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第十八講)
上一堂課講到「色法」,分成兩段:前一段講到「內五根」,這五根是由「第八識」所執受,一般我們講「正報」,就是我們個人的色身,色身開出來有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─五根。這裡講到第二段「外六塵」─ 外在六塵,這是講依報的環境。我們看六塵是怎麼生起的,這當中有六段──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塵。先看蕅益大師直解。
『就此第八識所變依正二報之相,眼識緣之即名為色。』
這是一個略說,好比眼睛看到一座蓮華燈,是紅色的,那麼這座蓮華燈是怎麼生起的呢?有兩個次第:首先「第八識」變現依正二報,就是過去世的業力,把蓮華燈變現出來。其次,你的眼識不能敗壞,眼識當然不能敗壞,就是眼根不能敗壞──眼識依止眼根去攀緣蓮華燈,取到你個人蓮華燈的相貌,這叫作「色塵」。這是略說,再看下一段廣說。
『此色即是眼識相分,乃托第八識之相分以為本質,自於識上變相而緣,喻如鏡中之影,未嘗親緣本質色也。』而蓮華燈的顏色,是怎麼來的呢?是「眼識的相分」。我們講「識」有見分、相分,這是能、所──能緣的是「見分」,所緣的是「相分」;總之「識」一活動,一定有一個能緣、一個所緣。「眼識的相分」是怎麼來的呢?
『托第八識的相分以為本質』,其實第八識就是「業力」,就是一般講的「業識」──由於過去的業力,把各式各樣、青黃赤白顏色變現出來,也就是第八識之種子,所生起的實質色法叫做「本質相分」。然後我們的眼識去接觸「本質相分」,取到各人的相分──『自於識上變相而緣』,自己在自己的眼識上變相而緣,這叫「影像相分」,就像鏡中的影像,不得本質,所以說『未嘗親緣本質色也』。
這一段我們看附表說明,牽涉到「共業」跟「別業」的問題,比較深。
看附表第三「識變理論」。所謂「識變」就是一切萬法唯獨是我們的心識所變現。一切法無我、無我所。怎會有呢?「識變」,就是由心識所變現。關於「心識所變現」,我們分成兩段來說明:第一段「釋名述義」,第二段「種類差別」。
先看第一段「識變」,這個「識」,是指八識心王,八識心王在變現萬法時,有兩個階段:第一個是由「第八識」所變現,然後「前六識」去攀緣,又再變現一次,它是兩重變現。先解釋「第八識變似」:第八識先把六根、六塵、六識變現出來。關於第八識「阿賴耶識」前面有講過,它是什麼相貌呢?
無始時來界,一切法等依,
有此有諸趣,及涅槃證得。
「無始時來界」,從無始以來,我們就有生命,不是現在才有;過去無量無邊的生命,每一期生命,都造了很多善業、惡業、無記業。這個「業」就是「界」,也就是「種子」;這無量無邊的業種子,都被第八識保存下來。「一切法等依」生命的依正二報,也是由第八識攝藏種子、變現果報。因為第八識有這樣的功能,「有此有諸趣,及涅槃證得。」才能夠建立因果法則──有六道雜染的因果,也有出世涅槃的因果。如果沒有第八識,生命就不能相續,那麼今生的業力就不能延續到來生;業力一斷絕,生命就斷絕,所以一定要有第八識,才能夠建立因果法則。
正因為第八識保存很多業種子,所以臨命終起什麼念頭就很重要,起善念滋潤善種子、起惡念滋潤惡種子,使令它得果報,這時候就變現十八界──六根、六塵、六識;可能是「人道」的六根六塵六識,也可能是「畜牲」的六根六塵六識,也可能是「天人」莊嚴的六根六塵六識,總之生命體的存在,就有十八界。
再看「前六識」這是屬於心法,「根、塵」是屬於色法。那麼前六識主要是「第六意識」,第六意識夾帶前五識造業。但是第六識能明瞭、造業,要有一個「所依」,也就是它的根─「六根」,依止「六根」在「六塵」境界了別,得到所緣的六塵。
其實,我們所緣的六塵,剛開始第八識變現的六塵叫「本質相分」,這是眾生共業所變現出來的。譬如說佛桌的蓮華燈,為什麼會在這個地方出現呢?是我們共業把它變現出來的。但是共業變現出來的蓮華燈,我們不能受用,我們受用什麼呢?只是看到「影像相分」,每個人用自己的眼睛去看蓮華燈,取到自己的影像。也就是蓮華燈是「共業」──大家的業力把它變現出來,這是「本質相分」,我們看不到。之後我們去看蓮華燈,取到自己眼識裡面的「影像相分」;福報大的人,看蓮華燈特別的莊嚴,福報差的人,看蓮華燈比較丑,這是個人的業力關係。
我們舉一個例子來說明「本質相分」跟「影像相分」;好比「水」,以人的業力,大家看到的都是水,不管是中國人、美國人、印度人、男人、女人看到都是水,但是餓鬼道看到水是「火」,鬼道的十八界特別粗重,是苦惱的。雖然「水」是一個本質境,是人的共業把水變現出來的,但是每個人跟水接觸的感覺不一樣;有些人喝水,覺得特別的甘美,業障重的人,喝這個水就是苦苦的;這是什麼呢?「影像相分」,都是自心所變現起的影子而已,所以說如鏡中之影子。
又好比有一尊佛像,萬德莊嚴坐在佛堂中,每個人拿一面鏡子去照祂,如果你的鏡子是黑的,那佛像印在你的鏡子裡,是黑黑的。為什麼呢?因為你的鏡子有問題,本質境並沒問題。那麼另外一個人,把鏡子擦的特別亮,佛像在他的鏡子裡,又清淨又莊嚴。為什麼呢?因為兩個鏡子不一樣。「本質相分」是眾生共業所變現出來的,那為什麼每個人看到的不一樣?就是你的眼識,當然這個多數由五俱意識,就是第六意識在裡面分別,以第八識所「共變」之境相(佛像)作本質,得到自己的影像相分。
在《維摩詰經》「佛國品」裡,有講到一首偈頌,解釋天人的境界說:「譬如諸天,共寶器食,隨其福德,飯色有異。」欲界天跟我們人道一樣,有男女、飲食、睡眠的慾望,同一桌吃飯,福報大的人,看到飯菜特別香美;福報少一點的人,就差一點。就像當初行佈施,之後你升天,他也升天,大家同在一個法界,但是隨各人施心之大小,所感得的飯菜卻不一樣,「隨其福德,飯色有異。」為什麼?福德力不一樣,也就是各人的「影像相分」不一樣。所以世間事的確是「萬般皆是業」,都是自己業力變現出來的境界。
這是說明「本質境」與「影像境」的不同之處。
下面講到「自變自緣」,換句話說境界的本質,是從我們第八識變現出來的,然後前六轉識又去攀緣,所以才說「萬法唯識」,一切法不離開「識」。第八識變現「根身」和「器界」出來之後,第六意識去攀緣它,取到自己的影像相分;有時候我們看到這個人不好、那個人也不好,會接觸到這些惡境界,實在不能怪別人,自己的福報問題,都是自己內心的活動──自己的業力把它變現出來、自己去攀緣它。這個在《唯識學》叫「自變自緣」。
再看這個圖──「識、根、塵」,主要是以「識」為主,識是了別;但是「識」要了別,必需依止「根」,有「所依」的六根和「所緣」的六塵。也就是第八識把根塵變現出來之後,前六識依止六根、攀緣六塵,形成各種不同的生命現象。福報大的人根好、看到六塵也好;福報差的人根不好、看到的塵也不好,十八界很粗重。但是不管是好、是壞,就像是「束蘆」,蘆葦一樣裡面是空的,本性都是空的,完全是因緣業力的顯現而已,沒有一個真實不變的自體。
因此福報大的人根塵好,不是永遠是好,當福報享盡了,就變成不好;福報差的人,也不是永遠不好,只要肯努力懺悔業障、積集資糧,根塵也能夠變好。所以一切法自性空,隨著你所積集的善惡業力不斷變化。有些人雖然福報大,一破戒以後,算命術叫「破格」(台語),生命就會不一樣;雖然福報差一點,多積陰德,也會完全不一樣。所以「根、塵、識」十八界是自性空,都是由因緣來決定。這是講到生命現象,不論是能了別、所了別,其實都是個人心識活動而顯現的現象。
再看第二段「種類差別」。八識變現的方式有兩種:第一是「因緣變」,第二是「分別變」。先看因緣變:
一、「因緣變」:謂隨因緣勢力故變。即五八識隨增上異熟因,即先業為緣,名言實種為因之勢力,故變現境相。此境不借能緣之分別力,唯從自種因緣任運而生,有色心之實體實用,即性境攝。
這一段是從《成唯識論》裡面摘錄出來的。所謂「因緣變」,就是隨著我們善惡業力的因緣所變現,這是「總說」。
再看「別釋」:什麼是善惡的因緣呢?即「前五識」跟「第八識」的相分,都是因緣變;『隨著增上異熟因,即先業為緣』,「增上」是指強大的勢力,我們造了很多業,有一個業的勢力最強。什麼是「異熟因」?指過去的善惡業力,是我們得苦、樂果報的助緣;而『名言實種為因』,我們的思想名言是主因;「名言」和「業力」的和合,就把境界變現出來,稱為因緣變。
其實我們會在三界內、或者在三界外得果報,主要的因素有兩個:第一個就是業力,你的資糧要夠,譬如說我希望升天,如果善業力不夠,也是不可能;其次心中的「願力」,就是你的名言、思想。雖然你造了很多善業,但是你發願不升天,下輩子還要來做人,也可以,就像仁波切,他們的資糧可以升天,但是他們發願再來人間,繼續的懺悔業障、積集資糧,為什麼?
「願力」是主要因素,也就是希望。
佛法修學有「聖道門」跟「淨土門」,以聖道門的角度來說,菩薩的行願很重要,也就是你的願力、菩提心、六波羅蜜資糧都很重要。我們看蕅益大師的《彌陀要解》註解,可以很清楚看到一個消息──淨土法門是一種特別法門,蕅益大師說:
「若信願堅固,臨終十念一念,亦決往生。若無信願,縱將名號持至風吹不入,雨打不濕,如銅牆鐵壁相似,亦無得生之理,修淨業者不可不知也!」意思是說:我們希望往生到極樂世界、在蓮華里化生,必須具足「信、願、持名」三資糧,重點是:淨土法門是他力門、果地教,強調「感應道交」,所以佛號念多少,還不是最重要的關鍵。如果沒有信願,念佛對阿彌陀佛沒有皈依的心、沒有真實的通身靠倒,三心兩意,一下子念佛、一下子又修其他法門,修了半天,內心還存著想要在三界得可樂果報。那麼就算你佛號念到什麼程度呢?「風吹不入,雨打不濕,如銅牆鐵壁相似」,力量有這麼大啊,還是不能產生感應道交、不能往生,因為你沒有信願。
反之,一個人信願具足,臨終十念乃至一念,就算資糧很少,只是一句佛號而已,但是信願堅固,「能念所念性空寂,感應道交難思議。」還是可以跟阿彌陀佛大悲心相應。為什麼?因為有真切信願。這個法門實在是不容易理解的,因為全仗佛力,印光大師說的全仗佛力,它是佛力加被法門。佛陀的功德,本來就存在法界,你要跟佛陀的功德感應,就必須不斷串習──對彌陀的皈依和往生的願力。所以站在往生淨土來說,「名言實種」就比較重要,必須要有願力。總之,我們會在三界得果報、或是往生淨土,就有這兩個因緣:一個是「業力」,一個是「願力」。這個就是「因緣變」。
第三小段總結:『此境不借能緣之分別力,唯從自種因緣任運而生,有色心之實體實用,即性境攝。』這種境界的出現(因緣變),完全沒有摻雜個人的分別心,過去的業力是什麼、就出現什麼;這時候分別心還沒有生起,只是自己的善惡種子,加上過去的願力,顯現出來,『有色心之實體實用』,它為性境所收攝,這叫做「因緣變」。換句話說,我們的六識依止六根攀緣六塵,第一剎那叫「因緣變」,這時候所受用的果報,原原本本完全是個人過去的業力。但第二念之後就不是了,就跟個人的分別心有關,這時候境界又會有變化。我們看:
二、「分別變」:謂隨分別勢力故變。即六七識隨自計度分別之勢力故,變現境相。此有二類:一、偏隨能緣之分別力,既無能生種子,亦無所託本質即獨影境。二、帶本質亦有能生種子,然借能緣之分別力故,不稱境之自相,無色心之實用,即帶質境。
前面說到:六識依止六根去攀緣六塵,第一個念頭所接觸到的境界,完全是過去的業力;福報大,境界會好一點,福報少,境界就差一點,這時候還沒有分別心。但是到了第二念之後,就隨著「第六識」跟「第七識」的分別勢力而改變──『即六七識隨自計度分別之勢力故,變現境相。』有個人的計度分別,這時候變現的境相,是由於現在的生命所變現,分別作意而生,不完全是過去業力所變現,稱為「分別變」,這當中有兩類:
第一:『偏隨能緣的分別力,既無能生的種子,亦無所託的本質即獨影境。』
所謂「獨影境」,是指境界的出現,完全沒有依托本質,不是過去業力所變現的,是由第六識所獨自變現出來的影像。舉個例子來說:好比我在打坐中思惟「念死無常」──思惟生與死,世間真相就是這樣,有生就會有死。而死亡是隨時到來的,當死亡到來的時候,是「萬般帶不去,只有業隨身。」當你在思惟這件事情的時候,事情根本還沒出現、沒有本質讓你依托,純屬第六意識「獨頭意識」思惟觀察而起的,但是對你來說,是如此真實,就像真的發生過一樣,這就是「獨影境」,也就是「分別變」。完全是你第六意識創造出來的,它沒有依托本質。這是第一個。
第二:『帶本質亦有能生的種子,然借能緣之分別力故,不稱境之自相,無色心之實用,即帶質境。』
所謂「帶質境」是自心所現之相分,帶本質之實體——已經有夾帶物體的本質。物體的本質是過去業力所變現的,但是也借著個人的分別心,可能把境界變得更好、或是變得不好,所以是不稱合境的自相,沒有色心的實用,即是「帶質境」。就是這個「帶質境」,不像前面的「獨影境」完全不依托本質,它是依托本質,又加上個人的分別。
就像我常說的譬喻:這個母親有兩個兒子,既然生下這兩個兒子,表示跟他們都有緣。但是因為她的分別心,所以對小兒子特別好,對大兒子就不怎麼好。有一天,她看到兩個兒子在寮房看書──大兒子打瞌睡,手上還拿著書;走過去看小兒子也打瞌睡,手上也拿著書。晚上她丈夫回來,問說:「兩個兒子怎麼樣呢?」母親說:「大兒子實在是放逸!怎麼說呢?一拿到書就睡覺,沒拿書沒事,拿到書就睡覺。」那麼小兒子呢?「小兒子,不簡單,真精進!怎麼知道呢?睡覺的時候還拿著書,已經那麼疲憊了,還不肯把書本放下來。」首先我們把分別心去掉,以客觀的角度,來看這兩個人,其實情況完全一樣,就是「睡覺時,還拿著書」,但是當這個母親有了分別心之後,這個境界在她心中,所出現的影像就不一樣了——大兒子是一種放逸的境界,讓她很生氣;小兒子是一種精進的相貌,讓她很讚賞。其實這位婦人受用這兩個境界,有兩個因素:首先是「業力」變現出這兩個兒子,讓她看到這個情境。這還不是主要的。其次是她心中的「名言」,一個安立為精進、一個安立為放逸。
《唯識學》特別強調「分別變」的重要,因為我們的「第六意識」活動勢力很強大,一天當中,幾乎都在分別變,讓這些境界產生變化,已經不完全是個人的業力,而是有你個人的思想、名言在裡面了。老實厚道一點的人,會把這些境界,往好的方向去想;比較刻薄的人,看到境界,處處不滿意。事實上,這世間的確有這種人,明明他的情況已經很不錯了,還是老是覺得不滿意、老是覺得很苦惱。如果把他個人的名言、分別心去掉之後,從客觀的角度來看,他受用的境界已經很好,過去的業力善業很強大,但是他覺得很苦惱,他也不知道為什麼?就是「分別心」有問題,因為你老是往刻薄、缺點的角度去觀察思惟。有些人懂得去觀察別人的優點、讚歎別人,即使過去的業力稍微差一點,善的分別,也能彌補過去的惡業,他厚道。
我們說「萬法唯識」,第八識所變現的是原原本本的業力─本質相分,但是第六意識會再變化一次;第六意識的重點,就是你心中的「名言」,看你是厚道、還是刻薄,感受到的境界就會不同。當然,以佛法的角度來說,剛開始最好什麼名言都沒有——「因緣所生法,我說即是空」,完全放下名言;內心是無分別的,就像一面鏡子,一切法都是「如」——他讚歎我,一切法是如;他譭謗我,也是如,因為「我」不可得。所以佛法講生命的增上,不是要我們去改變環境;由於過去的業力創造了各種環境,只能隨緣盡份,要改變的是我們心中的名言。
想要改變名言,以佛法的意思,剛開始應該「從假入空」──先把名言完全去掉,統統不要,慢慢的內心跟空性的無我、無我所相應之後,再生起另外一種名言,才會是好的名言。
在《四十二章經》中也說:「慎勿信汝意,汝意不可信!」剛開始不要太相信自己的名言──這是好的、那是不好的…都是你的分別名言、過去的習氣。如果我們對人能夠厚道包容,雖然有人我的對立、善惡的名言,已經很不錯了;但是以佛法來說,應該要有更深的體會:「因緣所生法,我說即是空。」將名言全都放下,大死之後再大活,那就是一種大悲心的活動,都是好的名言。簡單說,佛法對於「分別變」的態度一開始是:「打得念頭死,許汝法身活!」一開始把所有的名言去掉,修空觀一段世間以後你再來建立名言,那就不是站在自我的角度來發動名言,是站在空性、大悲心的角度來發動名言,這個時候看一切事情,心境就會完全不一樣。
我們回到講義,看二十九面:
『此色即是眼識相分,乃托第八識之相分以為本質,自於識上變相而緣,喻如鏡中之影,未嘗親緣本質色也。』
在我們眼識所出現的相分─色塵,是眼識的相分。為什麼我們能夠取到眼識的相分呢?不是上帝創造的,是有兩個次第:
第一個:『托第八識相分以為本質』,這是由業力所變現的,是本質境。其次:『自於識上變相而緣,喻如鏡中之影。』之後,因為第六意識的分別,又再變現一次。當然它會剎那剎那變化,如果第六意識是跟慚愧心相應,看到的色法、所安立的名言都是好的;如果第六意識是跟無慚、無愧相應,那就生起不好的名言,看到的東西都是不好的。所以這個影像相分『自於識上變相而緣,喻如鏡中之影,未嘗親緣本質色也。』其實沒有一個人親緣到本質色,因為色法是由過去的業力本質,加上現前的分別心,兩個和合所產生的。那麼其他的聲、香、味、觸,情況都是一樣。
『依正二報動則有聲,耳識緣之,自變聲相。』依、正二報,皆為過去業力之果報,兩件東西一接觸就有聲音,這是過去業力的本質相分,但是每個人聽到的聲音又不一樣──各人耳識,福報大聽到的是好聲音,福報差聽到的是吵雜聲,這也是各人耳識不同的緣故。
『依正二報具香臭氣,鼻識緣之,自變香相。』依、正二報本來就具足香氣、臭氣,但是個人的鼻識去攀緣,福報大聞到的比較香,福報差的就是臭。那麼第八識所變現之境相是本質,後面是影像。
『依正二報具甜淡等六味,舌識緣之,自變味相。』依報、正報,本來就具足甜淡的味道,這是本質境。但是每個人的舌識去攀緣,就產生個人舌頭裡面的相分,就是「影像相分」,福報大吃東西都是香的,舌識所依止的根比較好,分別味道就特別美妙。
『依正二報具冷暖堅潤等觸,身識緣之自變觸相。』這和前面一樣,依、正二報,冷暖堅潤這是本質境,每個人的身識去攀緣,又變成各人的影像境─觸相。所以世間一切事情,都是各人的業力、分別心問題。
再看「法塵」,就比較複雜了,它是第六意識所攀緣的境界。
『五塵落謝影子,並及表無表色,定果色等,惟是意識所緣相分,名法處所攝色。』關於「法處所攝色」,通常說名「法塵」,大致可分成兩類:
第一種是「五塵落謝的影子」:是說第六意識取得這個境界─法塵,是跟前五識同時生起活動的,叫做「五俱意識」;眼睛得到色塵、耳朵聽到聲音,然後把這樣的訊息傳給第六意識,這就是五塵落謝的影子;也就是前五識取到塵境,再把塵境傳送給第六意識去分別,這是第一種情況。
第二種是「獨頭意識」:是說第六意識不必假借前五識,在止觀當中,也能夠創造它的境相來。這個獨頭意識所感知到的「法處所攝色」有五種,這裡只列出了兩個,我們把五個都念出來:
第一「極迥色」:這是修止觀用的,依假想觀,好比說我們看到很多顏色──青、黃、赤、白…你把它放到很遠的地方去,就跟虛空一樣,看不到顏色了。小乘修空觀也是這樣修的,顏色是無自性的,隨著遠近而有差別,可見它沒有獨立體性,就是把青、黃、紫、藍等顏色一直分析到不能再分─極微,這叫「極迥色」。
第二「極略色」:這也是依假想觀,把一個東西,切割到最後不能切割了─至微細,它的形狀也會消失掉。通常我們會貪染物質,主要是「顏色」和「形狀」;對治「形狀」的貪染,就用「極略」──把它分析,切一半,再切一半、再切一半,切成無數的一半之後,東西的形狀就失掉了,可見得形狀也沒有自性,如果有自性,就不會因為切割的因緣被破壞。這兩個都屬於假想觀,不是有一個真實的物質現前。
第三「無表色」:又稱為「受所引色」。什麼意思呢?「表色」是說「色法能夠表顯」,好比我們行住坐臥有一個動作,叫表色。那這個「無表色」是不能表顯,就像我們的「戒體」,我們在受戒的時候,面對佛法僧三寶的境界,緣十法界有情、無情而宣佈:「我某某人,自今以後,盡形壽誓斷一切惡,無惡不斷;誓修一切善,無善不修;誓度一切眾生,無一眾生而不度。」當你這樣發願之後,這個願力種子就存在了,就會有一種力量推動第六意識,使令你不敢去造惡,就是有防非止惡的功能出現,這就是「受所引色」。它是屬於色法,是第六意識的所緣境,能夠攝持第六意識往清淨的方向去,這個色法有這樣的力量。
其實,我們的所緣境,對心都有影響,境界是心所變現,但是境界也會牽引心。舉一個很明顯的道理,當我們的第六識想到親人,就會起歡喜心,為什麼呢?因為你歡喜那個人啊!如果是想到冤家,就會起瞋恨心,所以境界對心有一定的影響力。而「受所引色」這個無表色,戒體的色法,能夠攝持第六識防非止惡,使令我們有力量抗拒煩惱。
第四「定果色」:又叫做「定自在所生色」,即由定力自在變現出來之色法。有兩種:八地之前只能夠「自受用」;雖然在禪定當中,能看到很多事情,但只有你自己能看到,無法給別人看;八地以上的定自在所生色,就能夠「他受用」。關於「自受用」跟「他受用」,我們講個公案,大家就可以了解。
佛在世的時候,有一位阿羅漢弟子叫「畢陵伽婆蹉」,他在家的時候,慢心很重,證得阿羅漢之後,還是有這種習氣,過河的時候,不是坐船過去,而是走到河邊把河神叫過來:「小婢!斷流」。因為這個河神過去五百世都做他的婢女,所以很聽話,就會把河水撥出一條路來,讓他走過去。有時候,畢陵伽婆蹉也會到一位居士家去托缽,居士家裡有一個小兒子長得很可愛,看到畢陵伽婆蹉來,總是很歡喜。有一天,畢陵伽婆蹉來他們家托缽的時候,發現這個小兒子不在了!問說:「你小兒子怎麼不在呢?」居士很傷心地說:「我的小兒子被賊偷去了!希望師父能夠幫我找回來!」當然,他是阿羅漢啊,當下雙腿一盤就入定──哦,原來賊把小兒子帶到港口,準備運到其它地方去賣了。畢陵伽婆蹉就在「定自在所生色」禪定當中,看到賊抱著小孩,他伸手一過去,就把小孩子拉回來了。這個色法是什麼呢?就是「定自在所生色」,雖然這個色法沒有現前,在禪定當中才現前,但是能夠「自受用」。
而佛菩薩的定自在所生色,是能夠「他受用」的、能現出很多的色法,你要是放逸,祂就現出地獄的色法給你看,也能夠現出天人的色法給你看,佛菩薩的「定自在所生色」就有這種自在力。《維摩經》上說:「佛以一音演說法,眾生隨類各得解,皆謂世尊同其語,斯則神力不共法。」佛陀宣說佛法,同一句話,能夠以祂的定自在所生色,讓你聽到小乘法、讓他聽到大乘法,大乘法裡面,可以讓你聽到的是中觀,他聽到的是唯識。佛陀這種不思議的色法,就是一種自在力。
第五「遍計所執色」:這是打妄想──回憶過去的往事、想像未來的事情,其實這些事情都沒有現前,完全是第六意識的獨頭意識,名為遍計所執色。以上這五個都屬於「法處所攝色」的「獨頭意識」。
這些都是屬於「法處所攝色」,『並及表無表色,定果色等,惟是意識所緣相分,名法處所攝色。』這個「法處所攝色」是兩種,第一個是五俱意識,第二是獨頭意識。再看它的分類:
『蓋法處所攝有二:「一者心法,即五十一心所是也。」』「心法」就是「五十一個心所」,這五十一個心所法,也是第六意識所緣。比如說,第六意識的心王是無記,如果跟煩惱的心所相應,就感到一種煩躁擾動;如果是跟善心所相應,就感到一種寂靜安樂,可見得心所的相貌,第六意識能夠攀緣到。所以第六意識很奇特,前五識不能攀緣心法,第六意識能夠攀緣心法,就是五十一個心所。
『二者色法,即意識所變相分。』
前面我們有說過:包括五塵落謝影子,還有獨頭意識的極迥色、極略色、受所引色、定果色、遍計所執色,都是屬於意識所變現的相分。
『然五十一個心所亦各自變相分,其所變相隨於心王攝入六塵。』總之:此等色法,都是八識心王所變之相分,但是「心王」帶動「心所」,每一個心所也各自變現相分,因為心所的勢力比較薄弱,所以隨於心王,攝入心王所變現之六塵當中,以心王為主。這是介紹內五根、外六塵的相貌。
最後總結:
『故除此十一色法,更無他色可得,則知色惟心王心所二者所現之影明矣!』因此,除了這十一個色法以外,這世間就沒有其他的色法了。而這十一個色法是怎麼來的呢?是八識心王跟心所,所變現的影像,所以說「萬法唯識」─ 一切法是第八識所變現、前六意識去分別,然後讓我們來受用,實際上是這樣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