俱舍論疏卷第十七
沙門法寶撰
分別業品第四之五
論。如是已辨至名業道。已下半頌。大文第二。釋業道之名。
論曰至而造作故。釋後貪.瞋.邪見三業道也。貪等體非是業。與思相應思是業性。依貪等轉。依貪等行。依貪勢力而造作故。如人依道。由此貪等體雖非業。是業道也。
論。前七是業至立業道名。釋前七業道。前七業道是業性。故名之為業。思業依託為境轉故名業道也。此七是業。是業之道。立業道名。
論。故於此中至俱極成故。釋此中業道名通兩類。前七具二。謂業。業道。後三唯一。謂但業道。雖不同類。而一業道名通兩處。餘故兩類總得名為業道 如世典者。正理論雲。世記論也 世記論中亦不同類。而一為餘得通名故。如在天.地類別同名形等。
論。離殺等七至類此應釋。類不善業道釋善業道。
論。此加行.後起何緣非業道問也。加行.後起應名業道。思亦緣彼為境轉故。
論。為此依此至異此不然。答也。此有三答。正理論雲。理亦應說。而不說者。為本。依本彼方轉故(述曰。為根本起加行。依根本有後起。本得此名。末不名道) 第二解雲。根本麁顯說麁品為業道 第三釋雲。令內.外物有減.增故。如.殺.盜等令物增.減。前.後二分不爾。由此二分不名業道。婆沙一百一十三雲。所居名外。壽等名內 婆沙雲。問何故名業道。答思名業。業所游履究竟而轉為業道 問若爾一切無記。
論。應問彼師。論主意雲。非此是我義。因何問我。應問彼師。
論。然亦可言至皆名業道。論主為彼師釋。此貪.瞋等是惡趣因。因是道義。與惡趣為道 或貪.瞋等互相因起。更互相乘皆名業道也。
論。如是所說至差別云何。已下兩頌。第三義便明斷善根。
論曰至能斷善根。此舉初句答。前問。諸斷善根由何業道 答雲。唯上品邪見業道此釋能斷。
論。若爾何緣至最初所除。難也。若謂唯邪見斷善根者。即違本論云何上品不善根。謂能斷善根者。不善根體謂貪.瞋.癡。邪見非不善根如何說能斷善根。
論。由不善根至被賊燒村。答。於能引處說所引業。
論。何等善根為此所斷。問所斷善。
論。謂唯欲界至先不成故。答也。將欲斷善欲界中思。色.無色善先退不成。邪見不能斷上界善等。
論。施設足論至三界善根。難不斷上二界善根。
論。依上善根至非彼器故。斷欲善。上二界善得更遠故。此身不是上善器故。
論。何緣唯斷生得善根。問欲界加行不斷所以。
論。加行善根先已退故。答。正理論雲。加行善根將斷善時最初捨故。
論。緣何邪見能斷善根。問也。
論。謂定撥無至彼果異熟。答也。正理論雲。此斷善根何因何位。謂有一類先成暴惡意樂隨眠。後逢惡友緣力所資。轉復增盛故。善根減不善根增。後起撥因撥果邪見。令一切善皆悉隱沒。由此相續離善而住。此因。此位斷諸善根。
論。有餘師說至解脫道別。敘異斷。分撥因果邪見。二道別也。
論。有餘師說至勢力劣故。敘異師說。無漏緣.他界緣.隨眠緣中不增。唯相應中增。由力劣故不能斷善。
論。如是說者至有強力故。述正義。煩惱不定。有准因中增者亦得至上品。強力故。無漏緣.他界緣亦至上品能斷善根。
論。有餘師說至見所斷惑。敘異說也。
論。如是說者至邪見所斷。述正義也。
論。若作是說至名斷善根。引本論證九品斷善正也。既有最後所捨者。亦有前品捨者。故知非一品斷。
論若爾彼文至能斷善根者。餘師引本論難。本論既雲上品不善根能斷善根。故知唯一品斷。本論二文便自相違。
論。彼依究竟至名能斷善根。答。由上品不善根能斷下下品善根。由斯故說上品不善根能斷善根 正理雲乘前為問。其理已成。謂此乘前所斷微善。即問能斷上不善根。前微善根既下品攝。後能斷者理上品收。故於中不勞徵難。
論。有餘師言至如見道中。敘異說也。
論。如是說者通出不出者。述正義也。
論。有餘師說至末易捨故。敘異說。彼師意說。因其善根發得律儀。律儀是末。善根是本。末捨易本。故先捨也。
論。如是說者至品類同故。述正義也。正理論雲。諸律儀果有從加行。有從生得善心所生。若從加行善心生者。律儀先捨。後斷善根。然斷善根加行.根本皆名斷善根。依此故說斷善根位捨諸律儀。若從生得善心生者。隨斷何品能生善根。所生律儀爾時便捨。捨能等起。彼隨捨故。
論。為在何處能斷善根。問處所也。
論。人趣三洲至阿世耶故。
答阿世耶者。此雲意樂。
論。有餘師說至唯贍部洲敘異說也。
論若爾便違至東西洲亦爾。破異師也。兩洲若不斷善因何極少成八根耶。
論。如是斷善依何類身。問。
論。唯男女身志意定故。答。扇搋等身志意不定。不能斷善。
論。有餘師說至皆昧鈍故。敘異說也。
論。若爾便違至男根亦爾。破異說。男.女既同極少八根。
故知皆能斷善。
論為何行者能斷善根。問行者也。
論唯見行人至如惡趣故。答也。
論此善根斷其體是何。問體也。
論善斷應知至非得為體。答也。
論。善根斷已由何復續。問續善也。
論由疑有見至名續善根。答也。婆沙三十五雲。誰住疑心續。誰住正見續。有作是說。轉身續者住疑心續。現法續者住正見續。評曰應作是說。此不決定 又云若 善根續便能起耶 評曰應作是說。此不決定 正理論雲。謂續善位。或由因力。或依善友。有於因果欻復生疑。所招後世為無為有。有於因果欻生正見。定有後世先執是邪。爾時善根成就得還起不成就得滅名續善根 述曰。夫言疑者必有.無二緣不定名之為疑。或先有後無。或後有。若先有後無。能生邪見不能續善。若先無後有。能生正見此能續善。故正理雲。所招後世為無為有。此論雲。此或應有者。亦是先執為無。後或應有。
論有餘師言九品漸續。述異說也。
論如是說者至氣力漸增。述正義也。婆沙雲。評曰應作是說。九品頓續漸次現前。乃至。應從地獄死當生地獄者。三品善根得亦在身成就。亦現在前。當生傍生.鬼六品。當生人.天九品。
論。於現身中能續善不。問續善也。
論。亦有能續至非餘位故。答。有兩類。若不造逆斷善根者。於現世中亦有能續。若造逆人斷善根者。於現世中定不能續。彼人定於地獄將死及將受生時續。准此文證。地獄生時雖續善根。續善根已受地獄也。造逆之人定至生有經劫等故。
論言將生者至謂彼將死。釋將生.將死 彼死者即是於地獄中將死時續。
論。若由因力至應知亦爾。此釋二時續善異所以。
論。又意樂壞至應知亦爾。釋不造逆人現世續善現續善不同所以。婆沙雲。若於地獄中有中。受斷善根邪見異熟果者。彼於地獄生時續。若不受者死時續。彼果盡故能續善根。所以者何。如邪見與善根相妨。彼果亦爾。若依施設論說。一切斷善皆非現續 正理論雲。謂世有人撥無後世名意樂壞。而不隨彼意樂所作非加行壞。見壞。戒不壞。見壞。戒亦壞。斷善根者應知亦爾。非劫將壞及劫初成有斷善根。壞器世間增上力故。相續潤故。行妙行者不斷善根。以心堅牢有所樂故。
論。有斷善根至謂除前相。已下四句分別 布剌拏。此雲滿。舊云富樓那。訛也。此人斷善而不造逆。故非邪定。是第一句 未生怨即是阿闍世王。造逆故是邪定(依大乘非邪定)信三寶故不斷善根。是第二句 天授舊云提婆提多。此人破僧。出佛身血。殺阿羅漢。故是邪定。亦斷善根。故是俱句 俱非可知 正理論雲。斷善邪見。破僧妄語。當知定招無間異熟。餘無間業或招無間。或招所餘地獄異熟。依婆沙三十五更有問答。施設論說。若害蟻卵無少悔心。應說是人斷三界善。問若現法中續善根者。彼命終已生地獄耶。答彼不決定生於地獄。唯有轉身續善根者定生地獄。問若現法中續善根者。彼現身能入正性離生不。評曰應作是說。彼能引起順抉擇分。亦後能入正性離生。乃至能得阿羅漢果。問殺斷善人。與害蟻卵。何者罪重。評曰應作是說。若依罰罪殺斷善人。得罪為重。得邊罪故。若依業道害蟻卵重。以彼成就諸善法故。問於何處受斷善根果。答於無間地獄受彼異熟果(與正理亦同)問斷善邪見於眾同分為但能滿。亦能引耶。答亦能牽引。亦能圓滿。有作是說。但能圓滿不能牽引。所以者何。業能牽引眾同分故。評曰。如前說好。邪見相應有思業故。邪見與彼同一果故。
論。已乘義便至與思俱轉。自下一頌。大文第四明業道俱轉。
論曰至從一唯至八。此總舉不善業道從一唯至八。不至九.十。不善業道不並起故。既言與思俱轉。定是思業道同剎那義。不容異解。
論。一俱轉者至隨一究竟。此釋一俱轉。無身.語七。貪等三中隨一現起。若先加行造惡色業。不染心時隨一究竟 正理論雲。貪等餘染及不染心現在前時隨一究竟 此論略故不說貪等餘染。正理雲。有餘師說。身三業道。一一思俱轉。謂殺.盜.邪淫 破雲 理不應然。邪淫必亦。無遣他為故。必貪竟究故。殺.盜自為。亦必二故。設據遣他作應差別言謂於究竟時貪等不起 此論文。前說貪究竟等據自作業。今說思俱轉通遣他作。
論。二俱轉者至或雜穢語。釋二俱轉。如文可解。正理彈雲。經主於此作如是言。謂嗔心時究竟殺業。若起貪位成不與取。或欲邪行。或雜穢語。此亦非理。若自究竟。則應於殺無勞說瞋。此更無容餘究竟故。於盜.邪行說貪亦然。說起貪時成雜穢語。此言闕減。容三成故。若先加行。於究竟時。一一應言貪等隨一。
論。三俱轉者至俱時殺盜。嗔.殺.盜三業道俱時轉也。
論。若爾所說至理應不成。難也。
論。依不異心至決判應知。依不異心造二業說。若異心自作兩業究竟必異。
論。若先加行至隨二究竟。三俱轉也。若先加行言非唯遣他。自作亦得。如先作殺加行。後方死等。或先燃火後燒物等。或先發言後他解等。如是等類。
論。四俱轉者至隨三究竟。四俱轉也。
論。如是五六七皆如理應知者。准釋可知。
論。八俱轉者至俱時究竟。釋八俱轉。
論。後三業道至故無九十。釋唯至八所以。以貪.瞋.邪見不俱起故。
論。如是已說至遮一八五。結前起後。若兼分別受遠離即有俱轉。如文可解。
論三俱轉者至無七色善。明三俱轉。
論。四俱轉者至勤策律儀。明四俱轉。
論。六俱轉者至得上三戒。明六俱轉。上三戒有四業。前五識有二。故成六也。
論。七俱轉者至得苾芻戒。明七俱轉。善意識有三。三種戒有四。一種七也 言。惡.無記心現在前得苾芻戒。第二也七 不言無心得苾芻戒者。此明思俱轉。無心得戒非此所明。不與思俱轉故。
論。九俱轉者至現在前時。明九俱轉。善五識苾芻戒七一種九也 依無色盡.無生智。得苾芻戒。意善二除正見。苾芻戒七二種九也。准此。正受戒容得無學 或靜慮攝盡.無生智現在前時。爾時意二道共戒七三種九也。
論。十俱轉者至得苾芻戒。善意識三戒。復有七一種十也。
論。或餘一切至心正起位。有七支隨轉色七正見相應心有三二種十也。所以言正見相應簡盡.無生智無正見故。
論。別據顯相至有一八五。結別前顯相。引下通相。
論。一俱轉者至得一支遠離。明一俱轉。此是有人不能具受五戒等。但發願期心唯不殺等。正起業時惡.無記心現在前故唯有一。
論。五俱轉者至得二支等。明五俱轉。此亦是期心唯受二支。善意識現前故有五也 等者等取善五識現在前得三支。惡.無記心現前得五支也。
論。八俱轉者至得五支等。此亦是期受五意復有三。故成八也 等者取五識現前受六支 此上所明皆是同時俱。非前.後俱。若直明與思俱轉。即不合取無心位。彼無思故。若兼說業俱轉。即通無心位。爾時亦有業俱轉故。婆沙.雜心乘明思俱轉便兼明業俱轉故通說無心。此論及正理。唯說思俱轉。故不說無心。已上論文。正理有破。俱舍有救。非要法相略而不述。
論。善惡業道於何界趣處。已下有三頌。第五明處成業道也。
論曰至故有瞋恚。明十不善業中。此三那落迦中通現行.成就。
論。貪及邪見至現見業果故。明意二唯成就。無可愛境故貪不現行。現見業果故邪見不現行。於地獄中無離欲故。雖不現行定成就也。
論。業盡死故至無離間語。明餘五不善業無現行.成就也。此色業道若無現行亦不成就 此地獄中總有三例。一通現行.成就。謂麁惡語.雜穢語及嗔。二唯成就。謂貪.邪見。三不現行亦不成就。謂身三語二離間語.虛誑語。
論。北俱盧洲至無惡意樂故。明意三不善業道唯成就不現行。他物已想名貪業道。既不攝我所故無貪也。身.心剛強欲惱害他名為瞋恚。既身.心柔軟無惱害事故無嗔也。不信因果作惡意樂名為邪見。無惡意樂無邪見也。此三離欲捨故。北洲無離欲故定有成就。
論。唯雜穢語至染心歌詠。明雜穢通現及成。
論。無惡意樂故至隨其所應。無身業三。如文可解 身心軟故及無用故隨其所應者。正理論雲。無誑心故無虛誑語。或無用也。常和穆故無離間語。言清美故無麁惡語。北俱盧洲有三例。一意三業道唯成就不現行。二雜穢語通成就.現行。三身三業道.語三業道不成就亦不現行。
論。彼人云何至並愧而別。問.答分別可解。
論。除前地獄至皆通成現。明除前二處餘趣.處中十不善業道皆通現.成。明其同。
論。然有差別至二種俱有。明差別也。如文可解。
論。雖諸天眾至其命方斷。正理論雲。有餘師說天亦殺天。雖天身支斷已還出。斬首.中截則不更生。故欲天中有殺業道。
論。已說不善至謂成就現行。明不善已明善道意三善業道三界.五趣皆通現成。
論。身語七支至靜慮律儀。明七善業。於此二處決定成就定不現行 准此論文。生無想天定不入定。以七善業定不現行故。
論。然聖隨依至皆得成就。明聖人在無色界成就過.未不同。過去唯成曾起。未來五地皆得成就。正理論雲。然聖隨依何靜慮地。曾起.曾滅無漏尸羅。生無色時成彼過去。若未來世六地皆成。二處皆無現起義者。無色唯有四蘊性故。無想有情無定心故 若無色無學定不成就過去七支。得無學果捨向道故。無學身中必不起故。無色有學兩說不同。婆沙一百二十二雲。問若諸學者以世俗道得不還果。曾不現起無漏律儀。便生無色彼云何成就過去身無表業 若不成就。何故此文作如是說。若諸學者生無色界成就過去身無表耶 有作是說。亦有學者生無色界不成就過去身無表業。然此文中但依成就者說。是以無過 有餘師說。得聖果已必起勝果。聖道現前故。諸學者生無色界。必定成就過去身無表業。一百三十二.一百三十四皆同兩說。今詳二說。後說為正。一百三十四第二師後結文雲。是故本論說言。若諸學者生無色界成就過去.未來所造業色。若於彼得阿羅漢果。成就未來所造色。非過去所造色。若謂不爾。本論應說學者生無色界有不成過去所造色 前師通此文雲此文俱依成就者說。是以無過。然前師不釋本論。何故不盡理說。但據一邊而說。無所以也。但據一邊既無切理應順本論。故此論及正理皆同本論說。不言無色有學有不成過去七支。
論。餘界趣處至及成就。此明除無色界餘界。除無想處。餘處中除地獄.北洲。七善業道故所除也。
論。然有差別至皆具二種。此明異也。鬼.傍生有離律儀處中業道。色界唯有道.定律儀所起身.語善業。不成業道。三洲有起三律儀及處中。欲天有道.定律儀.處中二種。
論。不善善業道所得果云何。下一頌。第六明十業道三果差別。
論曰至增上別故。總列三果名也。
論。謂於十種至是異熟果。釋十惡業道異熟果也。
論。從彼生已至等流果別。明等流果。自受其果以損他因故名等流。
論。人中短壽至是殺等流。問。善趣命根無問短.長是善業果。如何短命是殺等流果也。
論。不言人壽至令不久住。答。正理雲。理應釋言。不說人壽是殺異熟。但應說言是殺生業近增上果。謂雖人壽是善業招。而由殺生增上力故。令彼相續唯經少時。以欲界中不善勝善。有增上力能伏善故 若爾何故說名等流果。顯增上果中有最近故。若二俱立增上果名。則不顯果有近.遠別。若謂不然。如何不善以修所斷無覆無記為等流果。與理無違。是故可言即人短壽是殺生業所引等流。
論。此十所得增上果者至增上果別。第三明增上果。由殺生故光澤鮮少。壞他光澤故 不與取故多遭霜.雹(損他物故)。欲邪行故多諸塵埃(污他名故)。虛誑語故多諸臭穢(誑他人不欲聞。故應更檢)。離間語故所居險曲(親番往來難故)。麁惡語故田多荊棘等(語傷人等故)。雜穢語故時儀變改(是說非故)。貪故果少(欲減他物故)。嗔故果辣(辛辣如嗔故)。邪見故果少或無(輕即果少。重即果無)。
論。為一殺業至更有餘。問。
論。有餘師言至後感此等流。此師說同業也。
論。有餘復言至根本眷屬。此說別。
論。此中所說至假說等流。釋疑妨也。五果之中。若親異熟。疎即增上。此中別說等流果者。據果與因相似說也。
論。此十何緣各招三果。問。
論。且初殺業至如理應思。答也。
論。由此應准至如理應說。翻不善三果說善三果。正理論雲。理實殺時能令所殺受苦命斷壞失威光。令他苦故生於地獄。斷他命故人中壽短。先是加行果。後是根本果。根本.近分俱名殺生。由壞威光感惡外具。是故殺業得三種果。餘惡業道如理應思。准二論說因別。為正。
論。又契經說八邪支。已下有一行頌。大文十一。別明邪命 翻八聖道八邪支者。婆沙四十五雲。問此八邪支。幾欲界系。幾色界。幾無色界。答邪見.邪精進.邪念.邪定.通三界系。邪思惟.邪語.邪業.邪命唯欲.色界系。色界中唯初定。上地無故 問此八邪支者幾見所斷。幾修所斷。答一見所斷。謂邪見。三修所斷。謂邪語.業.命。餘四通見.修斷。
論曰至由資具屬他。釋貪生重故別名邪命。
論。有餘師執至非資命故。敘異說也。
論。此違經故至翻此應知。引經破餘師說。正理雲。何緣業中先身後語。於八道支內先語後身。以業中隨麁.細說。道支次第據順相生故。契經言尋.伺已發語。
論。如前所言果有五種。已下當品之中大文第三。雜明諸業。就中。有十。一明業得果。二釋本論業。三明引.滿因。四明三重障。五明三時障。六明菩薩相。七明施戒修。八明順三分。九明印體。十明法異名 就第一明業得果中。一總明諸業得五果。二三性相對果。三三世相對果。四諸地相對果。五三學相對果。六三斷相對果 此下兩頌。第一總明諸業得五果也。
論曰至有漏無漏。釋二種斷道。無間道力引起斷得名能證斷。無間道起正斷惑得名為能斷 解脫道正證斷得名為能證。不斷惑得不名能斷 無間道具二能故得斷道名。此有二種謂有漏.無漏。
論。有漏道業至唯除前生。明有漏斷道具五果也 言。俱有者。謂俱生法 言。解脫者。謂無間生即解脫道 言。所修者。謂未來修 斷。謂擇滅。由道力故彼得方起。餘文可解 增上果言除前生者。後是前因。前非後果。無取.與故。正理有一師說。擇滅亦是道增上果。道增上力能證彼故 說非擇滅是心果故。離此更無餘果義故。
論。即斷道中至謂除異熟。明無漏斷道。如文可知。
論。餘有漏善至例此應釋。釋餘有漏善及不善果。有漏故有異熟。非斷道故無離系。
論 謂餘無漏至及離系。釋非斷道餘無漏業。
論。已總分別諸業有果。已下一頌。第一三性相對明果。
論曰至後例應知。此釋最後三門。頌中雲皆如次應知。此言遍前門也。且善.不善.無記三法辨有果數 頌中雲初。即是善業對善業有四果 二即善對不善 三即善對無記。後例同前。
論。謂初善業至及離系。以善對三性也。
論。中不善業至除離系以不善對三性明果 論等流云何。問。不善如何以無記為等流果。
論。謂遍行不善至為等流故。答。謂苦諦下身.邊二見是無記。與自諦下不善為同類因.遍行因.等流果。與餘斷不善為遍行因等流果也。
論。後無記業至除異熟及離系。無記對三性明果多.少。不善等流果如前釋。
論。已辨三性。已下有一頌。第三三世明果。
論曰至為果別者。總牒也。
論。謂過去業至非後業果故。離系果非三世故。非此中明。未來及除等流。無前.後故。所以三果 相應.俱有.能作.異熟因等。通三世故。所以有三。異熟果必前.後故。現在與現在除異熟。
論。已辨三世。已下半頌。第四明地相對果。
論曰至不遮等流。釋頌文也。同地四果除離系。地無攝故 有漏異地有二果。異地無等流.及異熟故 等無間相生故有士用。增上果寬故有增上 無漏異地加等流。異地有同類因故。
論。已辨諸地。下一頌。第五學等相對果。
論曰至為果別者總牒也。
論。謂學業至及等流。以學對三明果。離系.異熟非是學及無學故除之 以非二亦三果。除等流加離系。
論。無學業至為五果。以無學對三明果。無學非無間道故望非二無離系故。餘義准前。
論。已辨學等。已下一行半頌。第六以見斷等相對辨果。
論曰至為果別者。總牒也。
論。初見所斷業至謂增上。以見斷對三門。如見斷法非無為。非異熟果體。對除二果 修所斷法唯非無為。故對之除一果。見道望修道有遍行因故有等流果。無間相生故有士用果。有不善故有異熟果。不障礙故有增上果。非斷道故無離系果 以非所斷法。非無間相生故無士用果。無同類.遍行因故無等流果。非所斷非異熟故無異熟果。見斷非道故無離系果。不障礙故有增上果。
論。中修所斷業至及等流。修斷對三明果也。修所斷有斷道故有離系果。餘思可解。
論。後非所斷業至除異熟。非所斷法對三明果。已上諸門若具釋所以。即費多言論。非為全要。但法略有功者即自解之。
論。皆如次者至略法應爾。釋頌中最下云皆如次應知也。
論。因辨諸業應復問言。已下一頌。大文第二。釋本論三業。
論曰至作意所生。此師說。不善.有覆無記身.語意業名不應作。
論。有餘師言至不合世俗禮儀。第二師釋。兼取無覆無記無軌則二業意業即發身.語者。皆名不應作也。
論。與此相翻名應作業者。標應作業 論有說善業至作意所生。第一師釋。
論。有餘師言至亦名應作。業也。
論。俱違前二至二說差別。釋第三也。隨二師所說。違前二者名為第三。正理雲。若依世俗後亦可然。若就勝義前說為善。謂唯善業名為應作。唯諸染業名不應作。無覆無記身.語.意業。名非應作非不應作。然非一切不應作業皆惡行攝。唯有不善是惡性故得惡行名。以招愛果名為妙行。招非愛果名為惡行。有覆無記雖是不應作。而非惡行攝。由此所行決定不能招愛.非愛果故。
論。為由一業但引一生為引多生。已下半頌。大文第三。明引.滿業。
論曰至方說名生。標有部宗。釋頌文也。
論若爾至多受快樂。經部等難。
論。彼由一業至獲大富樂。答也。
論復有說者至熟有先後。第二師答。
論故非一業至多業所引。總結多釋。
論。勿眾同分分分差別者。與多業引一生果出過。若多業引一生。眾同分前.後因別故。果應隨因分分有別。正理出過雲。若說一生由多業引。或說一業能引多生。如是二言於理何失 且初有失。謂一生中前業果終後業果起。業.果別故應有死生。或應多生無死.生理。業果終起如一生故 二俱有過。一本有中應有眾多死.生有故。或應乃至無餘涅槃中間永無死及生故。何緣定限一趣處中有異業果生。便有生死有異業果起而無死生。一業果終餘業果起。理定應立有死有生 乃至廣說。
論。雖但一業至後填眾釆。明一業為引多業圓滿。
論。是故雖有至多缺減者。明由多業圓故。滿業不同身形有異也。
論。如是二類其體是何。下半頌。第三問非業也。謂二定及得。
論曰至非俱有故。明二定也。無想定招無想異熟及無想天五蘊果 滅盡定招非想四蘊果也。
論。得亦無力至非一果故。釋得也。婆沙十九雲。問得受何異熟果耶。答諸得受色.心.心所.心不相應行異熟果。色者謂色.香.味.觸。非五色根。彼業果故。心.心所法者。謂苦受.樂受.不苦不樂受。及彼相應法。心不相應行者。謂諸得.生老住無常 又云問諸造業者。為先造引眾同分業。為造滿眾同分業耶 如是說者。此則不定。或有先造引業後造滿業。或有先造滿業後造引業。隨造業者意樂起故。
論。薄伽梵下一行頌。大文第四明三障也。
論曰至名為業障。出障體也 恶心出佛身血者。謂殺心若作打。心不成逆也 此五逆業。破僧妄語。出佛身血殺加行。餘殺根本。廣如五逆釋。
論。煩惱有二至名煩惱障。明煩惱障體。無問上.下。但數行者名煩惱障。令對治道無便生故。
論。全三惡趣至名異熟障。出異熟障體。
論。此障何法者。問所障法。
論。謂障聖道及障聖道加行善根。答所障法。
論。又業障中至易見易知。通極難也。正理論雲。何故名障。能障聖道及道資糧並離染故 非唯無間是業障體。所有定業能障見諦。一切皆應是業障攝。謂有諸業造作增長。能感惡趣.卵生.濕生.女身。人.天第八有等。並感大梵順後受業。或色.無色一處二生有。此皆無入見諦理。何緣不說是業障收 見此類中有非定故。謂如是業種類中。皆有強緣可令迴轉。不障聖道及道資糧。故於此中雖有少業不可轉者。不立為障。無間種類皆不可轉。故唯於此立為業障。毘婆沙說。此五因緣易見.易知說為業障。謂處.趣.生果及補特伽羅 處謂此五定以母等為起處故 趣謂此五定以地獄為所趣故 生謂此五定無間生感異熟故 果謂此五決定能招非愛果故 補特伽羅。謂此五逆依行重惑。補特伽羅共了此人能害母等。餘業不爾。不立為障。餘障廢立如應當知 問曰。何故梵天非聖所生。起戒取處不起聖道加行。因何不立為異熟障 答曰。以離染故非障也。非如北洲.無想.三惡趣中不能離染。婆沙一百一十五說五因緣雲。一自性故。謂此五種性是決定極重惡業。二趣。三生。四果。五人。同此論不說處也。准正理論。一義立煩惱障謂數行。一義立異熟障定不能離染。婆沙一百一十五雲。問餘洲亦有異熟。如扇搋等。此中何故不說。答此中應說。而不說者。當知此是有餘之說。是以前說此中三障皆有餘說(准此論及婆沙。皆云障聖道及聖道加行名之為障。而不說梵王。是有餘說。若准正理。加離染義即是決定) 復有說。此中但說決定為障。彼非決定。由彼有情所有異熟。或有為障。或不為障。是以不說。正理四十三雲。豈不三洲處.扇搋等身非聖道器故異熟障攝 無如是理。以於彼生引業所牽同分相續。可成男等為聖道器。唯三惡趣.無想.北洲。決定無容證聖道義。故唯於彼立異熟障 此釋同婆沙第二釋。扇搋等若前是男身等可入聖道。謂除去等。及先是有根後無根等先非二形後二形等。或先扇搋等後非扇搋等。如有黃門。好救牛黃門事現身變成男等。有說彼處唯居異生。餘處皆容與聖者共。不說是異熟障攝 此釋即有梵王難也。梵王亦唯是異生故。此應以有餘說通。
論。此三障中至後輕於前。明三障輕.重。
論。此無間名為目何義。問名也。
論約異熟果至無間隔義。答也。此唯據受異熟中間無隔名為無間。
論。或造此業至名無間。第二釋也。前約業招其果無有間隔。後就假者證此生無間定墮地獄。俱是中間無隔故名無間。
論。彼有無間至故名沙門。此說如無間道名沙門。由此道有滅惡故。與滅惡法合名為沙門 此業有無間果及有無間法合名為無間 若人名無間由有無間業無間必入地獄。
有此無間業。與此無間業合名無間者。
論。三障應知何趣中有。已下一頌。就趣等分別三障。
論曰至非扇搋等。述處及人。
論。所以者何。問也。
論。即前所說至無逆所以。答。即前所說無斷善.不律儀所以。即是此中無逆所以。
論。又彼父母至觸無間罪。述異師釋。正理論雲。鬼及傍生亦准扇搋等釋。
論。然大德說至如聰慧馬。述異說也 聰慧馬者。如說有馬。人欲取其種遂染其母。色異於常令其行欲。後知是母斷勢而永死。
論。若有人害至心境劣故。明異趣境劣不成逆也。婆沙廣有問答。
論。已辨業障至唯無想處。明餘障通五趣也。三惡趣全是異熟障。人唯北洲。天唯無想。其煩惱障無文簡別。故知五趣全有。
◎
俱舍論疏卷第十七 沙門法寶撰
保延三年八月二十四日秉燭點了
此卷落失不可說盡。
予齡及六十奈俱舍學何 角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