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本說一切有部苾芻尼毘奈耶卷第十三
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
第二攝頌曰:
種子輕惱教、 安床草蓐牽、
強住脫腳床、 澆草應三二。
壞生種學處第十一
爾時薄伽梵在室羅伐城。時六眾苾芻自作使人,斬伐樹木及諸生草,乃至花果隨取而用。於時外道等見是事已,各生嫌恥作如是議:「此諸沙門釋子,自作、使人斬伐草木。然我俗流婆羅門等,乃至佣人,亦自作、使人,斬伐諸樹及殺草等,雖復出家與俗何別?誰當供養如是禿沙門耶?」諸苾芻白佛,佛以此緣,同前集眾問實訶責,廣說乃至「制其學處,應如是說:
「若復苾芻尼,自壞種子、有情村,及令他壞者,波逸底迦。」
尼謂此法中人,餘義如上。
種子村者,有五種子:一、根種,二、莖種,三、節種,四、開種,五、子種。云何根種?謂香附子、菖蒲、黃薑、白薑、烏頭附子等,此物皆由種根乃生,故名根種。云何莖種?謂石榴樹、柳樹、蒲萄、菩提樹、烏曇跋羅溺屈路陀樹等。此等皆由莖生,故名莖種。云何節種?謂甘蔗、竹葦等,此皆由節上而生,故名節種。云何開種?謂蘭香、芸菱、橘柚等子,此等諸子皆因開裂乃生,故名開種。云何子種?謂稻麥、大麥、諸豆芥等,此等諸子皆由子生,故名子種。斯等總名種子村。云何有情村?有情者,謂蛗螽、蛺蝶、蚊虻、蜣蜋、蟻子、蛇蠍及諸蜂等,此等有情皆依草樹木而為窟宅。
若苾芻尼,於草樹木,若拔、若破、若斫截,皆波逸底迦,義如前說。
此中犯相其事云何?
攝頌曰:
根等生種想、 斫樹草及花、
樹等經行處、 青苔瓶架等。
若苾芻尼,於根種作根種想、生作生想及疑,自斫、教人斫,得墮罪。若乾物作生想疑,俱得惡作罪。若苾芻尼,於根種作莖種想、生想及疑,自斫、教人斫,皆得墮罪。若乾物作生想疑,斷壞之時皆得惡作罪。如是根種,望節種、開種及子種,皆有四番,准前應作。又以莖種自望,及望餘四,各有四番,若想、若疑,俱得墮及惡作,准事廣說。若苾芻尼,於五種子自作使人投著火中,作如是念:「令此種子悉皆損壞。」得五墮罪;若不損壞者,得五惡作罪。若於五種子自作、使人投著水中,亦如前說。若以五種子安著臼中,以杵擣築令子損壞,得五墮罪;若不壞者,得五惡作。若以五種子,置乾燥地,或安熱處,灰汁、瞿昧耶及乾土等,和糅一處作損壞心,隨事得罪輕重如前。若以五種子,置在羹臛飯汁之中,令其損壞,得罪同前。若以一方便斫樹斷時,得一惡作、得一墮罪。若以一下斫兩樹斷時,得一惡作、得二墮罪。若以一斫斷多樹時,得一惡,作眾多墮罪。若以二斫斷一樹時,得二惡作、一墮罪。若以二斫斷二樹時,得二惡作、二墮罪。若以二斫斷多樹時,得二惡作、眾多墮罪。若以多斫斷一樹時,得多惡作、一墮罪。若以多斫斷二樹時,得多惡作、二墮罪。若以多斫斷多樹時,得多惡作、及多墮罪。如樹既爾,若於生草及蓮花等,准事得罪多少同前。若苾芻尼,拔樹根者,得墮罪。樹皴皮及不堅濕處壞,得惡作;若壞堅濕處,皆得墮罪。若損未開花,得墮罪;若已熟者壞,得惡作。若於生草地處,以熱湯澆及牛糞泥等傾瀉其上令損壞者,皆得墮罪;若不壞者,皆得惡作。若作傾瀉物心、無損壞意者,皆悉無犯。若苾芻尼,於生草地經行之時起如是念:「令草損壞。」者,隨所壞草皆得墮罪。若但經行心者,無犯。若於生草地,牽柴曳席欲令壞者,得墮罪。若無壞心者,無犯。若於青苔地經行之時,同前有犯、無犯。若於此地牽柴曳席及餘諸物,得罪同前。若於水中舉浮萍葉及青苔時,乃至未離水來得惡作罪,離水得墮。若拔地菌,得惡作罪;有損地心,亦墮。若苾芻尼,於瓶瓨等處,及衣服上、若褥席等,及衣架飲食等處,有青衣白醭生者,若作損壞心皆得惡作;若令人知淨方受用者,無犯。若五生種令人知淨者,亦皆無犯。
嫌毀輕賤學處第十二
緣起廣說,具如大苾芻律,乃至「制其學處,應如是說:
「若復苾芻尼,嫌毀輕賤苾芻尼者,波逸底迦。」
嫌毀輕賤者,謂對面直言,及假託餘事,以言彰表。
波逸底迦,義如上說。
此中犯相其事云何?若苾芻尼,被僧伽作法為訶責已,於十二種人被眾差者,事未停息,若嫌毀者,波逸底迦;若輕賤者,波逸底迦;若嫌毀輕賤者,波逸底迦。若復苾芻尼,被僧作法為訶責已,於十二種人被眾差者,事雖停息而嫌毀者,波逸底迦;若輕賤者,波逸底迦;若嫌毀輕賤者,波逸底迦。若苾芻尼,不被眾僧作法訶責,於十二人被差者,事未停息而嫌毀者,得惡作罪;若輕賤者,得惡作罪;若嫌毀輕賤者,得惡作罪。若苾芻尼,不被眾僧作法呵責,於十二種人被眾差者,事雖停息而嫌毀者,得惡作罪;若輕賤者,得惡作罪;若嫌毀輕賤者,得惡作罪。境想句數,准事應知。又無犯者,謂最初犯人,或癡狂、心亂、痛惱所纏。
違惱言教學處第十三
緣起廣說,具如大苾芻律,乃至「制其學處,應如是說:
「若復苾芻尼,違惱言教者,波逸底迦。」
若復苾芻尼者,謂是此法中苾芻尼,餘義如上。
違惱言教者,作惱他想,以言表示。
波逸底迦,義如上說。
此中犯相其事云何?若有苾芻尼,往苾芻尼所,作如是語:「阿離移迦頗見苾芻尼新剃鬢髮、著赤色大衣,以物替缽、手執錫杖或以酥、蜜、沙糖、石蜜盛滿缽中擎持去不?」彼見問時,答言:「我實不見如是相狀苾芻尼,然我見苾芻尼兩腳行去。」若苾芻尼,別見別說,故作是語惱亂他時,得波逸底迦。如是乃至正學女、求寂女同前問答,得波逸底迦。若他來問:「頗見俗人擔持甘蔗、竹[竺-二+韋]、柴草、酥油瓶等從此過不?」彼便答言:「我實不見如是之人,但見有兩腳行去。」若苾芻尼見別語別作是惱者,波逸底迦。若有問言:「頗見俗人男子著青黃赤白等衣持酥瓶等從此過不?」乃至報云:「但見兩腳行去。」廣說應知,惱心說時皆得墮罪。如語既爾,默亦同然,皆得墮罪。無犯者,若苾芻尼,見有獵人逐麞鹿等來入寺內,苾芻尼見已,獵人問言:「聖者!頗見有走鹿從此過不?」不應答言:「我見。」若是寒時報獵人曰:「賢首!汝可暫入溫室中少時向火。」若是熱時報言:「賢首!汝可暫入涼室飲清冷水少時停息。」若獵者云:「我不疲倦,我問走鹿。」即應先可自觀指甲,報彼人云:「諾佉缽奢弭。」若更問者,應自觀太虛,報彼人云:「納婆缽奢弭。」(此之梵語,但以方殊音別,極難解義,自非通知密意,豈能體此言辭。自非自指,難為啟悟指甲、太虛,並說無字,有廣注述,具如餘處)。若獵者云:「我不問指甲及以太虛,然問可殺有情於此過不?」苾芻尼即應遍觀四方,作如是念:「於勝義諦一切諸行本無有情。」即報彼云:「彼不見有情。」此皆無犯。若苾芻尼,於餘問時不如實者,皆得墮罪。
在露地安僧敷具學處第十四
緣處同前。時有長者請佛及僧於捨受食,時諸苾芻於日初分執持衣缽詣長者家。於時世尊在寺內住,令人取食。佛有五緣在寺而食。云何為五?一、自須宴默,二、為諸天說法,三、為觀病者,四、為觀僧臥具,五、為諸苾芻制其學處。此時佛欲觀僧臥具並制學處,由此為緣,在寺內住令人取食。爾時世尊,眾僧去後持戶鑰,遍觀寺內所有房舍,乃至寺外隨近園林,普皆觀察。次至僧房,於此房中多有敷具置在露地,忽有非時風雨蒙密而至。佛作是念:「斯等敷具,並皆是信心婆羅門諸居士等,自苦己身、減妻子分而施僧伽,為求勝福。而諸苾芻、苾芻尼受用之時,不知其量、不善守護,隨處棄擲。」風雨欲至,世尊見已作神通力屏除風雨,而有重雲靉靆垂布不散,以待世尊收攝臥褥。世尊自取敷具安置室中,便取雨衣出於房外方欲洗沐。即攝神通,雷霆晝昏,遂降洪雨高下同潤。佛洗身已,洗足入房宴默而住。時取食苾芻持食既至,安在一邊,詣世尊所頂禮雙足。世尊常法共取食人歡言問訊:「苾芻僧伽所受飲食得飽滿不?」答言:「大德!皆得飽滿。」即便以食進奉世尊。食事既訖宴默而住,至日晡時於如常座。既坐定已告諸苾芻曰:「向者僧伽出食之後,我持戶鑰遍觀房舍,見於露地多安臥褥。時天欲雨,我以神力悉皆屏除,躬自收攝。」告諸苾芻曰:「諸有施主苦自己身施僧求福,汝等不能如法受用,虛損信施。」即說頌曰:
「於他信施物, 知量而受用,
自身得安隱, 令他福業增。」
爾時世尊讚歎知足,依法受用信施物已,告諸苾芻,廣說如前,乃至「我今為二部弟子制其學處,應如是說:若復苾芻尼於露地處,安僧敷具及諸床座,去時不自舉、不教人舉者,波逸底迦。」
如是世尊為諸苾芻制學處已,時有苾芻隨逐商旅人間遊行,至一住處遂投寄宿,於後夜時商旅發去。一人來喚,苾芻聞其喚聲即便疾起,分付臥具既延時節,於後隨行遂被賊劫。以緣白佛,佛言:「於住止處若有苾芻,囑授而去。」時諸苾芻,既聞佛教有因緣者皆囑授去。室羅伐城有二長者,生生之處共為讎隙:一有信心、一無信心。其信心者作如是念:「我今何因增長怨隙?可捨怨惡而為出家。」無信者聞懷怨告曰:「縱令汝走入牛角中,我終不放。」苾芻聞已便作是念:「我由怖彼而來出家,豈於此處還遭彼怖?我今宜可逃避他方。」念已白鄔波馱耶:「我向何處得免其難?」親教師曰:「汝有斯畏,可遊人間。」弟子即去。怨者聞已,便持路糧隨趁而去。苾芻依時而行、非時不行,俗人則時與非時俱不停息。於其中路有一僧寺,長者趁及,苾芻遙見即入寺內。長者念曰:「明當在路,我自知之。」作是念已別求息處。時彼苾芻至天曉已,告諸苾芻:「觀察臥具,我欲前行。」問曰:「欲何處去?」答曰:「欲詣王舍城。」苾芻報曰:「應尋此道,勿行餘路。」報言:「好住。」遂即前行。時彼長者旦入寺中,問苾芻曰:「取何路去?」答言:「此路。」隨路急去趁及苾芻,告曰:「咄!禿頭沙門欲向何處?」苾芻答曰:「賢首!我已出家欲除怨諍。」彼便答曰:「我於今時為除怨諍。」以杖熟打幾將至死,衣缽破碎餘有殘命,覆向寺中以事具說。寺中苾芻告曰:「若不教汝所向之處,必定不遭如斯苦惱。」遂以此緣具白世尊,世尊告曰:「除時因緣,餘當囑授。前是創製、此是隨開,應如是說:
「若復苾芻尼,於露地處安僧敷具及諸床座,去時不自舉不教人舉。若有苾芻尼,不囑授,除餘緣故,波逸底迦。」
尼謂此法中人,餘義如上。
僧者,謂如來聲聞弟子。
敷具者,謂大床、氈褥、被毯等。雜物者,謂小床座枯及餘資具。
於露地者,謂無覆蓋。
去時者,謂離勢分。
時具壽鄔波離白佛言:「大德!離敷具時,齊遠近來名為勢分?」世尊告曰:「如生聞婆羅門種菴沒羅樹法,相去七尋方植一樹,枝條聳茂花果繁實,十樹之內有四十九尋。若安敷具在露地時,齊此遠近當須囑授,離此勢分即須收攝。」若不自舉、不教人舉者,謂不收攝。
有苾芻尼者,謂現有人堪可囑授。有五種囑授。云何為五?應報主人曰:「具壽!此是住房、此房可觀察、此是敷具、此應可掌持、此是房門鑰。」若於其處無苾芻尼者,應囑求寂女;此若無者,應囑俗人;此若無者,應觀四方,好藏戶鑰然後方去。若於中路逢見,應報某處取之。
言除時因緣者,謂除難緣。
波逸底迦者,義如上說。
此中犯相其事云何?若苾芻尼安僧敷具,故不囑授捨而去者,乃至未離勢分已來,得惡作罪;若離勢分便,得墮罪。若苾芻尼於露地處安僧敷具,迴入房中為欲安坐寂止亂心,既寂定已方隨意出,至初更時若不損壞敷具者,得惡作罪;若損壞者,得墮罪。
具壽鄔波離白佛言:「世尊大德!凡敷具者有幾種損壞?」佛告鄔波離:「有二種壞:謂風及雨。若風吹卷攝是名風壞,若雨濕徹是名雨壞。」
若苾芻尼於日暮時露安敷具,至半更時而不收攝,不自、他看守。若不損壞者,得惡作;若壞,得墮罪。如是乃至一更、一更半,二更、二更半,三更、三更半,四更、四更半,平旦(西方夜有三時,分十稍令。難解故,依此方五更為數,冀令尋者易知耳)、日出時、小食時、隅中時,欲午時、正午時、過午時,日角時、晡時、晡後時、日暮時,若苾芻尼齊此晝夜,於時時中安僧敷具不即觀察,若未損壞,得惡作罪;若損壞者,得墮罪。
不舉草敷具學處第十五
緣處同前。有二苾芻,為禮佛故向室羅伐城,在道日暮入寺寄宿。時諸苾芻遙見老者與房臥具,其少年者但與其房而無臥具。此二苾芻立性勤策,多覓乾草敷令厚煖,至曉便去,後有眾蟻依此草敷穿壞房舍。佛欲觀僧臥具並制學處,見草狼藉廣說如上。訶責乃至「我今為二部弟子制其學處,應如是說:
「若復苾芻尼於僧房內,若草、若葉,自敷、教人敷,去時不自舉、不教人舉,若有苾芻尼不囑授,波逸底迦。」
如是世尊為諸苾芻制學處已,時有眾多苾芻遊行人間,有一長者容其停止,多敷乾草積與膝齊,至天曉已不告而去。長者見譏,佛言:「應白主知,應須除棄。若違者,得越法罪。」
復有眾多苾芻遊行人間,廣說同前,於一寺內止宿欲棄草敷,主人報曰:「我為客故遠求此草,實是難得無宜輒棄。」客苾芻報曰:「仁等無知,自身犯罪,欲令我等亦犯罪耶?」作此責已取草棄外。以事白佛,佛言:「此不應棄,若有苾芻囑授而,去遣棄方棄。若異此者,得越法罪。前是創製,此是隨開,應如是說:
「若復苾芻尼,於僧房內,若草、若葉,自敷、教人敷。去時不自舉、不教人舉,若有苾芻尼不囑授,除餘緣故,波逸底迦。」
尼謂此法中人。
僧房者,謂是如來弟子住處,於中堪得為四威儀行住坐臥。
敷具者,謂草葉。餘廣如上。
此中犯相亦同前說。若在甎鞕地、或在沙石中無蟲蟻處敷草,設不數看,此皆無犯。
強惱觸他學處第十六
緣處同前。時具壽鄔陀夷至彼眾多年少苾芻處,勸喻之曰:「汝等共我人間遊行。」廣說乃至少年苾芻俱出露地而臥,於一夜中備受寒苦等,具如苾芻律說。佛訶責已,「為二部眾制其學處,應如是說:
「若復苾芻尼,於僧住處,知諸苾芻尼先此處住,後來於中故相惱觸,於彼臥具若坐、若臥,作如是念:『彼若生苦者,自當避我去。』波逸底迦。」
尼謂此法中尼,餘義如上。
知者,謂了其事。
苾芻尼先此處住者,先在此中而為止宿。
後來於中等者,謂是縱身強為坐臥。
彼嫌苦痛者,謂被惱不樂。自當避我去者,謂以此為緣不由餘事。
波逸底迦,義如上說。
此中犯相其事云何?若苾芻尼了知其事如向所說,乃至避我去者,皆得波逸底迦。
故放身坐臥脫腳床學處第十七
緣處同前。時具壽鄔波難陀至彼眾多少年苾芻處,勸喻曰:「汝等共我人間遊行,必當降伏他宗自獲名稱。汝等若欲讚誦禪思,及以衣食病緣所須,皆令無闕。」時諸少年雖聞此勸,共知鄔波難陀稟性惡行不堪共居,竟無一人許共同去。時有乞食苾芻,聞其覓伴,遂告鄔波難陀曰:「我共大德人間遊行。」有同行人報乞食者曰:「此鄔波難陀為人惡行,汝今隨去必遭惱觸。」遂報同梵行者曰:「我滿十夏,不依止他,亦不就彼求受學業,彼於我處欲何所為?」知識報曰:「不相用語,後自當知。」不受勸言遂共同去,廣說乃至鄔波難陀在上棚臥,知脫腳床放身而坐,令床腳脫打破他頭等,具如苾芻律說。世尊以此因緣,種種訶責,「為二部弟子制其學處,應如是說:
「若復苾芻尼,於僧住處,知重房棚上脫腳床及餘坐物,放身坐臥者,波逸底迦。」
尼謂此法中尼,餘義如上。
知者,或時自作或被他教。
重房者,謂居重閣危朽。
棚上脫腳床者,謂此床腳不連上蓋(西國床腳安四角頭,於上有蓋與腳相連,為此不同也)及餘諸座。
放身坐臥者,謂極縱身或坐或臥,故令腳出傷損他人。
波逸底迦者,廣釋如上。
此中犯相其事云何?若苾芻尼知僧房舍有脫腳床,縱身坐臥欲惱他者,皆得墮罪。若是版棚、或是甎地、或腳以版支、或時仰著,此皆無犯。
用蟲水學處第十八
緣在憍閃毘。時具壽闡陀以有蟲水澆草土牛糞等用,諸少欲者共生嫌賤:「云何以有蟲水將澆草等,自作、使人,不顧生命?」以緣白佛。佛以此緣問實訶責,「為二部弟子制其學處,應如是說:
「若復苾芻尼,知水有蟲,自澆草土、若和牛糞,及教人澆者,波逸底迦。」
餘如上說。此中犯相,若苾芻尼於有蟲水作有蟲想,若自用、若教人用,得波逸底迦,疑亦如是。若水無蟲作有蟲想,得惡作罪,疑亦如是。
造大寺過限學處第十九
緣處同前,如世尊說:「修福德者,今世、後世常受安樂;無福之人恆遭苦惱。」時諸苾芻教化婆羅門居士,為僧伽故置立住處。時六眾苾芻說諸過患,觀此寺門安置不好,廣說如苾芻律,乃至世尊訶責告諸苾芻:「我為二部弟子制其學處,應如是說:
「若復苾芻尼作大住處,於門梐邊應安橫扂及諸窓牖並安水竇。若起牆時是濕泥者,應二、三重齊橫扂處。若過者,波逸底迦。」
餘義如上。大者,謂有二種:一、施物大,二、形量大。此謂形量大。言住處者,謂於其中得為行住坐臥四威儀事。
作者,或自作、或使人,於門梐邊應安橫扂及窓牖水竇。
若起牆時是濕泥者,始從治地築基創起,應二三重布其梐塹。
若過,得波逸底迦。釋義如上。
此中犯相廣同大僧。
過一宿食學處第二十
緣在室羅伐城。世尊現大神通,外道摧破悉皆逃散,邊方而住。時有長者為諸外道造一住處,外道邪師與六十人於此而住。後時長者有知識人,從室羅伐至長者處,告言:「仁今於此有勝福田可恭敬不?」長者即將至邪人所,知識報曰:「此是世顛倒物,非真福田。」即為長者說諸苾芻德行尊高,廣說乃至告六眾知皆來至,彼遂令長者心無淨信,復打外道驅逐令去。苾芻以事白佛。佛以此緣種種訶責,「為二部弟子制其學處,應如是說:
「若復苾芻尼,於外道住處。得經一宿一食。若過者,波逸底迦。」
爾時世尊觀彼長者調伏時至,令具壽舍利子為其說法,彼聞法已得見真諦,復為無量百千有情說法,皆悟真諦。時過不食,風發遭患,乃至廣說,佛言:「前是創製、此是隨開,應如是說:若復苾芻尼,於外道住處得經一宿一食,除病因緣。若過者,波逸底迦。」
尼謂此法中尼。
外道住處者,謂非同梵行。
一宿一食者,謂於彼眾受食宿止齊限時節。
除病因緣者,謂緣說法事及有病。
波逸底迦者,廣如上說。
此中犯相其事云何?若苾芻尼,於別住處己受一食,若更經宿,得惡作罪;若食者,便得墮罪。若於此宿、餘處受食,宿時惡作,食時無犯。若於餘處宿、此處食,宿時無過,食時得墮罪。若餘處宿、餘處食,暫來此者無犯。若此處所是多人共作,或主見留,或是親族造此住處,過食無犯。
第三攝頌曰: 過三不餘食、
勸足並別眾、 非時觸不受、
蟲外道觀裝。
過三缽受食學處第二十一
緣在室羅伐城。世尊既證無上智覺,名稱普聞。爾時北方有大商主,來至此城郭外停止。時六眾聞已共詣其處而為說法,他便請食,既受食已更復相看為其說法。商主慇勤請其受食,復還報曰:「我不須食。」現相求衣。商人捨去,隨後而行說伽他曰:
「邊方險路不應往, 設令去者勿居停;
非但處所不堪行, 彼人勿共為親友。
山險居人初見好, 如金揩石創鮮明;
中方居者則不然, 始終不動如山嶽。」
時諸商人聞此語已,答聖者曰:「何因致恨苦見譏誚?」六眾告曰:「賢首!已與仁等略申情義廢我善品。」頻為說法復現相已乃至得衣。商人俛仰咸並與之,所有路糧無不罄盡,遂遭賊劫。諸餘商人聞是語已咸共譏嫌。此是緣起,尚未制戒。
緣處同前。時此城中有長者,娶妻不久便即身死,如是乃至第七娶妻悉皆身亡。時人並皆喚為妨婦,更欲娶妻人皆不與,乃至求得眇右目女。彼有知識說伽他曰:
「波羅捨修將淨齒, 若人頭向西出眠;
眇右目女娶為妻, 此等皆為不善相。
兩惡相逢必有損, 譬如刀石共相投;
夫婦皆是妨害人, 若娶定當遭死事。」
時彼知友雖聞此語竟不齒錄,猶索不休。眇目父母營辦飲食而欲嫁女,十二眾來飯食盡授不成禮會,俗旅譏嫌。廣說乃至世尊訶責「制其學處,應如是說:
「若復眾多苾芻尼往俗家中,有淨信婆羅門居士慇勤請與餅麨飯。苾芻尼須者,應兩三缽受。若過受者,波逸底迦。既受得已還至住處,若有苾芻尼應共分食,此是時。」
尼謂十二眾,或復餘尼,過二已去名曰眾多。
俗家謂白衣家婆羅門等。
往者,謂到其所。
淨信者,謂信三寶深心歸敬。
慇勤者,謂心至極。請者,謂發言近請。
麨餅者,謂所施食。
須者,謂情愛樂。
兩三缽者,缽有三種:謂上、中、下。上者,謂受摩揭陀國二升米飯;中者,謂受一升半米飯;小者,謂受一升米飯。應兩三缽者,指其限齊。
還至住處者,謂至寺中。
若有苾芻尼應共分食者,謂與同梵行者共相分佈。
若過受,得波逸底迦者,事並如前。
此中犯相,以二大缽受時,得惡作罪;若吞噉者,得墮罪。
足食學處第二十二
緣處同前。佛告諸苾芻曰:「我為一坐食時,常得少欲無病、起居輕利、氣力康強、安樂而住。」如佛所說一坐食時有斯勝利,時諸苾芻皆一坐食。然正食時若見二師及餘耆宿即便離座,將為足食更不敢食,由少食故顏色痿黃形體羸瘦。世尊見已知而故問阿難陀:「我一坐食乃至得安樂住,教諸苾芻亦一坐食得安樂住。何故諸苾芻顏色痿黃身體羸瘦?」阿難陀白言:「時諸苾芻如佛所教為一坐食,正噉食時見二師來及諸尊宿即起離座。既離座已將為足食更不敢食,由食少故顏色痿黃身體羸瘦。」佛告阿難陀:「若苾芻食時,乃至未足已來,隨意飽食。若受食已更不應起。」如佛所教乃至不應起者,時諸苾芻隨得多少羹菜之類及食熟豆即謂足食,起已更不敢食,由此因緣身皆羸損。世尊見已問阿難陀曰:「我教諸苾芻,凡欲食時,行鹽已去乃至未足已來,隨意飽食。若受食已更不應起。何故諸苾芻身體羸瘦不能充悅?」時阿難陀即以上緣具白世尊,佛以此緣告阿難陀曰:「有五種珂但尼食(是嚼齧義也),若食不成足食。云何為五?謂一、根,二、莖,三、葉,四、花,五、果。食此五時不成足食。若苾芻先食五種嚼食,後時得食五種噉食。若先食五種噉食,更不應食五種嚼食。若更食者,得越法罪。」
如世尊說,五種嚼食不名足食、五種噉食名足食者,時諸苾芻所受得食才食少許,有緣起已即謂成足更不敢食,身皆瘦損。世尊見已知而故問阿難陀曰:「我說五種嚼食不成足食、五種噉食方是足食,皆令飽食。何意苾芻身形瘦損?」阿難陀白佛言:「如佛所說,五種嚼食不名足食、五種噉食是名足食者,時諸苾芻所受得食才食少許,有緣起已即謂成足更不敢食,由是因緣身形損瘦。」佛告阿難陀:「有五因緣方成足食,復有五緣不成足食。云何五緣成足食?一、知是食,二、知有授食人,三、知受得而食,四、知遮食。五、知捨威儀。云何知食?謂知是五嚼食噉食。云何知授食人?謂知女男半擇迦等。云何知受得而食?謂二五食從他受得而食。云何知遮食?謂遮二五食。云何知捨威儀?謂於此座捨之而起。具此五緣名為足食。云何五種不名足食?謂知非是食、知無授人、知受得未食、知不遮食、知未離座,是名五種不足食。復有五種足食。云何為五?一、是清淨食,二、少有不淨食相雜,三、非惡觸食,四、少有惡觸食相雜,五、捨其本座,是名五種足食。復有五種不名足食。云何為五?一、是不清淨食,二、多有不淨食相雜,三、惡觸食,四、多有惡觸食相雜,五、未離本座。是謂五種不名足食。復有五種足食。云何為五?謂見行食者與食之時。苾芻報云:『我不須。』或云:『去。』或云:『休。』或云:『已足食。』或云:『已了。』斯五皆是決斷不取,無餘之言,作此語時即名足食。復有五種不足食。云何為五?謂見行食者與食之時,苾芻報云:『何且未須。』或云:『且去。』或云:『且休。』或云:『且待食。』或云:『且待了。』斯五皆是未為決斷,有餘之言,作此語時不名足食。」
如世尊說,苾芻不應飽足食已更復受食,時十二眾苾芻尼隨足未足更復噉食。少欲苾芻尼聞生嫌恥,作如是語:「云何違佛所教?」白諸苾芻,苾芻白佛。佛以此緣,同前集尼問實訶責,廣說乃至「制其學處,應如是說:
「若復苾芻尼,足食竟更食者,波逸底迦。」
如是世尊制學處已,時有長者請佛及僧就捨而食,有眾多苾芻尼身嬰病苦,其瞻病人亦去就食,既自食已並為病者持食而歸。時諸病人不能盡食,瞻病之人自足食已更不敢食,復無求寂、淨人可令授食,便將殘食棄在一邊,遂有烏鳥競來噉食,因致諠聲。佛言:「我聽作餘食法隨意而食。」如佛所言,聽作餘食法。不知云何作?以緣白佛,佛言:「若有苾芻尼已足食竟,更有施主與五嚼、五噉美好飲食,情希欲食者,彼苾芻尼應淨洗手受取其食,可詣彼現食苾芻尼未離座者,前而立作如是語:『具壽存念!我苾芻尼某甲,已飽滿足食竟,更復得此珂但尼食、蒲繕尼食等,情希更食。具壽!當與我作餘食法。』時彼苾芻尼即應為作餘食法,食二三口已,告曰:『可去,此是汝物,隨意當食。』時彼苾芻尼既作法已,持向一邊任意飽食。若苾芻尼既足食已情希更食,不作餘法而食者,得越法罪。
「有五因緣不成作餘食法。云何為五?謂住界外、或遠處障處、或居背後、或在傍邊、或所對人已離本座,此皆不成作餘食法。有五因緣成作餘食法。云何為五?謂同一界內、在相近無障處、非背後、非傍邊、其所對人亦非離座。此成作餘食法。復有五緣不成作餘食法。云何為五?謂在界外、或遠障處、或不以器盛、或手不持捧、或所對者已離本座,此不名作餘食法。有五因緣成作餘食法,翻上應知。若其一人作餘食法已,有眾多苾芻尼來共食者,悉皆無犯,勿致疑惑。」世尊讚歎持戒,告諸苾芻尼:「前是創製、此是隨開,應如是說:
「若復苾芻尼足食竟,不作餘食法更食者,波逸底迦。」
尼謂十二眾,餘義如上。
足食竟者,謂飽食已離本座。
不作餘食法者,謂不持二五等食對他作法。
更食者,謂是吞嚥。
此中犯相,若苾芻尼足食想疑,皆得墮罪。足食不足想疑,得惡作罪。不足食不足食想,足食不足想無犯。
爾時鄔波離白佛言:「世尊!食何等粥名為足食?」佛告鄔波離:「若粥新熟竪匙不倒,或指等句畫其跡不滅,食此粥時名為足食。」「大德!食何等麨名為足食?」佛言:「若初和水攪時,竪匙不倒,或五指句其跡不滅,食此麨時名為足食。又鄔波離!凡是薄粥薄麨皆非足食。」
勸他足食學處第二十三
緣處同前。時有白衣婦人詣苾芻尼所,白言:「聖者!我欲出家。」尼將此女於親教師處,便與出家。報弟子曰:「汝當教授。」時有長者請佛及僧就捨而食,隨意食已更得餘食將向池邊。師問老者:「汝欲得不?」答言:「欲得。」師曰:「汝為濾水?為作餘食法耶?」老弟子曰:「我作餘食法,師可取水。」彼即入水,便將己分作餘食法、師分不作。師取水已,即便取食。師既食已,老者白言:「師今有罪,應如法悔。」師曰:「我不見罪。」答曰:「不作餘食法。」師曰:「我實無罪,准斯道理汝當有過。」即以此事告諸苾芻尼,尼白苾芻,苾芻白佛。佛以此緣,同前集僧問實訶責,廣說乃至「制其學處,應如是說:
「若復苾芻尼,知他苾芻尼足食竟,不作餘食法,勸令更食,告言:『具壽!當噉此食。』以此因緣欲使他犯生憂惱者,波逸底迦。」
尼謂此法中尼。
知者,或自覺知或因他告。
足食竟者,謂飽食已。
不作餘食法者,謂不對於人他不取食。
勸者,謂遣更食。
以此因緣欲令他犯,結罪釋義並廣如前。
此中犯相,若苾芻尼知他足食,不作餘食法,勸他令食此可噉嚼者,皆得墮罪。
根本說一切有部苾芻尼毘奈耶卷第十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