾;
 應與其座席,  宜差守護人。
 若是看病人,  病老朽破戒,
 又復未圓具,  斯皆勿囑觀。
 二人同一座,  小者應收舉;
 若彼夏相似,  後起者應持。
 若聽法等時,  上座年衰老;
 舉安僧座席,  小者應代為。
 佛制諸苾芻,  於尊老給侍;
 當為依止事,  利益兩俱兼。
 若有難事至,  牆根及樹根;
 著座不招愆,  無緣勿斷食。
 行時支伐羅,  所有其勢分;
 必無看守者,  臥具准應知。
 讀誦正法時,  應可昇高座;
 居處令安隱,  敬重大師言。
 應可為高座,  四足安師子;
 高下任時宜,  正方應好作。
 傍邊安蹋道,  前為承足花;
 踞坐誦尊言,  讀時前置桉。
 背後安花障,  兩畔任懸繒;
 上蓋準時宜,  置在長廊下。
 簷下長懸索,  用擬掛花鬘;
 好心來聽經,  當前列行坐。
 俗家敷寶座,  欲坐者隨聽;
 攝念可應居,  諸行無常想。
 當如是作意,  此是施主物;
 雖是寶莊嚴,  坐時無有過。
 在藥叉龍宮、  天堂皆許坐;
 令彼福增長,  此教是牟尼。

不舉草敷具學處

 若其於寺中,  用眾草敷具;
 去時無難事,  自舉囑人看。
 此亦同前說,  與褥席不殊;
 同彼罪應知,  護戒者當識。
 捨中不除去,  或棄主人遮;
 敷在毘訶羅,  不除招惡作。
 習定者經行,  敷長十二肘;
 勤修念誦者,  亦十二應知。
 地鞕用草敷,  不置便生病;
 防難為間隔,  無斯致惱緣。

牽他出僧房學處

 若瞋他苾芻,  從住處牽出;
 其人得墮罪,  仍除有難緣。
 設不自手牽,  令他苾芻挽;
 二人俱得罪,  謂波逸底迦。
 若令求寂等,  牽苾芻出寺;
 苾芻招本罪,  求寂得輕愆。

強惱觸他學處

 若以好惡食,  或冷或熱等;
 故惱他苾芻,  令食招根本。
 若食堂煖捨,  浴室近門傍;
 及閤道簷前,  此分皆不合。
 於座及臥具,  他未有心移;
 先住苾芻來,  無令後人去。

故放身坐臥脫腳床學處

 若在上房住,  不坐脫腳床;
 以版承床足,  坐時無有過。
 所言腳脫者,  於孔中抽出;
 謂在故房上,  多時朽爛棚。
 若無承足物,  或可仰安床;
 不畏損他人,  量時應受用。
 或時以鐵釘,  釘腳不令脫;
 任情安逆榍,  或用草繩纏。

用蟲水學處

 水中有生命,  將澆地樹等;
 自作若使人,  悉皆招墮罪。
 蟲水有想疑,  斯還得本罪;
 無蟲蟲想疑,  便招惡作過。
 從他借罐綆,  他與用無傷;
 澄濾好觀瞻,  濁時安黑果。
 若水有濁塵,  臨之不鑒面;
 此可慇勤濾,  清淨方無咎。
 若井泉知淨,  法瓶等緻密;
 眾及於別人,  五水隨情用。
 濾羅有五種,  謂澡罐君持,
 法瓶並水羅,  及以衣角疊。
 澄心當好視,  蟲若小毛端,
 並須依教看,  無勞數觀察。
 齊幾當觀水,  如轉六牛車;
 竹載摩揭陀,  是名觀分齊。
 若其於水器,  起心疑有蟲;
 宜應更善觀,  無疑方可用。
 乃至俱盧舍,  或時一驛路;
 彼處決知有,  無羅亦可行。
 若即許還來,  半驛去無咎;
 商旅有相識,  傳羅隨意去。
 順流河岸行,  一一俱盧舍,
 善觀應可飲,  異此即不應。
 泝流隨取處,  觀濾並如常;
 陂池水不流,  觀於一尋內。
 井等取水處,  說佛語伽陀;
 隨處有天神,  應從彼求乞。
 將君持向口,  飲水佛不聽;
 葉等必其無,  屏處非遮限。
 宜應將絹布,  葉系君持口,
 及以蓋瓶瓨,  異斯招惡作。
 瓨等有垢膩,  用意淨洗治;
 隨時可曝乾,  為欲令清淨。
 俗人所作事,  求寂不應為;
 求寂之所為,  苾芻有不合。
 苾芻望於尼,  事有犯非犯;
 皆須善觀察,  准教可應行。
 於池井等中,  見有餅菜等;
 澄濾隨情飲,  應知此名淨。
 俗人施水處,  准法好須觀;
 雖在非時中,  隨情應飲用。
 牧牛人等處,  苾芻少乏水;
 酪漿及乳等,  洗足亦隨情。
 盛酒大小行,  此器宜應棄;
 若盛油等物,  火炙水梳治。
 或令魚鼈舐,  垢膩盡皆無;
 置水此器中,  非時用成淨。
 女人求水時,  苾芻應可授;
 不宜相續注,  勿生癡染心。◎

◎造大寺過限學處

 造大毘訶羅,  起基安水竇;
 著戶扉及扂,  並可置明窓。
 若欲起牆壁,  應和草作泥;
 壘至橫扂邊,  二三重勿過。
 若於上更著,  即招於墮罪;
 甎石及木成,  雖多無有犯。

眾不差教授苾芻尼學處

 具戒有聞持,  年至二十夏;
 言詞善圓滿,  不曾身污尼;
 善說八他勝,  八敬能開演;
 具七可應差,  異此便不合。
 善解蘇呾羅,  毘奈耶母論;
 此合教授尼,  除諍能調伏。
 除此更有餘,  第二略教授;
 大眾若有教,  上座可傳言。
 尼眾清淨不?  又復和合不?
 此中無苾芻,  於尼行教授;
 姊妹牟尼教,  常須不放逸;
 無令戒損失,  此是三塗因。
 由尊二十夏,  能調所化生;
 於律教善明,  王苾芻應識。

教授至日沒學處

 被差行教授,  雖可具尸羅;
 及明須早歸,  無容侵日沒。
 日沒作沒想,  或可生猶豫;
 仍為教授事,  得墮罪無疑。
 未沒作沒想,  未沒起疑心;
 被惡作箭中,  當受於大苦。
 若尼門不掩,  或可門相近;
 或為多教授,  日沒並無傷。
 尼可作供養,  應隨自己能;
 尊人當受食,  令其福增長。

謗他為飲食故教授學處

 若以嫌嫉意,  輕毀教授人;
 由生不善心,  當遭獄火焰。
 彼有貪染心,  教尼求飲食;
 見實而說者,  此誠無有過。

與非親尼衣學處

 若是非親尼,  不合與衣服;
 由彼心貪覓,  來處不籌量。

與非親尼作衣學處

 於非親尼處,  不應為作衣;
 由作惡形儀,  令俗生譏丑。

與尼同道行學處

 苾芻向餘處,  共尼同伴行;
 賊等多怖時,  共行無有過。
 若病無人持,  不應棄於路;
 苾芻苾芻女,  展轉互相舁。
 尼自將路糧,  苾芻得為淨;
 苾芻持尼淨,  此並勿生疑。

與苾芻尼同乘一船學處

 苾芻若與尼,  乘船或上下,
 於斯便不許,  直渡者無愆。

獨與女人屏處坐學處

 緣彼鄔陀夷,  共女屏處坐;
 因招眾譏謗,  聖制不應然。

獨與尼屏處坐學處

 又與笈多尼,  獨在屏處坐;
 據緣但道一,  餘三並墮愆。

知苾芻尼讚歎得食學處

 苾芻知彼尼,  讚歎故得食;
 除其先有意,  食便招墮罪。
 讚歎有二種,  具戒及多聞:
 具戒從預流,  乃至阿羅漢;
 多聞蘇呾羅,  毘奈耶母論;
 實有如斯德,  讚食許無愆。
 若實無有德,  為利受尼讚;
 知而噉食者,  即招其本罪。

展轉食學處

 苾芻無疹病,  非衣作行時;
 足已更生貪,  食時便得罪。
 一食不能安,  此說名為病;
 但獲衣方肘,  是謂施衣時。
 僧房制底處,  其地如小席;
 掃拭及灑塗,  此名為作務。
 若半瑜繕那,  苾芻去還返;
 斯名道行事,  更食者無罪。
 若得有衣請,  更受無衣者;
 受後招惡作,  食時便獲本。
 先得無衣請,  後有支伐羅;
 兩處縱俱飡,  此食非遮限。
 前得有衣請,  後請亦有衣;
 兩處食隨情,  此皆無有過。
 若棄無衣處,  行就有衣家;
 開難緣及衣,  非餘事應識。
 若知於俗捨,  普請盡僧伽;
 授事及餘人,  至時鳴健稚。
 苾芻於自黨,  若客新來至;
 請處應教示,  默去不應為。

施一食過受學處

 外道所居處,  苾芻在彼停;
 無病一日飡,  異斯便不合。
 無病別日住,  便得惡作罪;
 如更受他食,  咽便招本愆。
 施主意平等,  或是親族處:
 假令多日食,  斯非是愆咎。

過三缽受食學處

 施主非隨意,  若得飯麨等;
 二三持滿缽,  若過招本罪。
 大缽若取三,  二大及中一;
 兩大兼一小,  二中並一大;
 二中兼一小,  滿缽取持歸;
 斯皆得本愆,  三小咸無過。
 親族歡懷與,  受多無有過;
 受已應持去,  平分與苾芻。

足食學處

 苾芻足食竟,  不合更重食;
 不作於餘法,  咽咽罪隨生。
 五種珂但尼,  斯非是足限;
 正食若足已,  此亦不應飡。
 五種蒱膳尼,  米飯麥豆飯,
 麨肉及諸餅,  是正食應知。
 根莖葉花果,  名五珂但尼;
 此據嚼齧義,  五正通含噉。
 知是蒱膳尼,  有授者相近;
 已作遮止法,  從座捨威儀。
 於如是五處,  名足食苾芻;
 此中隨一無,  則不名為足。
 足罷竟去休,  此說名遮足;
 若道且言者,  聖說許無愆。
 若作餘食法,  非側非背後;
 不安在懷中,  非空非置地。
 兩手極淨洗,  然後方受食;
 食了不離座,  是未足應知。
 執食可蹲踞,  對苾芻應告:
 我作餘食法,  仁當憶念知。
 彼人當取食,  若二若三口;
 語言持取去,  隨意可應飡。
 若彼雖足食,  然未離於座;
 應就彼人前,  作法皆如上。
 彼人不合食,  應告食人言:
 將去任情飡,  名第二餘法。
 若得非正食,  謂是乳酪類、
 薄粥薄麨等,  並非成足食。
 若竪匙不住,  此名為薄粥;
 指鉤不見跡,  謂薄麨應知。
 若作足食想,  及以生猶豫;
 食便招本罪,  便開地獄門。
 若食雖未足,  而為足食心;
 及起疑意時,  皆招惡作罪。

勸足食學處

 知他足食竟,  不為餘食法;
 內懷於恶心,  勸食便生罪。
 知足食想疑,  慇勤勸彼足;
 欲令他犯過,  當來苦自傷。
 不應以雙足,  蹈於食葉上;
 病者便非過,  無病起譏嫌。
 苾芻若無病,  連鞋不應食;
 病應抽出足,  蹋鞋上非愆。
 授食在背側,  或遠或隔障;
 及不仰手時,  斯皆不成受。
 授者立相近,  當前無障隔;
 皆須仰手受,  極可用心請。
 指食令安缽,  如其墮葉盤;
 此即名為受,  無疑應可食。
 微塵有多種,  花果飲食衣;
 有觸與無觸,  淨與不淨別。
 土塵事多種,  有淨及不淨;
 覩色不分明,  此則無勞受。
 塵相若分明,  不受不應食;
 食污衣須洗,  不洗便生過。
 若行鹽等竟,  雖小不應起;
 及時應可坐,  准次勿相排。
 年卑居老上,  知想或生疑;
 突色訖裡多,  日日恆增長。
 持食與他人,  便作希望意;
 彼人重授與,  不淨不應食。
 決捨絕希望,  後從他獲得;
 此名清淨食,  受時無有過。
 勿語益送人,  與我如是食;
 隨行得應噉,  病人非在遮。
 苾芻若食了,  可留一大抄;
 普施於眾生,  不應為簡別。
 若客至將行,  撿挍人並病;
 及以看病者,  隨情在前食。
 因籠拏開粥,  僧眾並隨聽;
 由斯影勝王,  施地佛聽受。
 因論於食法,  及與藥相應;
 淨地等要門,  隨事皆須識。
 飯餅及肉魚,  豆飯並麨等;
 斯謂為時藥,  養命噉恆須。
 蒱萄及芭蕉,  醋果並蘡薁;
 棗等烏曇跋,  並曰非時漿。
 俗人及求寂,  熟柔當淨濾;
 酪漿蔗醋漿,  斯等非時飲。
 說有七日藥,  酥油蜜諸糖,
 石蜜及沙糖,  許服皆無過。
 又有盡壽藥,  謂是根莖等;
 如法應守持,  無限常聽服。
 根雞舌薑等,  莖謂不死條;
 黃薑等可知,  並諸香雜水。
 七葉苦爪苗,  果謂胡椒等;
 及以三果類,  准病服皆聽。
 紫礦及阿魏,  黃蠟諸樹汁;
 油麻灰等五,  復有五種鹽。
 菴末羅苦木,  七葉尸利沙;
 如斯樹等皮,  皆名盡壽藥。
 如是諸藥類,  不擬將充食;
 但欲排飢渴,  希心趣涅槃。
 蒱萄及石榴,  菴婆芭蕉等;
 根謂蓮藕類,  是時攝應知。
 如斯時藥等,  展轉更相雜;
 各從前藥勢,  服用者無傷。
 熊羆及龜鼈,  並江豬等脂;
 並隨身治病,  非時咸可服。
 醫言食生肉,  人蛇象不聽;
 魚肉若持來,  問淨當隨食。
 門前制底捨,  空露地水堂;
 簷下及房中,  並不應煮食。
 作淨有五種,  生心等軌則;
 若為作食廚,  眾僧共立淨。
 住處絣繩墨,  草創立基時,
 解法營作人,  興心應作法:
 我今於此處,  立作眾淨廚;
 三心念口言,  謂是生心淨。
 造寺半已了,  知事對僧前;
 我今普告知,  應如是三說。
 此處我守持,  將為淨食處;
 作如是告白,  名為共印持。
 若人造寺宇,  房門料亂開;
 室相不齊行,  此名牛臥淨。
 若有僧住處,  苾芻久棄捨;
 後至過便無,  斯名廢故淨。
 若僧秉白二,  羯磨眾詳許;
 知法並同心,  名為作法淨。
 如是五淨廚,  苾芻不作法;
 停食及煮食,  悉皆成不淨。
 為淨二五殊,  刀火蔫鳥甲;
 墮拔截擘壞,  作法者無愆。
 火壞五咸淨,  餘損子皆成;
 傷皮有不成,  於中驗生性。
 當於上座所,  行食者應言:
 三缽羅法哆,  是名行食法。
 上座當告言:  應平等行與;
 須正意而食,  了說願伽他。
 正說福頌時,  苾芻不應食;
 若不聞聲者,  食時無有過。
 正說伽他時,  聞時應諦聽;
 頌了隨情食,  更說非遮限。
 有能者應說,  眾首或餘人;
 演法應時機,  當隨施主望。
 凡是說法人,  應須與伴助;
 由非獨一己,  令法有光輝。
 為眾誦經時,  夜無燈不許;
 護蟲為百目,  或復作籠遮。
 所食魚肉等,  與俗勝人同;
 他持施缽中,  應食全無罪。
 他為作肉食,  若有見聞疑;
 此則不應飡,  為愍眾生故。
 得虎狼等殘,  若有聞疑見;
 由彼心不捨,  此皆不合飡。
 不許無悲心,  耽味害他命;
 准法依三淨,  食肉許無愆。
 蒜蔥等諸藥,  為病在隨聽;
 欲令身命存,  斯名善法器。
 病者食蒜時,  當護其臭氣;
 選處應將息,  隱密可應為。
 為病服食了,  可洗身令淨;
 臭氣皆除滅,  方入本房中。
 若服蒜蔥韮,  為令身淨故;
 停七三二夜,  如次可應知。
 巡家行乞食,  料亂有多門;
 應將飯等記,  無令路差失。
 乞食秉鳴錫,  欲使施人知;
 及怖於犬牛,  不許行撾打。
 苾芻於俗捨,  若食餅果根;
 勿嚼作大聲,  或時將汁飲。
 自非有要事,  不應相觸食;
 食時須用心,  勿濺傍邊者。
 儉時若得食,  施主歡隨施;
 亦可多將去,  分張與苾芻。
 若上座受請,  食半與餘人;
 為濟儉年時,  活諸同梵行。
 欲令壽命久,  餘人得應食;
 若在牟尼教,  一日實難逢。
 若於缽縫中,  見有餘殘食;
 應以物擿去,  三洗用無愆。
 食罷口應淨,  用齒木土等;
 淨水漱三度,  若過亦隨情。
 苾芻得食已,  疑有餘人觸;
 應覓未具人,  重受隨情食。
 有事須行去,  無人持路糧;
 自攜為換想,  噉時無有過。
 若無人可換,  一日不應飡;
 他日噉虎拳,  不合過斯食。
 三日兩虎拳,  已後當隨意;
 自作宜應食,  希望性命全。
 鬚根地可掘,  欲果樹宜昇;
 苾芻應自取,  除饑得延命。
 斯等是遮戒,  為難暫開聽;
 若是性罪者,  命斷不應作。
 親識遠方來,  屏處應同食;
 室羅末尼羅,  同飡開怖處。
 受已莫放器,  左手急堅持;
 齊手可應飡,  食時須用意。
 如其不蓋覆,  置食被烏殘;
 近[此/束]處應除,  餘者隨情食。
 僧祇若別人,  酥油沙糖等;
 如其誤觸者,  不應便即棄。
 若是四方僧,  或復別人食;
 知淨宜應受,  異此即不應。
 食雜沙糖等,  水洗宜應食;
 雖在非時中,  此無不淨過。
 糖與麨相和,  應將淨水投;
 苾芻須淨濾,  非時飲水聽。
 苾芻自為己,  於沙糖守持;
 隨開於五人,  相知更互食。
 病斷食少食,  熱悶及塗中;
 於此五人聽,  餘者皆不合。
 勝果卒難逢,  及上飲食等;
 苾芻雖足食,  不加法亦飡。
 若乞食苾芻,  巡家乞得食;
 有人請入舍,  隨言使福增。
 捨中食餘飯,  施主遣將歸;
 縱觸還應食,  儉歲聽非過。
 寺三時設食,  祭彼護寺神;
 時非時藥叉,  住彼須應食。
 訶利底母兒,  佛遣多祭食;
 為護於住處,  令教法光輝。

別眾食學處

 不飡別眾食,  唯除病等緣;
 僧中取少多,  或此送無犯。
 乃至一匕鹽,  或一握草葉;
 送向於餘處,  亦得表情和。
 有人不盡情,  四人名別眾;
 病作道行時,  事如前已說。
 若是乘船去,  至半踰膳那;
 或可覆還來,  食皆無有過。
 若眾多施主,  別別供苾芻;
 隨彼施主心,  此謂時差別。
 諸外道沙門,  彼若施僧食;
 悲心應為受,  由彼不信故。
 界中別眾食,  有苾芻想疑;
 得罪若三人,  食便無有過。
 有別定屬利,  食時與眾乖;
 此順施主心,  縱食非成犯。

非時食學處

 從過中已後,  至明相未出;
 苾芻不應食,  若食罪侵身。
 有病在非時,  醫人令遣食;
 當於隱密處,  無令俗見譏。

食曾觸食學處

 苾芻觸食等,  此則不應飡;
 食前食後殊,  說觸有兩別。
 若在食前受,  食後噉便愆;
 若食後受持,  夜分過不合。
 若手有雜膩,  謂除眾難緣;
 不觸於鑰匙,  及以觸衣缽。

不受食學處

 飲食若不受,  怖罪者不飡;
 食咽罪便傷,  除水及齒木。
 葉及淨齒木,  有汁還須受;
 若是生種者,  仍須將火淨。
 苾芻行乞飯,  有餘仍未熟;
 宜應自煮食,  受取取應飡。
 得魚肉果等,  先煮已色變;
 牛乳等三沸,  更自煮非愆。
 他人來設食,  有事便棄去;
 應為北洲想,  觀時自取食。
 以藥灌鼻時,  若咽當須受;
 若能不咽者,  不受亦無傷。
 食有蠅蟻等,  附近不成觸;
 觸處除應食,  鼠鳥受應知。
 若手與手受,  或物與手請;
 或手與物請,  或物與物受。
 若入厭賤國,  遠置亦成受;
 更有餘成受,  謂象馬獼猴。

索美食學處

 苾芻身無病,  為己不應乞;
 生酥並乳酪,  諸肉及以魚。
 為病故乞求,  縱食而非犯;
 無病乞惡作,  若食罪便中。
 俗捨巡行乞,  執缽默然住;
 他問何所須?  欲者隨情說。

受用蟲水學處

 若知水有蟲,  受用全不合;
 謂外內二種,  洗浴飲應知。
 有蟲無蟲水,  此並如前說;
 羅漉須依法,  由是性罪故。

有食家強坐學處

 苾芻在食家,  不應屏處坐;
 令他生惱意,  仍除難怖緣。

有食家強立學處

 若女人丈夫,  欲貪相樂著;
 說此名為食,  屏立亦招愆。◎

◎與無衣外道男女食學處

 苾芻若自手,  不與外道食;
 擘破與隨聽,  欲令除惡見。
 彼槃器在地,  悲心應授與;
 為生哀愍想,  不得現虔恭。

觀軍學處

 若觀軍鬪戰,  苾芻皆不許;
 必有緣須住,  此則在隨開。

軍中過二宿學處

 有緣須往時,  齊兩夜應宿;
 如其更過宿,  除難便成犯。

動亂兵軍學處

 軍旅象馬眾,  旗王及兵力;
 國主及大臣,  見時便得罪。
 軍旅謂整裝,  兵力謂驍勇;
 若立標旗處,  於此號旗王。
 人主大臣請,  有障難及怖;
 假使住多時,  斯亦非成犯。

打苾芻學處

 不以瞋恚意,  故打他苾芻;
 違本要期心,  不遵於聖教。
 假令將一指,  若打即招愆;
 況復手足拳,  杖木等相害。
 若將掃帚打,  隨有幾多莖;
 觸彼苾芻身,  還招爾許罪。
 如是把豆等,  隨打罪應知;
 若不墮彼身,  准數皆惡作。
 若為彼椎噎,  或時因誦咒;
 苾芻將物打,  斯等並無愆。

以手擬苾芻學處

 若於苾芻處,  努手相擬時;
 即便招墮罪,  還如打中說。

覆藏他麁罪學處

 知他有麁罪,  元不許覆藏;
 若有怖畏時,  縱覆皆無犯。
 從波羅市迦,  乃至眾教罪,
 及此重方便,  覆至曉招愆。

共至俗家不與食學處

 不作嫌恨心,  故令他斷食;
 彼人無有病,  必得罪相中。

觸火學處

 若不是開緣,  然火皆不許;
 及滅火觸火,  有難便非過。
 皮毛爪洟唾,  擲著火中燒;
 熟炭不守持,  觸皆招惡作。

與欲已更遮學處

 僧伽有事時,  苾芻先與欲;
 後時便不許,  墮罪必侵身。

與未近圓人同室宿過二夜學處

 未進近圓人,  與之同室宿;
 此唯齊二夜,  第三便墮罪。
 說有四種室:  一是總覆障、
 二總覆多障、  三多覆總障、
 四多覆多障。  於此四室中,
 苾芻睡臥時,  獲罪隨輕重。
 如是四種捨,  至三明相出;
 於中罪輕重,  護戒者應知。
 有三種明相,  謂青黃及赤;
 青光才現時,  即得根本罪。
 若在高閣處,  言聲不了知;
 及餘諸屋中,  共宿成無過。
 不應於一床,  二人等同臥;
 於褥權開許,  衣等隔中間。
 燃明室中臥,  有病在隨聽;
 及以瞻病人,  餘人皆不許。
 無病晝日睡,  嬾墮者便遮;
 禪誦若勤修,  片時隨意臥。
 闇中禮尊者,  不應首至地;
 當以虔敬心,  發言稱呼睇。
 共求寂道行,  同眠應警覺;
 若困不能者,  起坐隨情睡。
 求寂一切時,  慇勤當守護;
 猶若輪王子,  斯為佛樹芽。

不捨惡見違諫學處

 苾芻作邪行,  說欲非障法;
 此能為障礙,  由癡無所知。
 乃至於三諫,  若其見不捨;
 此是罪中極,  宜應速驅擯。

隨捨置人學處

 知此惡見人,  未為隨順法;
 及不捨惡見,  皆不應共住。
 不共作讀誦,  亦不為親友;
 共受法食者,  得波逸底迦。
 為斷彼惡見,  或親或病人;
 讀誦在隨意,  受用便不許。

攝受惡見求寂學處

 若是未圓人,  將求圓寂處;
 愚癡說欲法,  非障道應驅。
 苾芻離惡黨,  益物以為心;
 共斯無智人,  宿便招墮罪。

著不壞色衣學處

 苾芻得新衣,  當須為壞色;
 新衣謂是白,  染壞色有三:
 青謂污色青,  泥者謂赤石;
 樹皮花葉等,  染色號袈裟。

捉寶學處。

 乍可觸瞋蛇,  醦毒難治療;
 不觸於珍寶,  及以寶莊嚴。
 末尼真珠等,  珊瑚寶裝具;
 刀矟諸戰仗,  鼓等皆不觸。
 寶物真珠等,  觸穿皆得墮;
 若其觸未穿,  此便成越法。
 鼓樂絲竹等,  刀仗弓箭類;
 若成及未成,  觸皆招惡作。
 若觸彈毛弓,  亦得惡作罪;
 何況刀矟等,  擎持罪不傷。
 像等有舍利,  觸時得本罪;
 若無身骨者,  觸時便惡作。
 歌舞吟詠類,  觀聽皆不許;
 談話並相撲,  斯非寂止緣。
 自為歌舞樂,  旋游於制底;
 由不護根門,  步步皆招罪。
 由斯亂心故,  不許貪聲色;
 唯求脫三有,  終希趣涅槃。
 寺內見遺財,  所謂金銀等;
 應將草等覆,  護防經八日。
 若有主來求,  記驗同應與;
 若無貯僧庫,  藏舉勿令虧。
 後主來求索,  化彼少智人;
 半價或全酬,  更增便不許。

非時浴學處

 若非是開緣,  半月內洗浴;
 病道行作業,  及以風雨時。
 若不洗不安,  是病當開限;
 道行及作事,  斯並如前說。
 驚飈動衣角,  說此謂風時;
 雨滴水霑身,  是雨宜應識;
 如其風雨雜,  說此謂相兼;
 齊兩月半來,  是名為熱節。
 始從脫衣服,  至水未霑臍;
 洗浴得輕愆,  過臍招墮落。
 渡河非是犯,  悶絕水澆身;
 或可越陂塘,  為難皆無犯。
 苾芻行水內,  及以乘船時;
 若在大海中,  大小便無犯。
 若有女人洗,  王及諸兵眾;
 並有儜惡人,  遠避不應浴。
 不應水中戲,  游泳或沉沒;
 以水相澆擲,  打水作音聲。
 若其為學浮,  或時須療病;
 當於隱密處,  雖浮亦不遮。

殺傍生學處

 苾芻殺傍生,  自作或遣使;
 當招極苦處,  惡道火燒然。

故惱苾芻學處

 於同梵行所,  不應令悔恨;
 作惱心便犯,  異此許無愆。
 汝未二十歲,  不成受近圓;
 汝鄔波馱耶,  破戒眾不集。
 若以惡作心,  說時便獲罪;
 若說實事者,  此成無有過。

以指擊攊他學處

 少智雖一指,  擊攊便招過;
 如無戲弄意,  示靨許非愆。

水中戲學處

 苾芻水中戲,  此彼岸往還;
 於此有開遮,  並如前已說。

與女人同室宿學處

 若無障隔處,  不共女同房;
 若牢關閉門,  此成無有過。
 女於善惡言,  解了名及義;
 此便生重罪,  餘者得輕愆。
 全覆全障等,  室相如前說;
 要待全身臥,  是謂眠應知。
 若其眠睡著,  波逸底迦風;
 能於地獄裡,  吹火鐵床中。
 於樓閣有女,  應可去其梯;
 成遣苾芻看,  縱臥成無犯。
 若於晝日臥,  與上事皆同;
 並須結下裙,  異斯招惡作。

恐怖苾芻學處

 為尊重佛教,  不惱亂眾生;
 自作若使人,  不應為恐怖。
 或作諸鬼形,  若羅剎等像;
 或以聲氣觸,  怖彼罪侵身。
 可意人主天,  食香梵志等;
 報言來害汝,  便招惡作愆。
 欲前人得益,  現極苦令怖;
 說於三惡道,  雖怖亦無傷。

藏他衣缽學處

 藏他衣缽等,  戲笑不應為;
 若作罪侵身,  為益便無過。

他寄衣不問主輒著學處

 先與苾芻衣,  不語用得罪;
 若是同意者,  雖用理無違。

以眾教罪謗清淨苾芻學處

 若以眾教罪,  謗他清淨人;
 此成燒煮過,  餘皆得惡作。

與女人同道行學處

 若無男子伴,  共女涉道行;
 得波逸底迦,  裡數如常說。
 行到一一村,  即便招墮罪;
 若其村未至,  惡作罪應知。
 若於險路處,  女人為引道,
 或作防援者,  此皆無有過。

與賊同道行學處

 與賊同行去,  即得於墮愆;
 若開無犯者,  如前已宣說。
 商人偷稅道,  此尚名為賊;
 何況破村坊,  打道白劫者。

與減年者受近圓學處

 若年減二十,  未合與近圓;
 由於飢渴等,  不能堪忍故。
 若實年不滿,  後為此想說;
 此不名圓具,  苾芻皆得罪。
 若彼有疑心,  不滿不滿想;
 告言年滿者,  受時便有過。
 於滿作滿想,  告言我年足;
 或可迷而說,  此皆無有犯。
 近圓非一事,  隨說有多門;
 護戒者存心,  理應詳審問。

壞生地學處

 於地作故心,  自掘教人掘;
 損濕招本罪,  皮壞得輕愆。
 說有二種地,  生及與不生:
 若經水雨霑,  三月名生地;
 若其無雨霑,  事須經六月;
 此據曾耕壞,  餘地不論時。
 生者招本罪,  餘者得輕愆;
 砂石土及泥,  輕重皆須識。
 若於地釘橛,  便得根本罪;
 拔橛及搖泥,  此皆招惡作。
 隤牆及崩岸,  得波逸底迦;
 若損破裂者,  此皆成越法。
 若作遊行心,  崩崖動泥等;
 記數損地罪,  不損者無過。
 為眾修園圃,  淨語令掘地;
 無蟲者許為,  有命皆不合。

過四月索食學處

 若有四月請,  苾芻應可受;
 除極請更請,  常請及別請。
 所言我常請,  謂恆時請食;
 於中別請者,  應知施別人。
 極請謂慇勤,  更請數數食;
 除如是請食,  餘食咸招罪。
 請與上妙食,  苾芻索麁者;
 索時得小罪,  食便無有過。
 請與麁鄙食,  更乞上妙者;
 索時得小愆,  食時便罪大。
 與乳便索肉,  施酪反求酥;
 乞小食本愆,  不遮於病者。
 或信或富人,  施主有廣意;
 令彼福增長,  久受亦無過。

遮傳教學處

 汝於此學處,  告言令遣學;
 對諸苾芻前,  鄙賤雲愚小。
 斯將墮罪劍,  自斬愚癡身;
 墮在惡道中,  受苦常燒煮。
 愚謂漫思度,  癡謂不了經;
 不分明不善,  不解於經律。
 作愚癡等言,  口說一一語;
 前人若聞解,  得波逸底迦。
 問知三藏人,  求解者無犯;
 智者言應用,  闇處作燈明。
 如其彼妄陳,  此人應反詰;
 縱使雲愚等,  道實理無傷。

默聽評論學處

 更互不為忍,  瑕隙共相求;
 默然行竊聽,  住時便得罪。
 他於屏房語,  不作聲而聽;
 了義便招本,  聞聲但小愆。
 若於簷閣中,  或出或行道;
 恶心聽得罪,  善意者無愆。

不與欲默然起去學處

 若論如法言,  或作單白等;
 不語傍人道,  默然而捨去。
 勿為別眾法,  去可語餘人;
 由其不囑授,  獨入無邊海。

不恭敬學處

 於眾及別人,  不為恭敬事;
 慢眾得本罪,  別人招惡作。
 大眾守寺人,  違言亦得罪;
 別人眾中老,  並及己尊師。
 他有違逆言,  情不欲依順;
 宜應善開示,  此則許無愆。

飲酒學處

 諸酒飲若醉,  茅端不滴口;
 不飲不與人,  由斯放逸故。
 苾芻口有病,  醫遣含無犯;
 假令命即死,  無容輒吞嚥。
 諸麴等雜物,  醞釀方得成;
 眾人共許者,  是名為大酒。
 若以皮果花,  汁等用成就;
 此名為雜酒,  斯皆能醉人。
 或可以糖蜜,  蒲萄等作成;
 並在此中收,  為其昏醉故。
 如其於酒體,  未成或可壞;
 飲時無有過,  由其非醉因。
 諸有醋漿類,  及以酪中漿;
 水和澄濾飲,  非時亦無過。
 諸酒變成醋,  飲皆無有犯;
 醋漿盛貯久,  並是醋應知。
 黍秫等非制,  說二酒應知;
 變壞或未成,  明其非醉性。
 酒有色氣味,  能醉招大愆;
 若不能醉人,  便招三惡作。
 如是三二一,  飲時皆得罪;
 隨招一二三,  不醉非根本。
 若皮花果等,  能為醉惱緣;
 如其麴等和,  此還招惡作。

非時入聚落不囑苾芻學處

 非時有苾芻,  入村不囑語;
 有緣便罔過,  無事即招愆。
 始從過午後,  終至明相初;
 此即謂非時,  大師如是說。
 苾芻若非時,  生疑入得罪;
 時作非時想,  及疑招小愆。

食前食後詣餘家學處

 苾芻為請首,  向俗家中食;
 此人曾不許,  更轉向餘家。
 若於赴請者,  告言隨意食;
 或主人聽去,  向餘處非愆。

入王宮學處

 王門或宮門,  及以近門處;
 明相未出至,  斯皆得本罪。
 城門與王門,  及以宮門閫;
 去斯門不遠,  此名為勢分。
 未曉到城門,  復為未曉想;
 若入過門閫,  便招惡作愆。
 若為餘想疑,  並皆招惡作;
 言寶未藏者,  謂是未舉置。

不攝耳聽戒作不知語學處

 已於別脫經,  半月曾多聽;
 言我今方了,  戒科咸在斯。
 此法在經中,  自覺世尊說;
 先當令悔厭,  方遣說其愆。

用骨牙角作針筒學處

 角牙骨所成,  針筒不合用;
 斯人便自入,  違教罪筒中。
 針筒須打破,  其罪應須說;
 棄斯憍逸緣,  若留不成悔。
 針筒有四種,  鍮銅赤銅鐵;
 刀子應鐵作,  有三品應知:
 大者長八指,  小者六餘中;
 應為烏[此/朿]形,  或似雞毛曲。
 或向餘村等,  苾芻雖事急;
 針須將一個,  為要擬縫衣。

過量作床學處

 苾芻為大眾,  作諸床座等;
 高善逝八指,  越此不應為。
 善逝八指長,  當中人一肘;
 長者宜應截,  說罪准常途。

草木綿貯床學處

 眾僧床臥具,  不應貯雜綿;
 故欲惱餘人,  罪箭便來射。
 蒲台及荻苗,  木綿羊毛等;
 斯皆須撤去,  餘罪方應說。
 云何名為貯?  謂布於床上,
 粘著苾芻衣,  令他意不喜。

過量作尼師但那學處

 若作尼師但,  大覺三張手;
 廣便一手半,  過此不應為。
 長時應截卻,  其罪便須悔;
 問言除卻未?  方可為蠲愆。

過量作覆瘡衣學處

 若作覆瘡衣,  長佛四張手,
 寬須張手二,  越此遂招愆。

過量作雨浴衣學處

 如其作雨衣,  長佛六張手,
 廣應二手半,  異此不應為。

與佛等過量作衣學處

 怛他揭多衣,  不合同量作;
 長十廣有六,  斯名佛衣量。
 生在苦毒處,  曾無有少樂;
 鎮被火燒煮,  斯名訓釋辭。
 若諸犯戒者,  墮於三惡趣;
 愚人罪不悔,  由斯墮義成。

第四部別悔法

從非親尼受食學處

 已說於墮罪,  方陳四別悔;
 略言其自相,  委悉可應知。
 非親苾芻尼,  於村乞食處;
 自手受取食,  便招別悔愆。

受尼指授食學處

 若其於俗捨,  苾芻正飡食;
 尼來指授時,  與斯酥酪等。
 舉眾皆須報:  姊妹勿為言;
 若不一人遮,  合眾皆招罪。
 內中外三捨,  三處苾芻飡;
 上座作遮言,  乃至最下座。
 汝且莫為言,  片時待食了;
 或可問中外,  頗有遮尼不?
 若不問而食,  家中得本愆;
 若一不遮時,  外邊招惡作。
 始從於眾首,  皆犯於別悔;
 此別別墮愆,  異前波逸底。
 若在尼寺中,  施受全無過;
 自己財將施,  並由重信心。

學家受食學處

 若於學人家,  知眾與羯磨;
 苾芻飢渴逼,  雖請不應飡。
 花華葉等物,  縱受亦無傷;
 受床座誦經,  並開非是過。
 若於他捨食,  餅惠學家兒;
 擘破乃令飡,  勿使空懸望。

阿蘭若住處外受食學處

 若在阿蘭若,  此中多恐怖;
 苾芻不應出,  寺外受其飡。
 若無觀林者,  苾芻出受食;
 寺中餘處飡,  並悉招其罪。
 苾芻犯罪訖,  應還至寺中;
 應報諸人言:  我說鄙賤事。

第五部眾學法

 四種別悔法,  如犯狀已陳;
 自餘眾式叉,  次第今當說。
 下裙圓整著,  不高亦不下,
 不像鼻蛇頭,  不作多羅葉,
 亦不為豆團,  如是應當學。
 支伐羅披著,  好圓整應知,
 不太高及下,  好披正覆身,
 少為言語聲,  亦不高遠視。
 但覩六尺量,  可長於一尋;
 是往俗捨像,  如是應當學。
 俗家不覆頭,  亦不偏抄服,
 及不雙抄舉,  不叉腰撫肩,
 不作蹲地行,  亦不足指去,
 不跳不庂足,  不作柱身行,
 亦不搖身行,  不掉臂而去,
 不作搖頭入,  不連手肩排。
 未許不輒坐,  坐須善觀察;
 若重放身時,  此能生大過。
 不疊足重踝,  亦不急踡腳;
 不得長舒足,  勿使露身形。
 下明恭敬食,  不應令缽滿;
 應留一指許,  並羹次第飡。
 行食未當前,  不得預張缽;
 缽不安食上,  恭敬可為飡。
 團不極小大,  不得預張口;
 如其口含食,  不合輒為言。
 不以飯覆羹,  亦不菜蓋飯;
 更作希望意,  由此益貪心。
 不欱不[口*((甫-、)/寸)][口*集],  不呵不吹氣;
 不以飯置脣,  不應毀呰食。
 不脹鰓嚙半,  不舒舌彈舌;
 不為窣覩波,  後破方飡噉。
 不舐手舐缽,  不振缽振手;
 當作缽中想,  繫念可應飡。
 不為輕慢心,  觀他比坐缽;
 污手不捉器,  亦不灑餘人。
 不於俗捨中,  棄其穢惡水;
 缽不除殘食,  無替缽不安。
 不應立洗缽,  不安崩墮處;
 逆流不酌水,  是護缽應知。
 次明說法事,  己立前人坐;
 或己坐他臥,  無病並不應。
 己下他在高,  人前自居後;
 他道己非道,  覆頂等同前。
 他乘象馬輿,  及著鞋履等,
 著冠帽系頭,  及以花鬘飾,
 持蓋仗劍甲,  斯皆是慢儀;
 除身帶病人,  說法便招罪。
 不立大小便,  不於青草上;
 一二指洟唾,  除病並招愆。
 不上過人樹,  唯除有難緣;
 式叉羯闌尼,  是悉應當學。

七滅諍法

 已於眾學法,  略言其大綱;
 七滅諍相應,  次第今當說。
 所謂評論等,  有隨法能除;
 方便七種殊,  由人有差別。
 應差中正人,  攝斂身語者;
 眾內當差舉,  稱理和其諍。
 無慾無瞋癡,  並以無恐怖,
 及移不可移,  除諍應差此。
 評論諍若起,  可將現前除;
 及以法現前,  當依大師教。
 由現前能除,  故斯名現前;
 為少慧念者,  且陳其一隅。
 若九人十人,  是大眾差遣;
 此差五或過,  名為差重差。
 凡差重差人,  正直明三篋;
 上座不朋一,  能為滅諍人。
 若無其五德,  設已差應退;
 具德者應差,  令作行籌者。
 彼可作二籌,  顯法及非法:
 法籌應可直,  香滑稱人心;
 非法籌須曲,  臭澁情不樂;
 左手蓋而行,  法籌應顯露。
 僧伽應總集,  從初次第行;
 先呈其法籌,  三語慇勤與。
 如其取法籌,  數多於非法;
 是名為法滅,  諍息理應知。
 苾芻毀破時,  便招其墮罪;
 非法籌多此,  名非法滅諍。
 諍雖非法滅,  毀破得小愆;
 斯乃是多人,  毘奈耶滅諍。
 已說評論諍,  二法可應除;
 子細述其緣,  具如廣文說。
 次明非言諍,  以其三法滅;
 謂將可惡法,  詰他清淨人。
 謂是現前事,  憶念及不癡;
 現前如上陳,  餘二今應辯。
 應知念調伏,  如友苾芻尼;
 謗毀實力子,  大師因此制。
 應與實力子,  作憶念調伏;
 令在上座前,  如是言應說:
 大德僧伽聽!  被他妄說我;
 我乞憶念法,  僧伽應愍聽。
 如斯三請已,  應令一苾芻;
 秉法為彼人,  作憶念羯磨。
 次作不癡法,  如惡羯苾芻;
 由彼先癲狂,  今秉不癡事。
 致在上座前,  白言我昔日;
 被狂亂所惱,  為非不覺知。
 他便數數詰,  雲我為惡行;
 我今乞不癡,  毘奈耶應與。
 所言犯罪諍,  由四法能除;
 自言及現前,  草掩求其性。
 既作於罪已,  或詰或不詰;
 當在苾芻前,  合掌除其罪。
 言大德存念!  我今犯斯罪。
 問言見罪不?  報言我今見。
 於後不犯不?  報言我不犯。
 彼說奧箄迦,  此答言娑度。
 犯他勝等罪,  對眾而自陳;
 此並是自言,  能令諍消殄。
 如哥羅苾芻,  被他言所及;
 由衣招詰責,  行向釋迦城。
 現前能滅諍,  名為現前法;
 此亦是現前,  重更言其軌。
 今說草掩法,  更相鬪諍人;
 上座應就之,  正理當教示:
 報言法難逢,  何為作二黨?
 無事為諍競,  輕慢大師言。
 言作如是事,  我汝咸有犯;
 陳其後邊罪,  應可願蠲除。
 作斯言告時,  如其不違逆;
 是名住本性,  此朋應亦然。
 彼朋意靜息,  不為違戾言;
 因此諍能除,  名為草掩息。
 自言犯斯罪,  對眾便言無;
 猶如手苾芻,  說有言非有。
 與作求罪性,  苾芻令彼臣;
 大聖誨親言,  良由具悲性。
 彼亦上座前,  應可從眾乞;
 大眾宜於此,  作法並同前。
 欲殄作事諍,  應須眾咸集;
 如不作違拒,  是諍息應知。

已上兩卷明波羅底木叉戒本了。次下一卷明跋窣覩等事。

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頌卷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