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第二十七講)
《瑜伽菩薩戒本》,紹安和尚尼慈悲,諸位法師、諸位居士,阿彌陀佛!(阿彌陀佛!)請大家打開《講義》第五十六頁,庚三、不行威折戒。
菩薩的戒法,我們從所修行的法門來說是一個廣大的三聚淨戒,也就是所謂的攝律儀戒、攝善法戒跟攝眾生戒,這三個法門在古德的分判當中有別相跟通相的差別。
從別相的分判:古德把前面的四重戒法判做攝律儀戒,是偏重在斷除身口意惡法這一部分;輕戒的前面三十二條戒,是偏重在攝善法戒,在生起六波羅蜜的善法;輕戒後面的十一條戒,是屬於攝眾生戒,是用大悲心以四種方便來度化眾生。
這種別相的判法是約著初學來說,初學者在每一條戒法,自然在斷惡、修善、度眾生的三個內涵當中是各有偏重。另外一方面從通相的角度,其實在四重四十三輕當中,每一條戒都具足了斷惡、修善、度眾生這三種的內涵,這樣子的分判是約著老參的菩薩來說,老參菩薩能夠融通,所以在每一個戒文當中都具足了斷惡、修善、度眾生三種功德。
這種三聚淨戒等於是整個菩薩戒當中,是我們所修學的法門,我們應該要去付諸行動的內涵。依著能修行的心來說,到底是依止什麼心來修這個三聚淨戒呢?
在《無量壽經》當中,阿彌陀佛在因地的時候,在發四十八願之前,他面對世自在王佛講出他對菩薩道的心情,阿彌陀佛在因地做一個菩薩的時候,他說:「假令身止諸苦毒中,我行精進,忍終不悔。」身為一個菩薩,即使我們的身心是安住在苦惱跟種種的毒害當中,也就是說菩薩不共於二乘的地方,是二乘安住在畢竟空,所以他能夠從煩惱障、業障、報障的苦惱跟內心的煩惱當中解脫出來;但是菩薩有大悲心、有使命感,他必須要強迫自己從空出假,他必須從無有少法可得的空性當中出來,跟眾生這些塵勞的境界接觸,要跟眾生接觸,他自己也要去承受這些苦惱,他必須安住在諸苦毒中,他的色身要承受老病死的痛苦,他的內心跟環境接觸的時候,他也會起一些貪瞋癡煩惱毒害的活動。
這個菩薩這個時候面臨抉擇,他是退迴空性,還是勇往直前?以下法藏比丘說出他的心情:「我行精進,忍終不悔」,就是我即使安住在這樣的苦毒當中,我們內心當中要依止我的行力跟忍力,我對於我無上菩提的追求、對度化眾生的追求,我是決定不後悔的,因為這是唯一的道路。所以說我們在受持菩薩戒法的時候,我們能奉持的心也是依止精進力跟忍辱力來完成的。
庚三、不行威折戒
辛一、有違犯
壬一、染違犯
好,我們看庚三、不行威折戒,這一條戒是屬於攝眾生戒,攝眾生戒有四個方法──同事、愛語、佈施、利行,這個屬於利行,這一條戒的大意是不行威折,就是在僧團當中,我們身為執事,對於住眾有過失的時候,我們不能夠以威嚴來折服,這樣子就犯這條戒了。這當中分兩科,辛一、有違犯,這當中看壬一、染違犯,我們看戒文:
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,見諸有情應可訶責、應可治罰、應可驅擯,懷染污心而不訶責,或雖訶責而不治罰如法教誡,或雖治罰如法教誡而不驅擯,是名有犯,有所違越,是染違犯。
一個安住在菩薩種性的菩薩,見諸有情,這個有情眾生應該是屬於僧團的一分子,他在僧團的規約當中出現了身口的過失:
這個過失假設是一個下品的過失,比如說他長時間的修行,有時候一時的懈怠,所以他就遲到、或者不隨眾作息的情況,這種一時的懈怠在僧團的過失是屬於下品,這個時候僧團的執事應該要用訶責的方式來提醒對方;
或者說「應可治罰」,這種過失屬於中品的,他不但是個人的懈怠,他有這種擾眾的情況出來,比如說在共修的時候、自修課的時候,有這種干擾大眾、擾亂秩序的情況,這種情況就應該治罰,有一些身體的治罰,或者是罰跪香、罰出坡等等;
「應可驅擯」,如果在僧團當中犯的是一種上品的過失,比如說在僧團當中最嚴重的就是結黨營私、撥弄是非,在僧團當中撥弄是非就破壞了整個僧團的和合,使令僧團的住世受到了傷害,這種情況就應該要驅擯,這種是上品的過失。
但是身為一個執事法師,懷染污心,就是說他有個人貪愛的情感,對於這種有過失的眾生,他是一味的姑息寵愛。
對於下品過失而不訶責,就是他犯了錯,如果我們稍加訶責,他就知道警惕跟反省,但是我們因為懷染污心,就沒有訶責;或者說對於中品的過失,只有訶責而不加以治罰乃至如法教誡,也就是說他所犯的過失比較重,但是你的治罰太輕了,他的病是中品的病,你用下品的藥,對他就不能產生一種反省的效果;
「或雖治罰如法教誡而不驅擯」,就是說他今天犯的是一個上品過失,已經是結黨營私、撥弄是非,破壞僧團的和合,身為執事內心有個人的情感,沒有盡到一個僧團維護制度、維護秩序應有的責任,而不加以驅擯,使令這樣的一種過失在僧團不斷的蔓延擴大。
這樣子是名有犯,有所違越,是染違犯。這個是因為他有個人情感的染污,所以沒有盡到自己應盡的執法的責任,所以是染違犯。
壬二、非染違犯
若由懶惰懈怠放逸,而不訶責乃至驅擯,非染違犯。
假設住眾過失出現的時候,執事實在是有太多事務的繁忙,他身上剛好有很多事情要做,所以一時的懶惰懈怠,並不是懷有個人的染污心,而不訶責,乃至不治罰、不驅擯,這樣子是非染違犯,因為他不是依止煩惱。
辛二、無違犯
無違犯者:若了知彼不可療治、不可與語,喜出粗言,多生嫌恨,故應棄捨;若觀待時;若觀因此斗訟諍競;若觀因此令僧諠雜、令僧破壞;知彼有情不懷諂曲,成就增上猛利慚愧,疾疾還淨:而不訶責乃至驅擯,皆無違犯。
開緣當中有五種因緣:第一條「若知彼不可療治」,這個人根本就沒辦法去對治他,因為處罰的目的是希望他改過,但是他根本就不可能改過,你對治他也沒有用。
為什麼呢?有三個條件說明他是不可對治:第一個「不可與語」,這個人佛法的知見沒有建立起來,根本是邪知邪見,你跟他講道理他沒辦法接受的,他這個人生命當中也沒有什麼章法可言,他要做什麼就做什麼;第二個「喜出粗言」,這個人的性情特別的暴惡,你一觸惱他的時候,他會出一些粗暴的言詞;第三個、他的內心「多生嫌恨」,他的瞋心很重,如果我們今天加以治罰,他就會產生很多的嫌恨。換句話說,他在佛法當中已經是不堪教誨,所以就應該棄捨,這種情況不加以治罰,直接的棄捨是無違犯。
「若觀待時」,可能當時的因緣大家都在情緒當中,應該等到大家心平氣和的時候再來加以疏通,就是要等待這種心平氣和的因緣,暫時不加以治罰乃至於驅擯,這個是無違犯。
「若觀因此斗訟諍競」,這一條意思是說違犯過失的人他有大的勢力,在僧團當中有很多人支持他,甚至於有很多長老比丘、比丘尼會支持他的行為,如果我們去治罰他,可能會使僧團因此產生彼此的斗諍,在這種情況下,一個菩薩智慧的觀照,應該考慮大局,考慮大局而暫時不加以治罰,不能因小失大。
「若觀因此令僧諠雜、令僧破壞」,違犯過失這個人,他這個過失相,僧團大眾對這個過失的判定有不同的說法,有人認為這個是過失、有人認為他做得很對,在這樣一個是非判定不明確的情況之下,如果我們冒然的去處罰,可能會使令僧眾產生喧雜,會引生更多的是非,使令僧團的和合破壞,所以在大家還沒有達到共識之前,這個暫時不加以治罰是不犯的。
最後一個情況,「知彼有情不懷諂曲,成就增上猛利慚愧,疾疾還淨」,這個違犯過失的眾生,他的內心是不懷諂曲,他的個性特別的端直,他的內心有佛法的正知見,他知道什麼是善法、什麼是惡法,換句話說他內心當中有一種猛利慚愧,他內心當中長時間的聽聞佛法、如理思惟,把文字的佛法轉成他內心光明的智慧,這是非常珍貴的,所以他身口意有過失的時候,當然他一時會顛倒,無明發動的時候一時顛倒,但是他一回到佛堂去拜佛靜坐的時候,他內心深處的善根就表現出來了,這光明就出現,出現的時候,他觀照自己的身口意,他知道他自己犯錯。一個有正見有慚愧心的眾生,他的內心是崇重賢善,輕拒暴惡,身為一個菩薩是好樂功德、厭惡過失的,
所以他有一種自我反省的力量,這個是修行者最為珍貴的地方,這個是一切善業所不能比的。就是說他出家以後,他不是白出家,他很用功在學習經論、如理思惟,在內心當中產生一種自我觀照的力量,當然內心當中還有煩惱、很多的垃圾沒有處理,但是他煩惱活動的時候,他心一靜下來,他就知道自己哪個地方有錯,所以不用別人去對治他,他自己有一種自我反省、自我對治的功德。這種情況下,身為執事暫時不加以訶責乃至於驅擯都是沒有違犯。這是講到開緣的五種情況。
這一條戒跟前面的不折伏眾生戒是有所差別。前面的不折伏眾生戒,是偏重在師父攝受徒弟,我們看《講義》三十四頁,作一個簡單的複習。
不折伏眾生戒的內涵是說:「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,見諸有情應以種種辛楚加行、猛利加行而得義利,護其憂惱而不現行,是名有犯,有所違越,非染違犯。」這個是判在「精進度」裡面,這個情況是有情眾生犯了過失,我們應該用辛楚加行乃至猛利加行,來使令他反省,這條戒的重點在於師父攝受個人的徒弟,你自己攝受徒弟,徒弟有錯,我們應該加以訶責。
但是這一條戒,我們回到《講義》五十七頁「不行威折戒」,他是一個執事法師,他面對的是普遍的大眾,身為執法者,他沒有如法的執法,就犯這條戒了,所以有所差別。
僧團的管理應該是有兩個方向:一個是攝受門,就是說我們使令眾生栽培善根應該廣設方便,懺公師父他老人家也是這個看法,就是把設備弄好,讓大家能夠安住下來,一個僧團的重點是安身辦道,讓出家眾能夠安住下來,在這個地方懺悔業障、積集資糧,這個是攝受門;但是為了維持僧團的紀律,也有他折伏威嚴的一面。
為什麼要折伏呢?我們看二次大戰的珍珠港事件,這是很有名的一個事件,珍珠港事件是日本去偷襲美國在珍珠港的太平洋艦隊,當初的美國是兵強馬壯,是一個強大的國家,太平洋艦隊是美國人引以為傲的航空母艦的艦隊。
當時的日本只有幾架非常破舊的飛機,他們一開始也是沒有把握,所以派山本五十六將軍帶了一些參訪團去參訪太平洋艦隊,艦隊上的設備的確是非常的優秀,都是最新最好的設備,但是日本人去參訪艦隊的時候:第一個、他發現炮灰裡面有灰塵;第二個、他看到士兵的衣服亂掛沒有章法。他回來以後就召開軍事會議說:我們這一次的偷襲決定能夠成功。
果然日本派出沒有幾架飛機,而且是非常老舊的飛機,就把美國的太平洋艦隊、整個航空母艦的戰鬥群,幾乎是全部的破壞。這件事情震驚了美國、也震驚了全世界,事後大家檢討:美國這麼大的設備打不過日本這麼簡陋的飛機,關鍵點就是紀律,打仗不是打設備,就是打那個心力不可思議。他有紀律就有士氣,一鼓作氣,「夫戰,勇氣也」,「一鼓作氣,再而衰,三而竭」,美國大兵散散漫漫的當然打不過人家。我們僧團也是這樣,其實修行也是打仗,跟煩惱、跟無明作戰,所以一個僧團的可貴不在於這個僧團的人員多少,而是這個僧團表現出一種如法的紀律,大家守法,給人家看到在這個僧團、在這個地方能夠攝心。
其實我為什麼來僧團住呢?我就是我一個人住沒辦法攝心,仰仗僧團的力量來攝心。如果身為一個執事法師,他今天不能夠負起執法的責任,這樣子大家互相干擾,這個僧團就沒有多大的意義了。所以這個地方就是說,既然我們身為執事,我們今天就有這種義務來扮演執法的一個角色,應該訶責就加以訶責,應該治罰就加以治罰,乃至於應該驅擯就加以驅擯,應該是大公無私的來執行法令,建立一個如法和合的僧團。
庚四、不神力折攝戒
辛一、非染違犯
這個地方是針對於有神通的菩薩,在有滅惡生善的因緣當中,沒有顯現神通來折伏眾生就犯了這條戒。這當中有兩科,先看辛一、非染違犯:
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,具足成就種種神通變現威力,於諸有情應恐怖者能恐怖之、應引攝者能引攝之,避信施故,不現神通恐怖、引攝,是名有犯,有所違越,非染違犯。
一個安住在菩薩種性的菩薩,他有這個能力,能夠成就五種的神通,神通包括天眼通跟宿命通,天眼通是看到未來,宿命通是看到過去,天眼通、宿命通、天耳通、神足通跟他心通。
神通引生的因緣有三種:第一種是報通,報就是由業力所招感,就是這個人過去生有一些特殊的善業,所以他一出生的時候,他的眼耳鼻舌身意就有一些特異的功能,他能夠見到別人所不能見到的東西,他能聽到別人所不能聽到的音聲,這個是報通,他一出生就有神通;
第二種是鬼神通,鬼神通他不是先天的,是修來的,他可能是持咒、或者是施食的關係特別虔誠,有鬼神跟他打交道,就告訴他一些消息(報通跟鬼神通是經常有一些錯誤,不能自在);
第三種是最珍貴的禪定三昧當中所發的神通,這種神通準確性就非常的高,這個地方的神通是依止三昧禪定所發的神通。他這個神通有什麼力量呢?「變現威力」,他有變現種種可愛跟不可愛境界的威力,這個菩薩有這種力量。
於諸有情應恐怖者能恐怖之,菩薩有這種變現境界的威力,他看到有情眾生:這個眾生可能對因果的道理完全不明白,他這個人生命也就沒有目標;或者說他對因果明白,但是因果道理的思惟不是很深刻,不是很深刻就放縱自己的慾望廣造惡業。
也就是說他內心當中沒有一種增上慚愧,所以殺盜淫妄的罪業在他身口意出現的時候,他沒辦法停下來,停不下來,他的慾望太強,就只好數數現前都無慚愧,一天一天的增長罪業。這個時候菩薩應該現出他未來三惡道的果報來恐怖他,這個時候應該要做出這樣的行動,讓他預知因為這個罪業所招感的痛苦的果報而產生警惕。
《華嚴經》的善財童子五十三參是重點,善財童子所親近的五十三個善知識,有些善知識是跟他講道理,利根人是講道理,但是鈍根人講道理沒有用,就是現一些事相的東西給他看,顯事相。在五十三參當中,他參一個無厭足王,無厭足王他從來不講道理,任何一個人去參訪他,他就把對方(人總是有罪業)內心罪業最強的一部分所招感的果報現給他看,你來參訪我,我就把你罪業的果報現給你看,讓你產生恐怖、產生警惕。
這種雖然不講道理,但是也達到了效果。也就是說有些人他內心當中是情感的,沒有辦法對他講道理,或者他內心當中根本沒有觀照的力量,他一再的造罪業,這個菩薩應該把他未來痛苦的果報示現給他知道,來幫他產生恐怖,因為恐怖的關係來對治他的惡業,這個是約著滅惡。
「應引攝者能引攝之」,這個是生善,眾生對於善法的追求總是不主動積極,這個時候菩薩有神通,應該把修習善法所成就的功德示現給對方知道。比如說在《維摩詰經》裡面,它的第一品是〈佛國品〉,讚歎諸佛所成就的國土莊嚴。
〈佛國品〉是怎麼產生的?這個因緣是佛在世的時候,有一個大富長者叫做寶積長者子 ,這個長者子不但福報很大,他有大威德的攝受力,就是有很多的長者子都是跟著他一起遊玩,所以他領著五百個長者子到處的吃喝玩樂,到處遊玩,福報大的人就是這樣子。這個時候寶積長者子在遊玩的時候,就在山林曠野當中遇到了佛陀,這個時候他向佛陀請法,佛陀在說法之前並沒有直接說法。
他一開始是拿珍貴的珍寶供養佛陀,供養佛陀請佛陀說法,佛陀沒有說法,佛陀在虛空當中把諸佛所成就國土的依正莊嚴現給他看,福報大的人就是喜歡這種莊嚴安樂的境界,他一看了以後,哎呀,這個是佛陀正報的身相的莊嚴,乃至於宮殿樓閣寶樹依報的莊嚴。
這個時候寶積長者子就問佛陀說:要修什麼善法才能夠有這種功德的境界、來受用這種功德呢?這是人世間所沒有的。佛陀說:這個功德,你要先發菩提心,由菩提心的力量修習佈施波羅蜜、持戒波羅蜜,乃至於般若波羅蜜,修六波羅蜜。
寶積長者子因為這樣的鼓勵,哦,所有五百長者子都發菩提心。這個地方就是說,有些人他是用道理的攝受;但是有些人必須用神通的攝受,就是你應該把修習種種善法的功德現給對方看,讓他知道未來有這種功德受用,來使令他生善。
身為一個有神通的菩薩,「避信施故,不現神通恐怖、引攝,是名有犯,有所違越,非染違犯」。有神通的緣故,因為這樣的神通而得到太多的信施。有神通的人也等於是有禪定的人,他的心跟我們這種整天散亂的心是不同:我們這種散亂的心內心沒有功德的攝受,就歡喜向外攀緣,不喜歡把心住在內心當中的功德,因為沒有功德只好向外去追求;有三昧的人他的心情跟我們不一樣,他對外在的人事是看得一文不值,他的雙腿一盤,內心有殊勝的三昧樂來攝受他,所以他就不喜歡熱鬧,只是喜歡寂靜。他如果顯神通,就很可能會招感很多人來供養他,就會破壞他的寂靜,所以他因為喜歡寂靜的緣故,就不顯神通來恐怖、引攝對方,這樣子就有所違越,但是他這個不是煩惱引生的,只是懈怠,所以是非染違犯。
這個地方意思是說,如果你今天是一個小乘的學者,你不顯神通,避信施故,這個是可以理解;因為這條戒的對像是因為你發了菩提心,剛開始在戒文的時候就說明「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」,就是說你既然在佛前發了菩提心,你就不應該安住在少事少業少方便住,這樣子跟你最初的菩提心相違背,所以就結罪了。
辛二、無違犯
無違犯者:若知此中諸有情類多著僻執,是惡外道,誹謗賢聖,成就邪見,不現神通恐怖、引攝,無有違犯。
開緣有三種因緣:第一個「若知此中諸有情類多著僻執」,就是說假設在現前的因緣當中,很多人都喜歡感應神通,已經有這種過失出現,換句話說大家已經不從內心當中戒定慧的真實功德上去下手,修行的目的都是向外追求感應神通,如果這個時候菩薩顯神通,可能會增長這方面的勢力,多著僻執,因為這個神通並不是修行的目的,這種情況菩薩可以暫時不顯神通,因為這樣子可能會產生一些偏執;
第二個「是惡外道,誹謗賢聖」,就是對方可能是一種外道,這個地方的外道特別指的是知識分子,特別是學過儒學的人,中國的文化儒學的學者,他比較厭惡神通,道家喜歡神通,所以他如果是一個久修儒學的大士,他的聖賢之道是克己復禮,他要求的是生命當中的一種章法軌範,他對這種怪力亂神是排斥的,如果你顯神通,他可能會因為佛法就是神通,因此就譭謗三乘的聖賢,他認為佛法的這些聖賢都是怪力亂神,反而達到反效果;
第三個「成就邪見」,這個是很重要的,如果一個人出了家以後,他完全不思惟佛法的道理來建立生命的正見,他就一味的向外去追求感應神通,這個人久了以後一定會顛倒,就是說「怕啥,我造了罪業,我找我的上師加持一下,這個罪業就消失了」,換句話說他不認為造罪會招感痛苦果報,造罪了以後找一個有加持力的上師就能處理了,這個時候對生命的觀照就產生錯謬了,就是善業跟罪業都不足以畏懼了,重點找一個有神通的上師依止就夠了,這個情況就產生邪見顛倒了。
幾年前台灣有一個女居士得到癌症,這個女居士是有大福報的,她先生也在台灣有很高的政治地位,她聽人家說「在印度的喜馬拉雅山有一些大修行者」,她就希望這些大修行者能夠給她加持,她花了金錢跟精神體力到喜馬拉雅山找到一個高人,這個高人入定觀察以後說:你這個癌症的病我可以治好,但是有一個條件,你來生還要再得一次癌症(呵──),因為你這個業沒有消。所以我發覺有禪定的人,他可以把你內心的業次第調整一下,他先把你的善業調動出來的所以我發覺這個修行者非常老實,他講真話,就是反正還是你的東西(呵──),你的善業、你罪業起現行,我用禪定把你的罪業逼回去,把善業先調動出來,但是你來生再受一次癌症。後來這個婦人她可能也是學佛,她想一想「不要,回來算了,今生把它了斷」。
所以佛法的道理來自於正知見,由正知見我們開始斷惡修善而趨吉避凶,如果說我們今天強調神通,這種神通的虛妄相會讓你產生錯覺,「造罪業不足以招感痛苦果報、造善業也不足以招感安樂果報」,這個世間的軌則就錯亂了,你自己已經不知道什麼是對、什麼是錯了。
我以前在學佛之前學過外道(呵──),外道我還親近過幾個高人,我那個時候也不知道他們叫外道,但是我學佛以後回想「他們真的是外道」的比如說有一個高人他有禪定,他能夠四十九天不吃飯只喝水、氣色非常好,你一跟他接觸,他就知道「你以前發生過什麼事」。
有一次我記得很清楚,有一次我們跟他出去的時候(呵),從樹上掉一片樹葉下來,他很緊張,「掉一片樹葉下來」,他馬上問他的神這怎麼回事?其實掉一片樹葉就是掉一片樹葉(呵),就是他的內心對外在的法看得很嚴重,他不重視自己的業,他觀照的環境就是,「今天刮了一個西北風,這怎麼回事」,他就開始緊張了,這個不是心外求法嗎?
你內心當中安住在善業、安住在正念,就是歸依三寶,這個是趨吉避凶之道。所以我一對比,我覺得還是佛法正確,我個人深信佛法是正確的,真正能夠離苦得樂、趨吉避凶。
所以如果說我們今天顯神通的因緣會成就邪見,這樣子為了一個人的攝受而使令整個眾生產生顛倒,不現神通恐怖、引攝,無有違犯。
這個地方佛陀是要讚歎顯神通的功德,不過我們在顯神通時也要注意過患、注意它的問題。比如說在律上講到一件事,說有一群比丘,諸比丘去托缽的時候經過一條河(佛在世的時候比丘都有神通有禪定,不一定成就聖道,但是他有禪定他就有神通),這些比丘為了貪方便就用神通飛過去了。
飛過去以後,佛陀知道這件事情,佛陀就種種的訶責,佛陀說:從今以後,有神通的比丘,看到河不能用飛的,坐船過去,你不應該用飛的,這個河是要坐船過去,不是叫你飛過去的。
為什麼佛陀在這條戒是讚歎要顯神通,但是在坐船的時候是不顯神通?就是說必需有滅惡生善的因緣才顯神通,你看這個戒文是這個意思:眾生有過失出現了,顯神通來對治他的惡法;眾生不喜歡修善法,把功德相現給他看,使令他修善法。那你過河顯神通幹什麼?你過河就坐船過去就好了,你過河顯神通,眾生看到也不能夠生善滅惡!
所以我們在讀經典的時候,有些的事情是矛盾的,但是這當中的道理我們要把它讀出來。總之,在修學佛法,使令眾生對生命建立正知見這個是最重要,只有建立生命的正知見,什麼是善法、什麼是惡法,能夠分辨是非、賞善罰惡,這個才是佛法給眾生最大的利益,這也是身為一個有情眾生,你要離苦得樂、趨吉避凶的唯一之道──建立你的正知見。
這個佛法的意思就是說,如果你顯神通會產生邪見的這種過失,我們應該遮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