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第二十二講)
請大家打開講義第四十一面:丁二、答無我
[言無我者,略有二種:一、補特伽羅無我。二、法無我。]
[此正顯示「一切法無我」者,即前五位百法之中,一一推求皆無此二種我相也。「補特伽羅」此雲有情,有情無我,即「生空」也。「法無我」即法空也。且有情無我者:於前五位之中,若云「心即是我」,則心且有八,何心是我?又一一心,念念生滅,前後無體,現在不住,以何為我?若云「心所是我」,則心所有五十一,何等心所是我?三際無性亦然。若云「色法是我」,則勝義五根,不可現見,浮塵五根與外色同,生滅不停,何當有我?若云「不相應行是我」,則色心有體,尚不是我,此依色心分位假立,又豈是我?若云「無為是我」,對有說無,有尚非我,無豈成我?故知「五位百法」決無真實「補特伽羅」可得也。
次「法無我者」:依於俗諦,假說心、心所、色、不相應行,種種差別。約真諦觀,毫不可得,但如幻夢,非有似有,有即非有。又對有為假說無為,有為既虛,無為豈實?譬如依空顯現狂華,華非生滅,空豈有無?是知「五位百法」,總無實法。無實法故,名「法無我」也。]
前面是回答:「何等一切法?」說明一切法的差別相;一切法分成「有為法」跟「無為法」,在這當中又有各式各樣的差別,總之都是在說明一切法的差別相。以下說明「云何為無我」。「無我」是一切法的總相,不論是「有為」還是「無為」,本質都是「無我」,這是一切法共同的相貌,也就是一切法的總相。看本文:
『言無我者,略有二種:一、補特伽羅無我。二、法無我。』
首先天親菩薩把「無我」的總類標示出來,有兩種「無我」:第一個「補特伽羅無我」,第二個「法無我」。
我們看蕅祖的解釋:
『此正顯示「一切法無我」者,即前五位百法之中,一一推求皆無此二種我相也。』這一段是說明「一切法無我」。前面的一切法,不管是有為、無為,都是假借因緣而顯現。真如法性隨順於「造作」的因緣而顯現「有為法」,隨順於「寂滅」的因緣─禪定、智慧的因緣,而顯現無為法;總之有為、無為都是假借因緣而生,它的本性畢竟空。如果一切法有獨立體性,就不必假借因緣;既然需要假借因緣,就是「因緣所生法,我說即是空」,所以說一切法是無我的。換句話說,前面的五位百法,我們依次第一一去推求觀察,都沒有這兩種「我相」。哪兩種呢?
一、補特伽羅無我:所謂「補特伽羅」玄奘大師翻譯成「有情」,另外一種翻譯叫「數取趣」,簡單講就是得「果報」。凡夫的生死,就像大海一望無際,往前看是無量無邊的生死,往後看也是無量無邊的生死,在等著我們。
十二因緣裡面:愛緣取→取緣有→有緣「生」,這無量無邊的「生」,假設不去息滅,永遠也不會斷絕,會數數得果報;不管在人天得果報、或在三惡道得果報,總之這個得果報力量永遠存在,所以叫「數取趣」。「補特伽羅」是指有情─『有情無我,即生空』,是說有情眾生,沒有一個「常、一、主宰」的「實我」存在,是名「生空」。
二、法無我:是說我們所受用的一切法,不管是雜染法、清淨法,也都是無我,都是假借因緣而生,這是「法空」。
「我空」的範圍比較小,「法空」的範圍比較廣,因為「我空」只站在一個獨立的自我來看,而「法空」指一切法都是空性。以下先解釋「補特伽羅無我」,再來解釋「法無我」。
『且有情無我者,於前五位之中』,意思是說:前面的五位百法,我們應該找找看,到底有沒有一個「我」的存在。佛法上這個「我」是具「常、一、主宰」三個條件;如果說生命體有一個「我」,那它必須是「常」的─恆常住,今天在、明天在、後天也在…永遠不能消失掉。其次「一」,不能變異,不能變大、變小,不能變成清淨、變成染污,恆常住不變異。第三,還要有主宰性、支配能力。
具足此三義﹙常、一、主宰﹚,這樣才叫「我」。我們看看這五位百法,是否具足這樣的特性。首先看「心所」,它是比較粗相的,「心王」是比較微細的。
『若云「心所是我」,則心所有五十一,何等心所是我?三際無性亦然。』對於這樣的生命體,如果我們不研究佛法,以凡夫的思想是認為:生命中有一個「我」──我能夠造業、也能夠承受果報。假設造了善業,「我」就去受可樂果報,假設造了惡業,「我」就去受不可樂果報;果報會變化,就像一個人衣服穿破了,把舊衣服脫掉,換一件新的;但是生命中的「我」是永恆不變的,今天的「我」跟明天的「我」一樣,今生的「我」跟來生的「我」也應該一樣,生生世世的「我」都不會變化,是「常」、「一」,而且能夠「主宰」萬法,我想怎麼樣就怎麼樣。凡夫的心情就是這樣,有一個「我」的存在,這正是一種無明。
如果說心所法是「我」,這五十一個心所,哪一個是「我」?就是說:什麼是「我」呢?要是一般不學禪定的人,都是以五十一個心所,就是第六意識所相應的心所是「我」。而這個心所大都是指「思」心所─「我思故我在」。所以外道也講「我」─「我」是什麼相貌呢?「我」能夠思惟、思考,所以「我」就存在啊;你說沒有「我」,那我怎麼能夠思考呢?
第六意識的五遍行 ─「作意、觸、受、想、思」,外道也能夠講出道理來:「我」先作意,把第六意識引生起來,然後趨向所緣境,跟境界接觸─作意、觸;然後接觸境界的時候,產生各式各樣的感受,有快樂的感受、痛苦的感受,之後開始施設名言─這個東西真是好、那個東西實在不好─作意、觸、受、想;最後「思」,第六意識開始造作。這時候的「思」─ 造作,可能是造作善法,也可能是造作惡法;前面的「作意」只是趨向所緣境,還沒有造作,到了「思」,就開始決定要帶動善的心所,或者帶動煩惱的心所。
那麼,凡夫外道就解釋說:因為我有「思」,所以「我」是存在的,為什麼?因為我能夠決定要造善、造惡,這個「思」是恆常住、不變異、有主宰性的。但是佛陀以及佛陀的聖弟子,反對這樣的思想。可以舉一個例子來說明:好比你現在這個「思」,已經對佛法生起了信心,有些人受了在家戒、或者出家戒,受了戒的人「思」心所,跟沒有受戒是不一樣的,有變化的。
沒有受戒的人,「令心造作」那是無障礙的,現在的心情想要在五欲境界造作、就在五欲的境界造作,帶動貪瞋癡的煩惱;現在的心情想要來佛堂參加法會,又開始在三寶的境界造作了;換句話說,沒有受戒的人,「思」是沒有受限制的;但是受了戒以後,「思」心所就會產生變化,這時候他良善的思的心所加強,趨向於惡的意志─惡的心所會降低;因為你曾經在三寶前真實發願,「欲、勝解、念、定,慧」的那個「欲」,一種希望的心,會影響你的「思」心所。
如果你一生所追究的目標,就是及時行樂,不去管來生,這樣的希望會影響你的「思」心所;如果你願意在三寶前發願:「我某某盡形壽皈依佛、皈依法、皈依僧」、「誓斷一切惡,無惡不斷;誓修一切善,無善不修;誓度一切眾生,無一眾生而不度。」當你發這個願的時候,你的「思」心所就有變化了!什麼變化呢?當你的心想要去五欲境界活動,會有一種力量在抗拒─不可以!套一句律宗的專有名詞,具有「防非止惡」的功能,這時候「思」心所就有這樣的力量。可見得一個人受戒前跟受戒後的「思」產生變化了。
那你說誰是「我」呢?受戒之前那個「思」心所已經不見了,過去種種譬如昨日死,現在是新的「思」心所出現了,「思」心所已經變化了,怎麼還說是「我」呢?沒有「我」啊!講得更遠一點,好比你今生是個男人,男人的思想就是想創造事業、有責任感、成家立業等等,內心的造作,就是這樣的境界;來生由於業力的緣故,換做一個女人,女人的思想又不一樣了,女人的責任是相夫教子,內心所思惟、造作的是煮飯、洗衣這些家務事。那麼你從男人的思想,變成女人的思想,這個「思」心所改變了,怎麼說你今生的「思」跟來生的「思」會一樣呢?這當中隨著善惡業力的因緣,不斷的變化。
所以說我們的思考模式,學佛前、學佛後,今生、來生、前生,都不一樣。又像做一隻螞蟻,螞蟻的思想是什麼呢?喔,我是一隻快樂的螞蟻,我的工作就是從東邊搬到西邊,搬完了,繼續再去搬第二個東西,一輩子就這樣搬來搬去,心中只有一個思想,就是找飲食、找處所,其它的造作都沒有,螞蟻的思想就是這樣的,單純。要是下輩子當一個轉輪聖王,那思想就複雜了─「朕為大地山河主,憂國憂民心轉煩,統理四天下」。既然我們的「思」會變化,這當中就沒有一個實體叫做「我」。所以我們看蕅祖的解釋:「則心所有五十一,何等心所是我?」多數我們認為思心所是我,但是我們要從過去、現在、未來觀察,你過去沒有學佛之前的思,跟現在的思,跟你未來的思,不一樣。所以思心所不是我,因為不合乎「常、一、主宰」的特性。
再看『若云心即是我』。如果說「心王」是我─心即是我,但是八識心王是無記的,它不是善、也不是惡,善惡是「心所」決定的。
『則心且有八,何心是我?又一一心,念念生滅,前後無體,現在不住,以何為我?』一般來說,執著心王是我,有兩種情況:
一、多數「外道」執著第六意識就是「我」:當然這個比「心所」更微細了,凡夫沒辦法發現第六意識,都是在「心所」粗重的概念中。當外道修習禪定,第六意識跟定心所相應之後,就是進入到四禪的時候,內心一切法都不生,只有明瞭性現前─靈光獨耀。這時候他以為這個就是涅槃、真我了,也就是恆常住不變異的「我」。事實上,很明顯的問題,要是三天不打坐,靈光就不現前了。通常禪定很容易退失,三天不打坐,第六意識就會散亂擾動,不能靈光獨耀。真正的「我」是不能隨因緣變化的,所以這個不是我。
二、「二乘人」所認為的「我」,那就更微細了;二乘人的「我」是指「第八識」;他在涅槃當中,前六識不起現行,就以為第八識微細的明瞭性是「我」,其實那是「俱生我執」。
總說:外道認「第六意識」為我,二乘人認「第八意識」為我,事實上,都是『念念生滅,前後無體,現在不住,以何為我?』如果我們用過去、現在、未來,來觀察第六識跟第八識,會發現八識心王也是有變化的──修習禪定,第六意識會寂靜;不修禪定、禪定退失,第六意識又散動,第六意識有變化。同樣,第八識也會變化,造善業去熏第八識,第八識會變化;造惡業去熏第八識,第八識也會變化。所以說八識心王─『念念生滅,前後無體,現在不住,以何為我?』也不是具有「常、一、主宰」的實體。
一般我們執著的這個「我」,大都是指前面講的心王、心所。
『若云「色法是我」』,這是指「身見」比較重的人,執着色法是我──『則勝義五根,不可現見,浮塵五根與外色同,生滅不停,何當有我?』這是比較粗重的。我們稍微觀察一下,也知道色身會老病死,十年前的相貌跟現在的相貌已經不一樣,可以明顯的看出來色法不是我,這是很容易知道的。
『若云「不相應行是我」,則色心有體,尚不是我,此依色心分位假立,又豈是我?』前面的色心,都是由業力所顯現的,尚且不是「我」,依色心的差別而安立的專有名詞─不相應行法,更不可能是「我」。
『若云「無為是我」,對有說無,有尚非我,無豈成我?』像這種情況,執著「無為」是「我」,大多是外道行者。外道入第四禪「不動定」而得無為,就認為這個境界就是「我」、就是「涅槃」了。事實上,『對有說無,有尚非我,無豈成我?』連「有為法」都沒有主宰性了,「無為法」怎麼會有主宰性呢?
『故知「五位百法」決無真實「補特伽羅」可得也。』從前面有為、無為的觀察,這個生命體,有時候我們身心進入有為狀態,有時候身心進入無為狀態,但是可以看得出,不管進入有為、無為都是隨因緣而變化,沒有一個恆常住、不變異的自體,所以說有情的個體生命是無我的。
其實,我們內心的思想,隨著業力的因緣而有所變化,好比你誦了一部大乘經典以後,你的思想又有變化了;如果你去接受外道的思想,你的思想也會變化。思想會變化、色身會老病死,這也就可以說是「無我」。
再看下一段:
『次「法無我者」:依於俗諦,假說心、心所、色、不相應行,種種差別。約真諦觀,毫不可得,但如幻夢,非有似有,有即非有。』
從世俗諦、因緣的角度來說,我們可以暫時說心王、心所、色法、不相應行,有種種的差別;當然善業力強的人,心、心所、色、不相應行會好一點,惡業造得多的人,心、心所、色、不相應行差一點,但這都是從因緣、世俗諦來安立的。從真實諦來觀察──心、心所、色法、不相應行,它的自體皆不可得,因此而說:『但如幻夢,非有似有,有即非有。』我們必須要了解「法空」跟「我空」不同的地方。「補特伽羅」─「我執」,這完全是一種「遍計執」,也就是本來沒有這個東西,是我們把它捏造出來的,就像龜毛兔角,烏龜沒有毛、兔子沒有角,這些東西完全不存在。但是法空不是,這些法有它的「依他起」─因緣所生的假名、假相、假用,不是完全沒有,只是不要執著它有獨立的體性而已。這樣懂嗎?
「我」是完全沒有的,也不是業力所顯現的;但是「法」是存在的,色法、心法有它暫時存在的因緣,所以說「如夢如幻」。如夢如幻不是說完全沒有,是說它會變化,不像龜毛兔角是完全沒有的。所以我們修「我空觀」,對「我」的執著是要完全消滅,但是修「法空觀」,不可以去壞滅因果,因為「法」有它的假名、假相、假用,不像「我執」完全沒有,完全是虛構的概念。這是修我空觀跟法空觀不同的地方。
『又對有為,假說無為,有為既虛,無為豈實?譬如依空,顯現狂華,華非生滅,空豈有無?』前面講「有為法」是因緣所生,這裡講「無為法」也是因緣所生,因此「無為法」也是無我的。當聖人進入涅槃的時候,不會認為他在受用涅槃;他在涅槃的境界裡,是無我、無我所的。如果說我現在修禪定,內心感到很寂靜,「我」感受到寂靜,有一個「我」能感覺,這個寂靜是「我」所感覺,那這個有「能、所」。凡夫心識活動都是有能、所,聖人的心跟我空、法空的智慧─第一義諦接觸,那是無我、無我所的,沒有「能感覺的我」和「所感覺的涅槃」;所以說「無為法」也是沒有真實性。
『是知「五位百法」,總無實法。無實法故,名「法無我」也。』所以這個法也是隨因緣而安立的,它沒有獨立自主的體性,故知五位百法當中,無一法為實有,都是我們虛妄執著,誤以為實有,所以「一切法無我」這個道理很明顯。
甲四、結示勸修
『能於五位百法通達二無我理,是為百法明門。』
以上,已經說明了一切法的差別相和一切法的總相,最後做一個總結,這是澫益大師的總結:『能於五位百法通達二無我理,是為百法明門。』我們學習這個課程的目的,就是希望透過前面五位百法的差別,能夠領悟「人無我、法無我」的道理;這個就是百法明門:也就是透過百法而生起我空、法空的智慧,趨向涅槃之門。
《唯識學》的宗旨,就是解釋「萬法唯識」,一切法是我們八識活動所顯現的。假如八識的活動是善良的,顯現出來的果報就是可樂的;假如八識的活動是煩惱的,那麼顯現出來的就是不可樂的果報。所以生命的本質就是念頭的相續;什麼是生命的本質呢?就是剎那剎那的每一個念頭,構成我們的生命──生命的相續是由於「心念」的相續!
關於心識,我們可以從兩方面來說,在玄奘大師的《成唯識論》當中,分成「唯識相」跟「唯識性」,也就是一切法是由八識所變現,從它的相貌─「唯識相」來說,可以開展出五位百法─有為法、無為法,這是它的相貌;從「唯識性」─八識的體性來說,它就是真如─我空法空的真如。所以說:一切法不離開心識─萬法唯識,包括了「唯識相」跟「唯識性」。不過,我們看澫益大師的總結:『能於五位百法通達二無我理,是為百法明門』。意思是說:我們修學次第,應該要先從「唯識相」而進入到「唯識性」,先把心帶回家─天台宗所講的「從假入空」。
以凡夫的立場,一定要先從「有相」的境界切入,從假相的境而悟入空性。為什麼呢?就像《金剛經》講:「菩薩摩訶薩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,云何應住?云何降伏其心?」這是很現實的問題,須菩提問佛陀說:「我現在發了菩提心了,想要上求佛道、下化眾生,應該怎麼做呢?」佛陀就回答這個問題:云何應住?云何降伏其心?佛陀告訴他:「不應住色生心、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,應無所住而生其心。」就是你心中的立足點,不能依止在色法上、也不能依止在心法上,而是依止「無住」─我空法空的智慧,而生其心。
換句話說,假設我們剛出家,不修我空觀、法空觀,雖然也能做一些善業,但是依止這個「我」來做善業,這樣會有一個問題;就是你剛出家,不先對治無明,把心中的垃圾先清除掉,你就修善業,慢慢慢慢,隨著善業的累積、眷屬也多了,你心中這個「我」也一天一天在增長。「我」一增長,相應而起「我愛、我癡、我見、我慢」四大煩惱,你愛著這個「我」、想保護這個「我」,就會引生更多貪瞋癡煩惱,因為你想要保護自我。
因此,一個有福報的人,如果不修「我空觀」,「我」通常會比一般人大,所謂「有我罪即生,亡功福無比」,有「我」你很難避免不起煩惱;一個有自我思想的人,貪瞋癡煩惱特別熾盛,造業就更大了。所以假設不修我空觀,雖然修習一些善業,可以得到一些暫時可樂果報,但容易起煩惱,終究要墮落到三惡道去。
佛陀的意思是說:你發了菩提心以後,不是馬上去度眾生;一定要先發菩提心,如果不發菩提心,修我空觀、法空觀,容易落入到阿羅漢自受用的境界去。所以我們學佛,第一個是「菩提心」,第二個就是「空正見」,調伏現前無明的相續。「我空觀」修一段時間之後,慢慢慢慢,才能「從空出假」;這種境界就像懺公師父說的:「隨緣盡份、盡份隨緣」。
我們做任何事情,要隨緣─隨順眾生的因緣,不要站在自我的角度來看事情。如果是站在自我的角度,本來這件事情對眾生有利益、對佛法也有利益,但是對我不利,這樣做,就要犧牲自己,這時候你就不願意去做了。反之,如果你是以「願力」為出發點,這件事對眾生有幫助、對佛法也有幫助,不站在自我的角度考慮,那你會犧牲自己去做。隨緣而盡份,這個「盡份」是指「願力」─你能盡份、也能夠隨緣。就是說你整個運作,是依止你的願力,這件事情對眾生有幫助、對佛法有幫助,你就去做了,不會考慮自己的利益,因為無我、無我所,誰的利益呢?
這樣慢慢修,如《金剛經》講的:「以無我相、無人相、無眾生相、無壽者相,修一切善法,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」依止這樣的心情─無我、無我所,完全以願力來修一切善法,即念念趨向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、趨向大般涅槃。所以成佛之道就是──「以無我相、無人相、無眾生相、無壽者相,修一切善法,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」三世諸佛的因地,是這樣修來的,就是依止「菩提本願」,不要依止「我」來做善事。所以說『能於五位百法,通達二無我理,是為百法明門。』就是在一切有為法當中,能夠依止無我、無我所去修一切善法,就能夠通向大般涅槃。三世諸佛因中如是修學,我們也應該隨順諸佛如是修學。
「百法明門論」就跟大家研究到這個地方,我們迴向。